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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 18 局、25 局昌景黄工程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6-04 16:18:35 153

中铁建十八局长景黄及二十五局长景黄项目水泥、成品轧制钢筋、型材、锚栓、粉煤灰、减水剂、土工材料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19-119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荆黄铁路CJHZQJX-1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常荆黄铁路CJHZQJX-5项目已获得业主同意,项目业主为九荆区铁路江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安徽省各按50%比例投入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到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荆黄铁路CJHZQJX-1项目部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荆黄铁路CJHZQJX-5项目部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各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上述工程符合招标条件的建筑材料水泥、精轧钢筋、型材、锚栓、粉煤灰、减水剂、土工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的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通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令第12号)。

(5)《工程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

(6)《关于推行物资区域集中采购的决定》(中铁建材〔2017〕123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实施办法》(铁建物资采购[2018]6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景黄铁路CJHZQJX-1项目部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合同金额:22.89亿元,合同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内容:线路起自黄山太尉、林场中桥止DK88+519.91,跨省道205、东河至段终点前山隧道入口DK1.21,全长37.02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复线桥梁23座/14.578km。隧道9座/15.679km。路基段22段/6.768km。箱梁预制场1个(藏湾制梁场DK111+800)。车站1个:瑶里站DK107+310。 路段内所有生产、生活建筑、便道及其他相关工程。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荆黄铁路CJHJX-5项目位于上饶市余干县、南昌市进贤县,合同工期1329日历天,合同金额160182.3787万元。线路起自DK247+424.49,向西跨信江、长万公路、锦溪湖、长万公路至终点DK281+524.70区段,线路长度34.100km。设车站1座——军山湖站。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工程2处,共计2.2km,土方量57.6万m3;桥梁4座,包括鄱阳湖大桥,全长10840.19m;信江西汊大桥,全长17018.14m; 及锦溪湖大桥,全长4019.6m;全线共预制、架设箱梁1100块;中桥1座,面积736.4平方米,桥涵工程占正线总长度的93.54%;车站建筑面积2354平方米;轨道工程正线铺设CRTSⅠ型双块式无砟道床,铺轨67.198公里。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材料包清单》

2.3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应招标物资的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9000认证等。

(2)生产能力要求:

1、水泥:采用回转窑技术(须为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的水泥),设备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只接受回转窑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招标。须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0%)。对水泥品牌无限制,但须符合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指标。代理商代理的厂家也应符合上述对厂家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粉煤灰: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品牌厂家,必须具备年产粉煤灰2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且粉煤灰须为原有电厂所产。生产粉煤灰的火电厂原有生产设备拥有装机容量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及以上,并有风选设备,持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也应符合上述对厂家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及以上,企业应具备与减水剂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锚栓:生产企业须具备年锚栓生产能力400万孔及以上,生产工艺及设备须符合国家锚栓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并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5、土工材料:具有生产涤纶长丝土工布、双向拉伸聚丙烯塑料土工格栅、复合土工膜的能力,并拥有相应的满足生产需求的生产线。

6、成品轧制螺纹钢:生产企业须具备年产成品轧制螺纹钢50万吨(含)以上生产能力,拥有与钢铁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自有炼钢能力,生产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代理的生产企业也应符合上述生产企业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生产企业须为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合格钢材供应商名单之一。

7、型材:生产厂家须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10万吨(含)以上,并拥有与钢材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自有炼钢能力,生产工艺及设备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也应符合上述厂家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水泥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钢材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锚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粉煤灰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减水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土工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须提供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材料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招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资质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2018年度招标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招标材料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生产设备,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检验;招标锚固产品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锚固产品CRCC认证证书;粉煤灰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最新标准的要求; 减水剂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B10424-2018)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投标产品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减水剂CR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土工布、土工格栅、复合土工膜CRCC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为重点项目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18年至少两次国家重点项目或大中型铁路项目的良好供货业绩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未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两年内未发生因合同诈骗等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引发的诉讼、仲裁;近两年内无严重违约行为且企业被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同时提供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与供货履约证明随附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副本相对应);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伙伴风险警示榜》中被评为黑名单的供应商不予接受。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有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包的投标,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联合投标同一包。代理商可投标多个厂家的产品,须提供厂家对该投标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厂家或代理商须具备延伸服务能力,具备跨区域供货配送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资质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锚栓、减水剂、土工材料不接受代理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2评标方法

水泥、精轧钢筋、粉煤灰、型材、锚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对土工材料和减水剂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登录中铁建物资采购武汉中心供应商登记系统:(建议下载Google Chrome登录)进行注册。

5.1.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①投标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有word版附件及招标公告附件1); ②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银行执照复印件; ④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 以上报名材料上传前须加盖招标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5.1.3招标文件购买及汇款

5.1.3.1购买时间:提交申请前(申请材料中须提供汇款凭证)。

5.1.3.2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当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

5.1.3.3汇款账户: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请以电汇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和个人汇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5.1.3.4汇款备注:汇款单据上需注明投标编号后两位及包裹号。(如投标编号为CRCC-WHJC-2019-XX,包裹GC-01、SN-01,因银行付款备注内容字数限制,备注内容可为:XX GC-01、SN-01包裹。如购买多个包裹,可一次性付款,备注多个包裹号。)

5.1.3.5其他:每份独立招标公告中,开户名称及开户银行均相同,但银行账号不同,每份投标账号均不同,请您仔细核对,不要输入错误的账号,否则风险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号:30205988000397

5.2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售出,售后不退还(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3 获取招标文件

5.3.1分发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

5.3.2其他: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的版本为准,如您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如您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与招标机构联系索取。

5.4 招标文件购买发票的开具

5.4.1开具发票申请:在武汉中心供应商招标登记系统(建议下载谷歌浏览器登录)提交开具发票申请。

5.4.2发票开具形式:目前武汉中心提供的是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5.4.3 寄送时间:申请截止日期后30天内,申请表将发送至申请表中注明的电子邮件地址。

5.4.4其他:如有特殊开票需求,请在开票申请系统中备注栏中填写。

5.5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再接受报名参加相应包别。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月9日8:00至1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0:00。投标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25号中铁物资大厦8层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武汉中心。

6.2授权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开标

7.1时间:2020年1月9日10:00。

7.2采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25号中铁物资大厦8层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武汉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铁建材采购网()、中国大宗物资网()、中铁建材集中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9. 现场调查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对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进行勘察,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进行勘察,详情与招标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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