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知识|钢材出口的全面指南 (钢䨻的含义)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增值税税率 - 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 50% 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 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 ≥ 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退税率时:当期应退税额 = 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退税率
(2) 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 < 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 = 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
(1)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 - 退税率) -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 (征税税率 - 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 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 - 退税税率)
(2)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 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 ÷ 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3)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 =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 = 修理修配金额 × 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 = (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 + 工缴费发票金额) × 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 = 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 税率(单位税额)
出口退税免税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出口的货物,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均可申请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务登记要求;
- 从事出口货物经营并取得海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报关单》的出口货物;
- 已依法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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