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

一、基本要求及内容
(1)结构设计和施工图纸中纳入的各类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出厂合格证备注栏内,建设单位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地点和工艺流程。 字段数。
(2)钢筋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性断裂、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明显异常,应进行化学成分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并作出鉴定和处理结论。
(三)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合格证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进入现场后,应严格遵循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检查。 其各项指标符合国内相应牌号钢筋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后,才能按其适用范围用于工程中。 当进口钢筋的国家和强度等级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等级,但不宜用于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冷拔钢筋、冷拉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基材的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拔、冷拔和冷轧钢筋。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预应力混凝土工程中使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拉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规范性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指涂有特种防腐油脂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无粘结钢绞线和钢丝束》的规定。 《预应力筋》JG3006要求。 防腐脂应提供合格证,其相关指标必须符合JG3007标准《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脂》的规定。
(7)预应力筋所用的锚具、卡箍、连接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进入现场后,应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其指标必须符合标准才可以在项目中使用。 无合格证的,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锚固系统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锚索、卡箍和连接件使用技术规范》JGJ85和《预应力筋锚索、卡箍和连接件》GB/T14370的规定。法规。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 进入现场后,应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年后可用于工程。
(9)钢材检验报告应按质量控制(施工)表4.1.3.1-1~12格式按有关规定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十)钢材进场后抽样检验的批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废旧热处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低碳钢热轧圆棒应为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一批不超过60t 。
2)钢结构工程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划分为一批不超过60t的同一牌号、牌号、品种、尺寸和交货状态的钢材。
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应采用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且一批不得超过60t。
4)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钢丝束应划分为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不超过30t的一批钢绞线、钢丝束。
5)预应力筋用锚具、卡箍、连接件应采用同一型号产品、同一批次原材料、同一工艺、采用同一工艺生产,批量生产不得超过1000套。 抽10%进行外观检验,不少于10套。 对有硬度要求的零件,取5%进行硬度检验,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能力检验,取3套锚、夹具或连接件试件。
6)冷轧带肋钢筋,以同一牌号、规格、形状、生产工艺、交货状态的钢筋为一批,每批不少于60t。 取样数量:弯曲试验每批2个,拉伸试验每板1个。
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随机检验9个圆管样品(12个扁管样品)。
8)其他建筑钢材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分组审批。
(11)检验钢材力学性能时,若某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按不同型号钢材的取样方法,从同一批钢材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项目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材视为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对不合格钢材的处理必须予以说明并备案备查。
(12)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对于抗震一级、二级的框架结构,应进行纵向应力钢筋强度试验,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
2) 钢筋实测屈服强度值与钢筋标准屈服强度值之比不应大于1.3。
二、验证方法
(1)根据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及单位工程材料汇总表(质量控制(施工)表4.1.3.10),核对钢材出厂合格证(商检合格证)与现场是否一致检查报告。 是否按批次进行抽样,样本所代表的批次之和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2)检查预应力筋所用的锚具、卡箍、连接件是否按批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3)验证证书和检验报告中的技术数据和信息量是否符合标准,检验方法和计算结论是否正确,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检验的原则使用前,先识别后隐藏。
(4)检查更换使用的钢筋是否具有设计签证。
三、审批原则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目将被评定为“不符合要求”。
(一)承重构件的受力钢筋(包括锚具、卡箍、预应力筋连接件)无出厂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二)应当见证的钢材未按要求取样送检的; 抽样送检的物资种类、数量不符合规定。
(3)钢材品种、规格与设计文件不符时,不予换发钢材设计证书。
(四)钢材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力学性能指标不合格,未按要求进行复验的。
(五)进口钢材技术指标经检验不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材技术标准,且未进行技术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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