废钢征收3%企业所得税缴纳指南 (废钢政策补偿)
废钢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废钢属于废品,而废品企业所得税应缴纳 13%。卖废旧钢材开发票的税率有两种:
- 简易计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 3% 来计税。
- 一般计税:按照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的增值部分的 13% 来计税。
从事废钢回收、加工、贸易的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开具 3% 增值税发票。符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的企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因此可以接受 3% 进项发票,并开具 13% 销项发票,增值税增值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
对于钢厂而言,由于成材销售开具的是 13% 销项发票,如果进项发票是 3%,增值税会明显增加,导致钢厂成本上升或压低废钢采购价格来转移成本压力。
让售价远低于原值的废旧钢材开具发票
如果让售拆下的厂房废旧钢材、机器的售价 没有超过原值,则 不必缴纳增值税,也不必缴纳营业税。因此,无需开具任何税务发票。销售废铁税率
销售废铁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钢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废钢按照 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简易征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 自来水。
-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fggq/668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