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瑕疵的承诺书有个阜阳地区的钢材公司咨询
有缺陷的承诺书
富阳地区的一家钢铁公司向我咨询。 某工地供货完成后,总承包商副总向他发出了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约定剩余钢材货款超过210万。 它将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100万元,第二期60万元,第三期50万元。 然而,这份《承诺书》的缺陷在于,它没有总承包商的印章和副总经理的签名。 很模糊,工地的公示牌上也没有副总的名字。 不过,总承包商确实支付了首期100万元,但余款却被拖延了。 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提供这份《承诺书》来起诉总承包商索要余款呢?

律师意见:可以作为证据
那么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看,总承包商会辩称《承诺书》没有加盖公章,没有得到总承包商的授权,事后也没有得到总承包商的认可,所以对总承包商没有影响。 但从我们钢铁公司的角度来看,总承包商已经支付了首期款100万元,这实际上表明其通过实际行动履行了《承诺书》规定的付款责任,所以这份《承诺书》 “承诺”可以作为我们的证据使用。

律师建议:尽量避免缺陷
我们认为,钢铁企业应高度重视《承诺书》的形成,并注意对方公章或授权人的签字,避免不明人士签字,容易导致导致《承诺书》的有效性不被认可的风险; 其次,如果无法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必须要求对方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划款,从而确认《承诺书》的真实性。 否则,我们认为如果承诺书存在瑕疵,败诉的风险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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