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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细则(2015年03月23日)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1-06 08:05:51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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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抽样检验监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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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一般原则

2. 目标

三、工作要点

四、工作程序

5. 见证取样

6、见证抽样及检验比例

7. 其他

附件1:建筑工程材料检验清单

附件2: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

1、一般原则:

1.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抽样检验规定》(建建[2000]21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见证抽样工作的通知》(金监建字[2000] ]]202)、《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见证人实用手册》等文件,编制本细则。

1.2 见证取样检验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建设单位现场检测人员对工程现场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和部位进行试块、试件的取样。并送省级检验检测中心。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资质认定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质量检验单位进行检查。

1.3 工程建设过程中,本细则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原材料、试块、试件均实行见证抽样检验制度。

2. 目标:

2.1原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2试块、试件的取样检测具有代表性,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结构实体的工程质量。

三、工作要点

3.1 熟练掌握工程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相关标准、检测项目及取样方法。

3.2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3 对送检的试验单元进行验证。 验证内容包括:

3.3.1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与委托检测工作是否一致。 电力施工企业现场设立的实验室必须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或省电力公司质量监督中心审查、评定和认证,并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3.3.2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人员、设备、仪器是否符合国家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应资质要求。

3.3.3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3.4 试验设备和测量仪器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定期检定。

3.3.5 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4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和试块(件)制作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到现场见证。 监督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采样地点、数量和方法进行监督。

3.5 严格执行原材料、零部件检验程序。 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工程原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6 监督人员应当对见证的抽样检测项目建立档案、分类台账,并对原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工作程序

4.1监理部门应指定两名监理人员作为见证人对本工程进行抽样、检查,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4.2 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监理站和检验检测单位提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附件2)。

4.3 见证原材料取样及试块(块)的制作。 见证工作完成后,填写见证笔录(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理部门留存,一份纳入施工技术档案。

4.4 送样检验。 检测单位接受检测任务前,报检单位须填写《检测检测订单表》,见证人在订单表上签字并加盖见证抽样专用印章。

4.5 检测单位应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加盖见证取样和检测的专用印章。

4.6 检测结果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监理程序报监理签字;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按下列处理:

(一)原材料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清除现场或者指定为存放地点,并设置标志牌;

(二)试块(块)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处理结果。

5、见证抽样检验范围

5.1 用于搅拌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2 承重结构用钢筋、连接缝试件及承重结构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5.3 承重墙用砖、混凝土小砌块。

5.4 承重墙砌筑砂浆试块。

5.5 下列结构的混凝土试块(强度、抗渗、抗冻):

(1)主厂房地下结构、汽轮机房上部结构、除氧煤仓上部结构、煤斗结构、锅炉房上部结构。

(2)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基础、电动给水泵基础、磨煤机基础、引风机基础、送风风机基础、排尘风机基础、碎煤机基础。

(3)冷却塔、烟囱。

(四)其他建(构)筑物的基础、地下结构、上部框架结构、楼梯等。

(5)所有大型结构件均现场预制,如大型屋面板、吊车梁等。

5.6 地下、屋顶、卫生间、浴室使用的防水材料。

5.7 承重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6、见证抽样检验比例

6.1 在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见证样品数量不得少于相关标准要求样品数量的30%。

6.2 监理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见证取样并送检规定范围和比例以外的试块、试样和材料。

7. 其他

附件1所列建筑安装工程原材料、构件进场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筑安装材料、构件签字程序》报监理部门验收。 检验不合格或者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附件一:

需报送监理部门检验的工程材料目录

锅炉专业:

1、烟、风、煤系统用材料制成的钢板、型钢及系统配件;

2、汽水、水系统阀门、阀门配件及管道;

3、炉墙砌筑材料;

4、绝缘材料

电气工程:

1、电缆桥架;

2、动力电缆、控制电缆;

3、铜、铝母线;

4、镀锌扁钢、镀锌钢管;

5、电缆防火堵料;

6. 照明灯具及电线

热控专业:

1、电缆桥架;

2、控制电缆和补偿导线;

3、仪表压力传输导管、电缆、电线导管;

4、针阀、截止阀;

5、电缆防火堵料;

焊接专业:

1、焊条;

2、焊丝;

化学专业:

1、阴、阳树脂及填料;

2、衬塑、衬胶管道;

3、玻璃钢管道;

土木工程专业:

1、水泥;

2. 钢材;

3、外购预制件和加工件;

4、沙石;

5、外加剂;

6、防水材料;

7、防腐耐磨材料;

8、砖块和小块;

9、地砖、墙砖;

10、主控室、配电室的吊顶、内墙装饰材料;

11、钢质门窗、防火门、铝合金、塑钢门窗;

12、烟囱、烟道用耐火、耐酸材料;

13、冷却塔填料、支架、除水器、喷嘴等;

14、电线、开关、插座;

15、电缆及电缆桥架;

16、防火密封材料;

17、源件合金件;

18、碳素及合金管;

19、树脂填料、白球;

20、隔热材料。

笔记: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监理程序的要求履行检验手续; 材料见证取样应

遵循《见证抽样检验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

2、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对进入现场的任何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和重新检测,包括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测、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以及其他材料的检测。 请配合建设单位。

附件二:

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前往质监站

实验室(检测中心)

现委托我单位承接的项目见证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见证取样及交付工作。

具体证人如下:

姓名、职务、见证人编号:

姓名、职务、见证人编号:

姓名、职务、见证人编号:

见证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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