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加工厂账务怎样解决|求高手 (钢材公司账务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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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加工厂账务怎样解决?求高手
假设双方委托加工协定中只商定了提供的主材数量和应该交付的加工产品数量的,可以对所收到的资料只作备查注销,是属来料加工可以不核算其价值。
借;“消费老本:来料加工资料
贷:原资料/接待职工薪酬/制作费用等。
2.热解决产品完工结转做:,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消费老本”。
3.确认应收的加工费,
借:“银行贷款/应收账款:加工费”等,
贷:“主营业务支出:加工费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结转热解决资料加工费做:
借: 主营业务老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钢材热解决加工企业老本怎样核算
【疑问】 我公司是钢材热解决加工企业,别的公司把钢材运到我公司,我公司没有钢材的一切权,只是担任启动加工解决,仅收加工费。
在核算老本时该如何设置科目?我公司只管没有钢材一切权,然而钢材从我公司进出,能否也要做资料账? 【解答】 理论按如实践运作形式分两种核算方法。
(1)委托加工协定中只商定了提供的主材数量和应该交付的加工产品数量的,对所收到的资料只作备查注销,不核算其价值。
你单位(加工企业)只核算出现的辅料价值和人工、制作费用等加工老本,借记“消费老本”,贷记关系科目。
完工产品价值实践上也不蕴含主材价值,借记“产成品”或“受托加工产品”,贷记“消费老本”。
交付加工产品时,也只确认应收的加工费,借记“银行贷款”、“应收账款——加工费”等,贷记“主营业务支出——加工费支出”等。
(2)委托加工协定中岂但商定了所提供资料的数量,还提供了资料多少钱以及加工产品的数量及价值,或许企业自身消费某产品并受托加工同一产品,那么加工企业就可以在收到资料时借记“受托加工资料”,贷记“接待账款—接待受托加工资料款”,在实践领用时借记“消费老本”,贷记“受托加工资料”,出现的其余辅料和人工老本等按自身消费的老本核算形式核算即可(核算为消费老本及制作费用)。
独自接受委托加工产品的,依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则,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资料加工制作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缮的代修品,在制作和修缮实现验支出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可以提价发售的不合格品,也在该科目核算,但应当与合格商品离开记账。
自产并同时受托加工产品且不可实践分清的,可以一致视为自产产品,完工入库时,借记“产成品——#产品”或“库存商品——#产品”,贷记“消费老本”等。
加工产品交付委托方时,要按开售解决、结转开售老本,并同时结转接待受托加工资料款、确认加工业务支出,借记“主营业务老本——受托加工业务老本”(该明细是为区别其余主营业务老本)、贷记“产成品——#产品”、“库存商品——#产品”等;借记“接待账款——接待受托加工资料款”、“银行贷款”、“应收账款——应收加工费”等,贷记“主营业务支出——加工业务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须要留意的是,在第二种状况下,企业要留意规范核算,最好能将受托加工局部和自产局部区分核算,以降落税务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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