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钢铁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行业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效率明显提高,行业碳达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全省钢铁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电炉钢产能占全省钢铁产能比重超过20%,行业节能减碳成效显著。“十五五”期间,能源利用效率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钢铁行业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2030年实现行业碳达峰目标。
《方案》将引导全省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优势产能向福州、宁德、漳州、泉州等地集中,大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钢铁产业集群。加强制造业在钢铁产业集群的布局,推动钢铁产业链向下游延伸。
《规划》全文如下: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钢铁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业信息规章[2024]6号
各地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钢铁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3 月 12 日
(本文件自愿披露)
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福建省钢铁行业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发展格局,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钢铁工业绿色低碳、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确保行业实现碳排放达峰,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工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福建省钢铁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会议部署,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发展方向,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行业兼并重组为重点,以低碳技术创新为支撑,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
2. 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根据福建省钢铁行业发展现状,对照国家重点行业节能减碳转型升级目标,科学提出提高行业能源效率、调整能源结构等目标。全行业统一认识,强化目标导向,齐心协力,形成合力。
坚持效率优先。把提高钢铁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作为重点,以节能减碳技术改造为抓手,深挖节能减碳潜力。推动能源资源科学配置,优化能源结构和工艺结构,实施能源效率提升计划,提高单位能源资源产出效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充分发挥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优化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开展行业关键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高端产品开发,推动数字化赋能和碳减排,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模式。
坚持协同推进。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一项多维度、立体化、系统工程,统筹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低碳转型、环境保护与低碳转型的关系,统筹推进碳达峰、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实现多目标下的动态平衡。
3.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行业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行业碳达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全省钢铁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上产能比重超过30%,电炉钢产能占全省钢铁产能比重超过20%,行业节能减碳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能源效率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钢铁行业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2030年前实现行业碳排放峰值目标。
二、重点任务
1.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钢铁行业产能置换、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存量调整、增量发展为辅的原则,引导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冶炼生产厂集聚发展。实施钢铁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差异化调控政策,引导重点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推进设备升级改造、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加强钢铁冶炼项目管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行业能效基准和超低排放水平对拟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审批,严格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削减要求。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项目备案、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巩固去产能成果,严防“黑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进绿色布局
推进装备绿色改造。鼓励宁德、福州、漳州、三明、泉州等重点区域提高淘汰标准,加快退出低效高耗能高污染工艺和装备。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推进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实施存量产能绿色改造,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优化空间布局。综合考虑距原燃料远近、距钢材消费市场远近、环境容量、产业基础、物流配套能力等因素,引导省内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优势产能向福州、宁德、漳州、泉州等地集中,大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钢铁产业集群。加强钢铁产业集群内制造业布局,推动钢铁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优化产品结构。以提高钢铁产品供需动态适应性为目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轻量化、长寿、耐腐蚀、耐磨、耐候等绿色低碳产品,提高绿色产品比重。引导企业发展高氮高强度不锈钢、H型钢、汽车板、镀层钢板、电工钢等产品,着力提高钢铁性能。研发高品质特钢、高性能海洋工程用钢、高端装备专用合金钢、核心基础件用钢等“专、精、高”重点品种,提升钢铁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不断提高产品加工性能,满足用户精准制造需求,提高钢材利用率,引导和推动建筑、机械、汽车等下游行业绿色低碳消费。(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绿色供应链。引导龙头企业完善绿色供应商体系。鼓励大型钢铁企业搭建物流平台,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加大铁矿石、煤炭、钢材等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公转铁、陆转水、散转集等物流方式转型,加快打造生态化、智能化钢铁物流企业,提升全省钢铁物流专业化管理水平。鼓励大型钢铁企业、钢铁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进一步增设带式输送系统。清洁运输比例低于80%的,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降低车辆燃油消耗。借助全省“丝路海运”建设,大力发展钢铁行业大宗资源能源海铁联运。(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节能减碳转型升级
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围绕原料准备、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等关键环节,优化配煤配矿,提高球团矿在炼铁炉料中的比例等,降低原燃料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广一锅铁水、薄带连铸连轧、钢锭热装热送、在线热处理等先进节能技术,打通和突破钢铁生产工序接口技术,促进冶金工序紧凑化、连续化。持续优化提升RKEF-AOD双流程能效水平,巩固不锈钢冶炼工艺技术领先地位;进一步加大余热余压利用力度,重点推进各类低温烟气、冲渣水、循环冷却水等低品位余热回收利用,提高低温余压余热利用效率。 推广电炉烟气余热利用、高参数发电机组升级改造、低温余热有机朗肯循环发电、低温余热多联产等先进技术,通过梯级综合利用,实现余热、废能资源最大限度回收利用。鼓励钢铁企业按照先进能效标准实施产品和设备升级,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泵、风机,提高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运行比例,推动环保项目公辅设施能效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能效管理智能化升级。进一步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管理中的创新应用。引导企业加大能源管控中心改造力度,拓展能源管控中心功能,建立碳排放和污染物全过程智能管控与评估平台,推动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治理。基于LCA(生命周期评价)理念,加快构建钢铁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计量体系,提升企业碳数据采集、整理、分析能力和碳资产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估。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估,积极参与钢铁行业环境产品宣言行动。围绕低能耗冶炼技术、节能高效轧制技术、全流程质量检测、预测诊断、钢铁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等升级需求,引导企业实施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 鼓励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机器视觉技术、5G无线通信技术等,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能源利用和工艺结构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积极推进煤炭减量替代消费,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中的应用。全力推动清洁高效能源利用技术研发,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推广氢能冶金和低碳冶金工艺技术,通过突破氢能冶炼等先进低碳冶金技术推动碳减排,推动钢铁行业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不断优化升级,实现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鼓励钢铁企业发展屋顶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多能源高效互补利用。探索智能微电网高效并网、储能技术应用,推动分布式能源技术与钢铁行业深度融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工艺结构。鼓励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和非高炉冶炼技术,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向全废钢电炉炼钢转型。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替代中、小高炉-转炉生产螺纹钢、棒材、线材等大宗商品。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实行差别化的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五)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推动低碳产业协同。全面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行业横向耦合、生态联动、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钢铁与化工联合生产,利用高炉、转炉、焦炉产生的煤气等副产品为原料,延伸发展化工产品;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钢渣、含铁尘泥综合利用,不断提高钢渣循环经济价值。推动企业利用冷却水、生产废水、城镇生活污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废钢回收体系。充分拓宽国内废钢和进口再生钢原料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废钢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废钢回收拆解加工配送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建立与钢铁企业布局相适应的废钢回收体系,推动废钢回收产业规模化、集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六、增强低碳创新发展能力
建立完善低碳技术研发创新体系。通过“公布名单、指定负责人”等方式,推动行业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技术研发创新体系。依托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着力构建“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产业链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助力行业研发关键碳减排技术。(省科技厅、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负责)
加强先进节能减碳技术研发。依托研发能力强的大型企业,注重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重点关注副产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直接还原铁、高炉富氧富氢冶炼、熔融还原、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氢气冶炼等行业低碳前沿技术方向。开展研发,加速前沿节能减碳技术产业化,支撑钢铁工艺流程优化,推进无化石能源冶炼。加强现有主流工艺节能减碳关键技术研究,推广不锈钢RKEF-AOD双法冶炼工艺,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 鼓励龙头企业布局和储备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探索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成本,引导企业开展转炉CO2喷吹炼钢、炭化渣综合利用等CCUS技术应用。(省科技厅、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统一部署,加强钢铁行业碳达峰总体谋划,坚持系统推进,统筹研究全省钢铁行业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考核。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发挥政策合力。强化各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高钢铁企业绿色低碳意识,统筹企业发展与碳减排,以绿色低碳转型驱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有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作用,合力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推动财政、税收、节能环保等各项优惠政策与钢铁行业碳达峰工作衔接,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引导作用。加大省、市两级技术改造、节能与循环利用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调动企业低碳转型积极性。落实“绿色税收”政策,落实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开发设计绿色低碳产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钢铁行业低碳发展。将绿色金融纳入全省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总体规划,建立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夯实数据基础,加强信息披露。(省工信厅、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iv)加强绿色和低碳标准的指导。基于整个生产过程,升级绿色和低碳的发展,改善碳足迹会计方法和减少碳排放的成本会计方法,并在绿色和低碳中的成本范围和低碳证书培养了绿色和绿色,并培养了绿色的评估市场监督局,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生态与环境部等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
(v)培养绿色和低碳专业人员。在企业的需求中,对钢铁行业的人力资源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和基准,并基于钢铁行业的人才培训计划,基于杰出的问题和矛盾,以使钢铁的供应和需求构成绿色的社会和人企业的竞争者,并构成了绿色群体。行业合作以及碳贸易和碳融资等新兴领域的才能,改善了人才服务的水平,建立了一个人才团队,适应了钢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并为钢铁行业的绿色和低碳转型提供了智力支持。履行各自的职责)
该计划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省级行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生态与环境部负责解释。
福建省非有产金属行业的碳峰实施计划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本行业,这是建立强大的制造国的重要支持。 为了有效地在我们省的非有点金属行业中进行碳峰值,该实施计划是根据“ 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家理事会的意见来制定的,“ CPC福建省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在完全准确地实施新的发展概念并在碳峰和碳中立性方面做得很好”,并“在福建省工业领域的碳峰值实施碳峰的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在新时代对社会主义进行XI的思考,以充分实施中国共产党第20个国民大会的精神,彻底研究和实施XI Jinping对生态文明的思想,以及Xi Jinping在Fuujian的调查中的综合阶段,促进全国性的新阶段,并促进了新的阶段,并促进了新的阶段,并促进了新的阶段,并促进了新的阶段,并促进了新的阶段新的发展概念,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和地方,长期和短期目标以及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关注我们省非有点金属行业的碳峰值的整体目标,并加深了供应侧的结构改革,并着重于优化和调整工业结构,增强绿色技术创新,从而使低碳能源的利用促进,促进资源重新促进,以数字化促进工业的范围,以确保绿色的工具构建绿色的范围,我们的制度构成了碳质量的整体,并促进了欧洲的整个系统以及外部通信以及工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性,并积极为非有产金属行业建立新的开发模式。
2. 基本原则
遵守双轮驱动。根据政府指导和市场优势的结合,根据国家非有色金属行业的绿色和低碳发展政策系统增强激励和约束机制,并采取多种措施来促进我们该省非有产金属工业的绿色和低碳发展。
遵守创新驱动的发展。
遵守绿色的发展,适当地处理行业增长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高我们该省非有产性金属行业的能源和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水平,增强绿色,低碳和整个工业链的安全发展,以及整个生命周期,并协调降低碳的降低,绿色的增长,绿色的增长。
3.主要目标
在第14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省的非有产金属行业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耗结构已得到显着优化。超过24%。
在第15个五年的计划期间,非有产金属行业的能源消耗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电解铝的清洁能源的比例已增加到30%以上,非有产金属行业的低碳开发模型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基本上的关键产品的能源效率。
二、主要任务
1.优化和调整工业结构
优化冶炼能力的规模IAL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生态与环境部等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
提高行业的入境门槛。根据法律和法规(省级行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生态与环境部等),以较差的环境绩效,低能源效率和落后技术来促进生产能力的加速撤离。
扩展和加强下游深层处理:重点关注下游应用,例如电力传输和分配,管道和卫生器皿,电子信息和运输,巩固和扩展传统铜处理行业的规模钢丝,电磁电线和超细电线:开发高价值的铝制曲线和高精度铝板和带电气和电气的铝板板的高级铝制曲线。屏蔽牙齿,牢固的材料,耐磨损的零件以及支撑工具等。TungstenPrecision胶结碳化物深处加工和应用产品。 稀土:巩固高性能的稀土永久磁铁材料和永久磁铁电机,扩展稀土能源存储,氢存储材料及其应用行业,并增强稀土光电材料的培养和工业化,催化材料,催化材料,膜材料,膜材料,膜材料以及稀有地球材料的新材料,包括新的材料。 BALT氧化物,锰氧化物,磷酸锂,高镍材料等,并开发新一代的能量电池材料:贵金属材料大力发展高价值的产品,例如贵金属化学材料,催化功能材料和电气接触材料,并延长了贵金属的发展。
促进行业的协调耦合。鼓励开发可回收的有色金属行业。
2.加强绿色技术创新
加强关键的技术研究。光金属和非金属的杂质净化技术,例如铝合金融化中的氢,钾,锂和钙,并在预处理,冶炼和杂质上的杂种过程中不断改善杂质的水平。 OUS汞,硫氧化物和氟化物破坏了整个源源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过程的关键技术,并形成了创新技术的综合演示。 加强企业在创新中的领先作用,并支持企业共同执行低碳技术创新以及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省级科学与技术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生态学和环境部等等
促进绿色和低碳技术。水平和低成本的“自然洞穴”采矿。
3.促进低碳能量利用
实质上增加了清洁能源的比例Ally利用企业工厂和周围的环境,建立分布的光伏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的比例,优化能源结构,在企业和公园中逐渐引入电动和氢运输车辆,并促进材料的低碳质委员会,以及各自的核心委员会。
为能源效率低于行业的基准水平,加速了能源效率的技术转换,加速了能源保存和降低碳的转型,质量改进和效率不能够完成,而无法完成计划的范围。减少,进行关键设备的能源效率改进项目,并在行业能源效率上释放“领导者”的基准,以指导企业转换和升级,并根据基准进行节能的诊断和精益管理。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生态与环境部等根据其各自的职责负责)
4.加速资源回收
建立和改善金属回收系统工商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生态与环境部,市场监督局,富州海关,Xiamen Customs等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
提高废品的回收技术。全面利用水平(省级信息技术部,生态与环境部等
进行大量固体废物的回收,促进共存的矿物质和尾矿的全面利用,促进企业,公园和行业之间的联系和共生,原材料的共享以及资源共享,并显着降低能源消费,材料消费委员会的责任和水平的发展。我的职责)
5.降低碳的数字授权
进行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的建设。积极地指导非有产金属行业的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以基于非有产性金属企业的特征来改善产品解决方案,并增强非有产性金属智能制造服务的支持能力(省级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开发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其责任委员会)。
促进非有产产业中的工业互联网的建设,重点是关键产品的冶炼和加工企业,例如铝,铜,工业硅,钨,稀土和锂,以及培养互联网平台,智能矿山,智能的矿山,智能的工厂和智能工业的工业,我们将在非植物上促进企业的工业,而不是精确的工业界。 ASED的方式,培养和创建一组“工业化互联网 +绿色和低碳”的飞行员示范企业(省级行业和信息技术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学和技术部等等
建立数字碳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排放的在线实时监控,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跟踪关键产品的碳足迹,促进关键碳排放设备的云平台,并建立行业碳排放大数据中心。 ISSION数据和数字管理水平(省级行业和信息技术部,生态与环境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
6.建造绿色制造系统
在非金属采矿和选择中,实施降低污染的效率和碳的降低。非有产性金属企业以外的材料和产品优化工厂内的物流和运输结构,并完全实施皮带,铁路和滚动运输系统的基准。我的职责)
全面地促进绿色制造系统,以建造绿色的工厂和绿色矿山。改革委员会,生态与环境部等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
第三,组织保证
(1)增加政策激励措施。
(2)改善市场机制。
(3)加强财务支持。生态环境部和财务部负责责任划分)。
(4)改善关键测量测试和评估的测量系统,加强碳排放统计的构建,加深会计方法的研究,支持企业以自己的特征进行碳排放会计方法,并建立碳排放型企业组织,例如碳排放型机构,例如碳排放型企业。
(5)加强宣传和培训。
(6)加强组织领导,如果需要调整重大变化,则需要及时的评估和调整。
该计划的实施期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591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