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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系统上线助力智能办税,全国首例13亿虚开发票案告破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1-13 03:03:37 74

金税系统第四期已于8月1日测试上线,构建更加强大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实现全国征税管征业务,实现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全“税费”数据的“云化”将为智慧税收、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2020年11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展开集中侦查。

行动当天,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10省15市同时关闭互联网。部、省、市、县四级统筹协调。共出动警力200余人,传唤并控制涉案人员46人。

该案是“营改增”税改后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13亿元。

该案揭露了一条利用国家税收、地方招商优惠政策、委托征税等制度漏洞,大规模诈骗、逃税的黑色产业链。

随着案件的调查,那些过去“听起来不错”的税收计划已经成为纯粹的骗局。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第四期金税将重点关注的风控预警指标:

1、纳税申报及时预警:业务信息共享、纳税

警示说明:五证合一后,金税第四期可关联: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土地、房产等纳税人共享的业务信息。当企业有相关业务,未能及时办理涉税事项时,就会出现预警。

例如,企业取得房产、土地,但未及时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会有纳税申报预警(金税三期已实现该功能)。

2、采购异常预警:虚假发票

警示说明:大量外地采购常规物资,企业大量外地采购常规物资。

例如:从公司注册地以外采购钢材、水泥、石油等常规材料。这种舍近求远的企业极有可能造成假发票。

3、进销数据异常预警:输出发票和输入发票的核对

警告描述:企业进销数据存在关联。开具的输出发票必须有对应的输入发票,且姓名必须一致。

4、总资产周转率异常预警:将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警示说明:总资产周转率是检验企业资产运营效率的重要指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通过将该指标与同行业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如果低于同行业水平,则可能表明公司存在少计收入预警。

5、库存周转预警:库存周转率过低

警告描述:库存周转率过低。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库存(次)主要是与同行业及公司往年比较。

6、交易指标预警: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警示描述: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过大。

很可能:

①高管借款绩效;

②股东借入公司资金;

③资金拆借、关联方之间的拆借;

这表明该公司可能存在迟缴或漏缴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的情况。

7. 发票抵扣警告:虚假发票

预警说明:主要是由于以下类别突然出现大额异常进项扣减金额,且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8、发票开具预警:发票作废补开(跨期)金额在起征点限额内,税额调整。

预警说明:金四系统会自动将当月失效、下个月重新开具的同一张销售发票纳入风险扫描重点,且恰巧在阈值范围内。这种预警是系统自动提醒的,无需人工干预。分析已生成。

9、增值税发票数量异常预警

警告描述:超过上月30%、超过上月10%以上

① 计算公式:变更发票数量=本月已用发票数量-上月发票数量

②审核方式:临时增量发票(检查合同履行情况),防止虚开发票

10.老百姓增值税负担率异常变化预警

警告说明:本期税负较上期税负变化±30%以上。

①计算公式:(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 税负=应交税费/本期应交销售收入*100%

②问题指出:

虚假发票;

已实现纳税义务但未结转的收入;

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的;

纳税期内未取得可抵扣进项税发票

11、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异常变化:

计算公式:

所得税负担率:当期所得税负担率=当期应纳所得税/当期销售收入*100%

当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免税额-抵免额

12、期末存货与实收资本差异异常

问题指出:

①生产经营异常;

②期末存货尚未销售;

③ 库存中可能存在假货;

④未结转的期末存货收入;

13、期末存货余额与本期累计收入差异异常的;

警告值:50%

①计算方法=(期末存货-本期累计收入)/本期累计收入

②问题指出:

期末库存余额不真实

商品销售未结转收入问题

14、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控额时的预警

预警值10%

①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控额-1)*100;

进项税控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采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

②问题点:可能存在虚假抵扣,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抵扣及进项税额转出事项

15、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20%以上

①计算公式:预收账款余额/本期销售收入

②检查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已入账,深入了解公司行业规则,及时判断是否存在未结转营业收入的情况

16、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与费用比例异常

①计算公式:指标值=(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100;

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当期费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②问点:如果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是否多收、多缴相关费用,资本性支出是否已被占用。一次性计入当期。

17.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预警值:工业企业±20%,商业企业±10%。

计算公式:指标值=(收入成本率-全市产业收入成本率)/全市产业收入成本率;

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在金税第四期即将上线之前,建议各企业结合最新税收实践,适应新的税收征管趋势,重新评估各项税收优化安排和整体合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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