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钢材收购商周丁氏父子诈骗 20 余万元废旧钢材获刑
威海新闻报道,记者林磊与通讯员张阳阳报道,丁氏父子在收购废旧钢材时,巧妙地准备了三辆外观完全相同的货车,其中一辆较重,另外两辆较轻。他们首先使用重车进行称重,随后再改用轻车装载货物。这种颇具巧思的手段使得他们共骗取了价值超过20万元的废旧钢材。近期,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分别对丁氏父子进行了刑事处罚和罚款。
丁某和他的儿子丁某某从事着废旧钢材的回收生意,2013年4月,他们成功获得了某造船厂废旧钢材的回收权。当得知即将有一笔大额订单时,丁某便萌生了从中牟利的念头。经过一番密谋,父子俩策划了一个不法的计划,打算在称重货车上动手脚,采用“三胞胎”车辆进行偷换,以此非法获取公司的废钢材。针对此事,两人提前准备了三辆型号一致、外观相仿且均为蓝色的东风品牌货车,其中一辆的空载重量为6.8吨,而另外两辆的空载重量分别为4.1吨和4.06吨。4月1日至15日期间,他们指派货车司机张某、梁某、楚某(三人已被另案处理)驾驶货车前往该船厂。他们先是让货车以净重6.8吨过地磅称重,然后又用净重分别为4.1吨和4.06吨的货车装满废钢进行称重出厂。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诈骗了厂内27车废钢,总价值人民币20.68万元。4月16日,张某主动向警方自首,随后,其他涉案人员也被警方一一逮捕,这起诈骗案件也因此逐渐显露出来。
市法院审理结果显示,丁氏父子二人意图非法占有,通过使用重车来称量皮重,再用轻车装载货物,并隐瞒了装货车辆并非用于称重的真相。这种行为导致受害单位对车辆装载废钢的实际重量产生了误解,进而对超出称重单上显示净重的废钢进行了处理。据此,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金额巨大。鉴于两名被告人均已主动承认罪行并如数退还了赃款,法院可考虑对其从轻发落。因此,根据刑法的相关条款,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丁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需缴纳罚金十二万元;丁某某亦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需缴纳罚金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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