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为何如此重要?

文本 | 侯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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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买家电、厨具的时候,都不太注重凭证,一般只要有用的东西,都有发票、售后服务卡。但是买车,就大不一样了。

在购买新车时,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甚至比新车发票更重要。原因是该合格证是车辆上牌时的必备文件,就像孩子的出生证明一样。没有此合格证,车辆就成了“非法入户”。
也就是说,只有取得合格证书的汽车,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车辆登记管理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牌。
但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很多车行并不能在消费者付款当天提供车辆证,工作人员要么告诉你证件正在路上,两天后到,要么干脆实话实说证件质押在银行,两天后才能“取回”。

这时候,深知合格证重要性的消费者就有点担心了,万一在承诺的日期之前还是拿不到车证怎么办?那就麻烦了,要是运气不好,车行老板跑了,那可就麻烦了。
这绝非空穴来风,类似事件不胜枚举,近两年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11月陕西华夏汽车控股集团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两年前,这家公司在2014年中国汽车经销商100强中排名第99位,但两年后,它和旗下多家4S店迅速倒闭。
接下来受害的,是大批已经付清款项、已经提车、等待店家提供合格证上牌的消费者。沃尔沃、吉普、长安福特、奔腾等准车主纷纷受害。一时间,大家怒不可遏,纷纷来到店里,但无济于事。很多人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事实确实如此。

那么,为什么付清全款后却不能给车主发放车辆证呢?这和国内汽车经销商的资金来源有关。
我们知道,汽车经销商从汽车厂商购买车辆时,需要向整车厂支付货款,付款后厂商才会安排大货车发货,经销商才有车可卖。
但如果车商资金不够,只有少量资金怎么办呢?其实车商自身的资金往往也不是很充裕,很多车商都入不敷出,该怎么办呢?
为了使经销商能够快速提货厂家生产的车辆,提高市场份额,汽车厂家、银行、汽车经销商建立了三方承兑制度,为汽车经销商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具体来说,汽车厂商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银行充当支付中介,经销商根据厂商提供的授信额度,即可获得相应金额的银行贷款。此时,使用三方承兑的经销商只需向银行缴纳30%的保证金,即可开具100%的银行承兑汇票。也就是说,如果经销商账户上有300万的自有资金,就可以通过三方承兑向银行申请开具1000万的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购车款。这种金融杠杆,大大补充了经销商自有资金的不足。
实际操作为:经销商收集信息并向汽车生产厂家申请三方受理业务,汽车生产厂家根据经销商的各项条件审批贷款额度并向银行推荐贷款额度,银行根据汽车生产厂家推荐的贷款额度及经销商提交的审批信息最终确定经销商的贷款额度。
核心问题出现了,银行授信审核完成后,经销商便可以通过三方承兑业务向厂商采购车辆。在厂商销售系统平台,经销商采购车辆时需要选择三方承兑订单,并填写账单银行、账单号、账单金额等信息。厂商在将车辆发给经销商时,会将车辆凭证发给银行进行“质押”。

如果消费者全额支付购车款,经销商需要“赎回”车辆合格证,才能办理后续的车辆登记、上牌等业务。此时,经销商需将剩余70%的车款支付给银行,银行会将车辆合格证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经销商。当然,部分银行前期会先将贷款额30%对应的车款证明发放给经销商;后续的70%的合格证,经销商需要每辆车支付100%的全款才能拿到。
此外,质押车证的银行有的在经销商所在地,有的则存放在某地某贷款银行,如果质押车证存放在经销商所在城市,消费者在付清全款或办理贷款后,即可快速领取车证;如果质押在经销商所在地,则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取回车证。

汽车经销商通过金融杠杆弥补资金短板,银行在放贷时收取部分利息,汽车厂商在承担担保责任的同时,迅速、大量地将汽车投放市场,从而提高市场份额。可以说,汽车厂商、银行、经销商三方承兑体系创造了三方共赢的局面。保守估计,国内已有85%的汽车经销商参与了三方承兑体系,未来还会有更多经销商加入。
这就是消费者虽然从经销商处提车却拿不到车辆证的真正原因。但凡事有利有弊,正是三方受理制增加了经销商的财务杠杆,导致经销商的财务风险加大,经销商一定程度上把这个风险转嫁给了准车主,导致消费者买车后,经销商瞬间破产,拿不到车辆证的情况。

当然,除了汽车厂商、银行、经销商三方承兑这种融资方式外,有些地区的经销商会用自有资金先向厂商购车,等到车到店后再将部分未售出的车辆抵押或质押给银行,以车辆凭证作为抵押或质押的质押物,由银行暂时保管;之后再向银行借入一笔资金,用于经营或购买其他车辆,待车辆售出并收回资金后,再将钱还给银行赎回凭证。
质押、出售、赎回期间风险并不大,但如果经销商将车款用于其他经营,比如投资房地产、钢贸等领域,一旦损失严重,经销商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跑路之势将席卷而来。
那么,银行将车证“质押”到底合法吗?
据悉,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认为,以车辆合格证“质押”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车辆合格证只能对应并使用于该证书所列明的车辆,不能作为其他车辆的合格证明,且不可转让。
其次,车辆合格证只是车辆符合规定的证明,是车辆这种特殊动产出厂时的附属证件,不具备任何财产价值。
第三,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和银行之间关于合格证书“质押”的约定属于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善意购买者不具有约束力。
因此,将车证作为“质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质押的法律效力。因此,无论是车商还是银行,凡是非法持有车证的人,都应将其返还给车主。在佛山这起案件中,法院成功为遭受损失的准车主追回了车证,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车证抵押或质押的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能成功挽回损失。

坑无处不在,那该怎么办呢?其实也不用太害怕,毕竟出问题的经销商毕竟是少数。买车的时候尽量要求经销商当天提供车辆合格证,另外尽量从一些有实力的大型经销商那里购买,这些大型连锁企业在资金实力上相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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