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钢材资讯>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钢筋、钢绞线、柴油物资框架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钢筋、钢绞线、柴油物资框架采购公告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3-08 03:04:42 130

采购编号:CRCC-CDJC-2023-8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是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物资框架采购,涉及钢筋、钢绞线、柴油。其目的是满足该公司所属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需求。依据中国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在对本公司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钢材、钢绞线、柴油进行以法人单位为主体的框架协议采购。倘若业主单位对项目物资采购有其他规定,就按照其规定执行。此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诚挚邀请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该公司曾获得 2 项鲁班奖,6 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8 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为强化物资集约化招标采购,加强源头控制,保证采购质量,更好地为项目服务,依据公司发展需求,现针对公司国内所属工程项目使用的钢筋、钢绞线、柴油进行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的详情可查看竞谈公告附件 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的规定是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本次框架协议谈判服务范围内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在谈判内容方面,原则上最终会从供应商中选择 1 至 3 家作为框架供应商,然后签订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订起 3 年内,或者实际供应量达到包件总数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个,协议就会终止。并且公司将重新组织框架采购竞谈,以确定浮动价格。框架协议在有效期内,所属的各个项目所需要的物资,都能够直接和本次谈判选定的框架供应商开展采购行为。 所属各项目的物资,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都可以直接与本次谈判选定的框架供应商进行采购。 框架协议有效期之中,所属项目所需的物资,均能直接同本次谈判选定的框架供应商实施采购事宜。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是国务院第 613 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物资管理规定》,其文号为中国铁建运管〔2021〕26 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其文号为中国铁建运管〔2021〕27 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的实施办法》,其文号为中国铁建物采〔2021〕2 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 其他要求。

4.2.1钢材

营业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采购物资的经验;可以是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并且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采购物资的生产商需要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且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包含拟采购的物资。

生产能力方面,采购物资的生产商需拥有钢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同时,该生产商自身要具备与钢材产能相配套的炼铁能力和炼钢能力。并且,其生产工艺以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方面:供应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有着依法纳税的优良记录。需提供供应商在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报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能够保障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同时,供应商要提供具有 CMA 认证或者 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近一年出具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方面:需要提供供应商在近两年来,其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者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且该证明数量不少于 2 份。同时,还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且时间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对于采购物资的生产商或者其销售公司进行谈判时,不受业绩的限制。

履约信用方面: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曾有与骗取合同相关的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活动;在谈判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等情况;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定的投标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的《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同时也不在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竞谈人需提供竞谈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 1 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id_1294406648]

(8)其他要求: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商的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证明采购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能与其销售公司一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也不能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同时,生产商或代理商要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以及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采购物资的生产商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这个生产能力要达到年产 10 万吨及以上。同时,其生产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方面:供应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有着依法纳税的良好表现;需提供供应商在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报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投标包件履约提供资金保障的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方面:采购物资的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需要提供近一年由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方面有要求:要提供供应商近三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者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要求证明,且该证明数量不少于 2 份。同时,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供应商是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那么可以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竞谈人须提供竞谈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竞谈人需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且该截图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其他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商的销售代理证明,亦需提供其他可证明采购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能与其销售公司一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也不能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并且,生产商或代理商要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4.2.3柴油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营业范围要求: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其二,为具备采购物资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方面的要求如下:供应商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内包含拟采购的物资;同时,供应商还需拥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属于委托营运的情况,应由受托方提供该许可证,并且需提供运输代理协议的复印件。

生产能力方面的要求是:采购物资的生产商可以是中石油,或者是中石化,或者是中海油,或者是延长石油等;也可以是具备同等生产能力要求且能提供符合国标要求产品的生产商。

财务能力方面有以下要求:供应商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要提供供应商 2021 年至 2022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报表;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谈判包件履约所需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有以下要求:其一,采购物资的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比其更高;其二,必须提供近一年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方面有要求:需要提供供应商在近两年内,其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者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证明,且该证明不少于 2 份,同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对于采购物资的生产商或者其销售公司进行谈判时,不受业绩的限制。

竞谈人需提供竞谈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竞谈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就需要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者提供采购物资生产商的销售代理证明,又或者提供其他能够证明采购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并且要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特殊要求如下:在供应期内,如果个别项目存在品牌限制,那么供应商必须按照业主的相关文件来执行。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谈判的,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成为会员。然后查询拟参与谈判的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是 2023 年 9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潜在供应商需在该时间前完成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注册报名。同时,要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 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可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的小鹿课堂、帮助中心以及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本次采购采用一包一投的方式,包件的划分情况在采购公告附件 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中可以查看。

采购文件每包件的售价在采购公告附件 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中有显示,并且售后不予退还。

获取购买采购文件发票的方式如下:本次购买采购文件的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由采购人工作人员统一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预留的邮箱。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此次供应商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且要用 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要通过线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应商需要登陆该平台,并且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如果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那么就会被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如果采购人有需求,那么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当免费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和电子版文件的内容完全相同。

7.开启

7.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此时间持续到 11 时 00 分。

各供应商需要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里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倘若因为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使得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那么就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以及责任都由供应商自己来承担。

8.谈判方式

谈判方式为视频谈判。对于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会借助腾讯会议来进行谈判。

铁建云采平台是二次报价的递交方式。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要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把签字盖章后的二次报价表通过铁建云采平台进行递交。

8.3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的竞谈联系人,需提前将“腾讯会议”软件下载下来,并且完成注册流程,还要对其操作使用方式加以熟悉。

腾讯会议的会议号会在谈判开始之前,由采购组织单位通知给各供应商的竞谈联系人。请务必保证竞谈联系人的手机保持畅通。并且每位供应商只被允许有一台设备进入视频谈判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本次竞谈的安排若有变化,采购人会通过上述平台来发布通知。

10.现场勘察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安排统一的现场勘察活动。各潜在供应商需要自行前往进行勘察。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122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