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储罐的材料要求,固定式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申请办理
金属气柜制造企业应申请补发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
金属气柜
1、储罐材料的选择应考虑材料的热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性能和化学性能。
2 储罐所用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标志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储罐主要受压部位所用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原始质量证明文件,但材料上的突出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或其他标志,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钢号和规格、炉(批)号、材料制造单位名称和检验印章标志。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应当完整、清晰,并加盖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章。
向非材料生产单位采购气柜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商质检专用章和负责人印章的有效打印件。 材料采购单位应当对取得的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4、新开发材料的性能优于钢材标准中已列出的同类或类似材料,且符合GB50341相关规定的,该材料的研发、生产单位应提交试验验证数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技术组织或技术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并征得使用者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煤气柜。
5、采用美国钢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用美国最新钢钎焊气柜规范选用的且已在美国使用的钢材,其使用范围应满足材料的要求。
根据制造国相应规范和标准,并在钢钎焊气柜规格允许范围内使用,并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b) 钢材的技术指标不应高于GB50341中同类钢材的技术要求;
c)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标志应符合5.3的规定;
d) 首次使用前应进行点焊工艺评定和电工考试;
e) 首次在国外使用且标准屈服硬度下限小于390MPa的材料,应提供依据、条件、数据、试验结果、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在学习和测试研究的基础上。 技术资料经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技术组织或技术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试用;
f) 国外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美国钢号材料时,应完全按照该钢号美国标准规定的炼钢方法,以及样品类型、尺寸、加工要求、热工试验方法等初步检验要求。性能测试也应执行美国标准,并在批量生产前通过产品鉴定。
满足上述要求后,即可按本文规定的美国钢材处理。
6、罐体底板、罐体纵梁、顶板、底环罐壁等厚板,用于卷取和焊接厚板,以及公称外径小于250mm的接缝加强板,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重新检验,符合本标准及其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a) 施工单位无法确定材料的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物理成分有疑问的;
b) 用户要求复检;
c) 设计文件需要重新测试。
7、符合下列条件的气柜柜体厚板应一一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及质量标准按JB/T4730的规定
a) 长度小于30mm且大于等于36mm的Q245R、Q345R,质量等级不应高于Ⅲ级; 长度小于36mm的Q245R、Q345R,其质量等级不应高于II级。
b) 氮化状态供货的厚板应达到一级质量。
8、储罐所用钢材应采用二氧化碳高炉或电炉稳定化钢。 对于钢标准规定的屈服硬度下限小于390MPa的低合金刚性板材,也宜采用炉外精炼工艺。
9、焊接材料应符合NB/T47018的要求。
10、当钢材有特殊要求,如降低热性能检验率、提高无损检验合格等级、提高冲击功指标等时,应在图样或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
11、材料替代的,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修改批准文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4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