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男子利用职务之便盗窃钢筋 100 余吨非法牟利 20 余万元
扬子晚报3月28日报道(通讯员袁青青、高坤、记者张凌飞)东海男子刘某在担任某工程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偷盗”公司,盗窃钢筋100余吨,并销往河北沧州,非法获利20余万元。近日,东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3月11日,东海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工程物资管理负责人的报案,称在清点工地钢筋数量时发现钢筋少了很多。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据了解,白塔堡镇一建筑工地60吨钢筋被盗,损失24万余元。办案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查看了视频监控,并走访了工地附近居民,确定丢失的钢筋被一辆货车拉走。根据车牌号,民警很快找到了司机吴某。吴某称自己是一名职业运输员,2018年11月6日,一建筑工地上自称刘某的男子找到他,将40余吨钢筋运往河北沧州,运输费为每吨140元。 今年3月6日,刘某再次找到其,要求其将另外60吨钢筋运至此前的地点。当时吴某也对每次深夜的“行动”表示怀疑,但刘某搪塞,吴某便没多想。根据司机吴某的供述,民警最终确定嫌疑人就是刘某。3月18日,巡特警大队联合白塔派出所将盗窃嫌疑人刘某(男,39岁,东海县白塔堡镇人)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工地上有两间仓库,他是一号仓库的负责人。他觉得二号仓库的钢筋比较多,偷几根也不会有人发现,于是便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贪污罪”。据有关人士介绍,刘某第一次将偷来的40余吨钢筋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北沧州一家钢材市场。第一次偷盗没被发现后,刘某更加大胆,第二次又偷了60余吨钢筋,卖给了同一地点。两次偷盗共获利20余万元。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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