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

1、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为什么叫做《钢铁产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我国已建成全球最齐全的钢铁工业体系,有力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钢铁行业也面临产能过剩矛盾日益突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和能源约束加剧、企业经营持续困难等问题。未来五年,我国钢铁行业不再处于规模化发展时期,而是进入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的发展阶段,是钢铁行业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钢铁行业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提升钢铁行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化解产能过剩为重点,坚持结构调整、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质量第一、开放发展,加快调整升级,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作为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调整升级这个主题。因此,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规划主题,规划名称确定为《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2、未来五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与过去有何不同?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立国之本,“十二五”期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需求下滑,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由2010年的79%下降到2015年的70%左右,重点大中型企业负债率超过70%,2015年中国钢铁协会会员企业亏损面达645亿元。产能过剩由区域性、结构性产能过剩演变为绝对性产能过剩。“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消费升级、四化同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了钢材需求空间,经济发展仍然需要大量钢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增长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一旦回暖就会持续走高,并持续实现几年的高增长。 短期刺激不可能带来V型或U型反弹,而会经历一个L型发展阶段,总需求波动下降和产能过剩的格局还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产能过剩已经不可能再通过历史上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来消化。 继2014年我国钢铁产量达到8.2亿吨高点、2013年表观消费量达到7.6亿吨高点后,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产量和消费量将进入由峰顶弧顶回落的下降期,2020年国内粗钢消费量将回落至6.5亿至7亿吨,产量将回落至7.5亿至8亿吨,表观消费量将比2015年的7亿吨减少5000万吨左右。聚焦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将是近年来钢铁行业的重中之重。
二是自主创新水平不高,有效供给水平亟待提升。长期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停留在消化吸收阶段,尚未形成原始创新、自主集成、引领创新的能力。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行其是、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导致创新引领发展能力不足。每年约有300-400万吨重点高端钢铁产品无法自主供给,仍需依赖进口。“十三五”期间,建设制造强国、创新型国家对钢铁品种、质量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升级,行业迈向中高端对提高钢铁行业有效供给水平提出了迫切要求。对钢铁品种的需求将呈现个性化、多品种、小批量的趋势,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要求将日益提高。 钢铁企业服务需求将从单一的材料供应商转变为能够协同提供材料推荐解决方案、后续加工使用解决方案等延伸服务的服务商,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有效供给水平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能源环境约束增强,绿色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较旧标准大幅加严,目前不少企业节能环保投入历史悠久,尚未实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虽然钢铁行业吨钢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但由于规模较大,能耗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普遍较大,特别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环境承载能力已达极限。“十三五”期间,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提高,对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大力推动钢铁行业向绿色制造方向发展。
三、《规划》中的调整升级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针对钢铁行业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形势,《规划》紧紧围绕“到2020年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行业脱困基本实现”的总体目标,充分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实现钢铁行业脱困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相关指标,从化解过剩产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产品质量五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调整升级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去产能指标。考虑到产能过剩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为使产能利用率恢复到合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发〔2016〕6号文件的要求,《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由目前的11.3亿吨压减1亿至1.5亿吨,控制在1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由2015年的70%提高到80%。
第二是关于绿色发展指标。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指标明显提升,但由于行业总体规模较大,能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15%的要求。为此,结合“十三五”期间粗钢产量下降缓慢,以及我国钢铁行业目前的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和15%以上的目标。
第三是关于产业集中度指标。目前,我国钢铁企业数量较多,高度分散,这是造成行业恶性竞争的主要因素。“十二五”期间,我国前十大钢铁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从2010年的49%下降到2015年的34%,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为了扩张而联合,没有发挥协同作用,经济效益不好。经过前期的挫折,国家、行业、企业的思路逐渐清晰,目的更加明确,正在理清方向。 更加注重发挥区域协同的重要作用,不再追求规模扩张,先中央后地方,树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市场影响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规范公平市场秩序,多措并举,坚持不懈、持续调整,力争“十三五”期间,前十大钢企产业集中度由目前的34%提高到60%,完成“十二五”期间未完成的任务。
第四,关于劳动生产率指标。目前,我国部分钢铁企业还存在组织架构复杂重叠、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制约了钢铁行业提质增效。为引导行业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综合竞争力,《规划》首次提出了主营业务劳动生产率目标,由目前的514吨钢/人·年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的1000吨钢/人·年以上。
第五是钢结构用钢指标。钢结构具有抗震性好、施工工期短、施工现场污染少、建筑垃圾少、钢材可回收利用等优点。但目前我国城镇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中钢结构占比仅为4%,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40%以上的比例还相差甚远。目前,国家对推广钢结构建筑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从钢铁行业来看,为配合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引导我国建筑用钢由钢筋为主向结构用钢为主转变,《规划》对钢结构用钢比例提出了指导性目标,由目前建筑用钢的10%提高到25%以上。
4.如何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铁行业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其中产能过剩问题尤为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去产能是“十三五”时期钢铁行业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行业实现脱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为此,《规划》十大重点任务之首就提出要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为确保去产能任务取得预期成效,《规划》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突出重点、遵守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重点严禁新增产能、依法依规去产能、推动僵尸企业退出。 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严禁新增产能。要真正取得去产能成效,基础就是防止在去掉过剩产能的同时,非法新增产能还在增加,坚决杜绝产能“减量换量”。为此,《方案》中去产能任务的首要任务就是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2014年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给地方政府,从审批到备案一律下放。为此,《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各地不得净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对各地待备案的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改造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减量置换,包括国家已经核准、地方政府备案的在建和在建项目,也要落实减量置换。 如果以之前的项目由谁批准为借口蒙混过关,只新建不置换,产能怎么去,正在去产能又怎么保持公平。第二是关于去产能“去谁”的问题。钢铁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搞简单分成、“一刀切”,重点是去掉两类产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能和落后产能。同时,考虑到“僵尸企业”占用社会资源、低价销售冲击市场、扰乱经济秩序,《规划》提出将其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应尽量退出。第三是关于依法依规去产能的问题。 依法依规去产能的重点是关停退出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利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建筑用钢的产能,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建筑安全隐患,要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要全面关停拆除。在具体行动上,将开展综合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运用卫星监测等技术手段,及时全面掌握违法违规产能线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实施去产能。 为增强操作层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案》提出,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的钢铁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将不符合钢铁行业标准化条件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确保全面退出不合格、落后产能。
五、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与过去有何不同?
“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钢铁项目建设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必须实行减量置换。鉴于目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形势严峻,为控制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严禁新增产能,防止产能“减量、增加”。《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涉及新建或改造冶炼产能的项目,必须严格实行减量置换,不再执行此前的等量置换政策,包括已经国家核准、地方备案的拟建和在建项目。
考虑到过去部分钢铁项目置换产能时,都是以关停多年的“死产能”,置换徒有其名,钢铁产能逐年增加。为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实现“十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的目标,《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产能置换时,不得以2015年(含)前已淘汰的产能、落后产能、列入压减任务的产能、已利用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退出的产能等四类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目的只有一个,真正压减钢铁产能。
6、钢铁企业负债率过高该如何处理?
在我国钢铁行业大规模发展阶段,一些企业为快速扩张持续举债,导致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整体困难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偿债能力减弱,债务风险加大,一些企业甚至出现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的现象,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按照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规划将去产能与去杠杆结合起来。一是针对在建钢铁项目和城市钢厂搬迁项目。要吸取一些钢厂搬迁或建设的教训,不顾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高额度,大量举债建设,导致项目投产不久就出现债务危机。因此,包括国家已经批准、地方政府备案的在建和在建项目,对负债过重的要坚决叫停。 针对当前形势,在减量开发的基础上,重新评估建设可行性,防止出现新的资不抵债企业。二是对于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的企业,要通过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和市场有特色的企业,要多运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对其他资不抵债企业,要避免“逼婚”式重组,对应当破产清算的,要依法进行清算,推动企业整体退出。
7.如何进一步调整钢铁产业布局?
我国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已做了大量工作。宝钢湛江、武钢防城港等南方沿海基地项目的建设,缓解了我国钢铁产业“北重南轻”的局面。部分城市钢厂外迁,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厂与城市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一大批沿海钢厂的建设,解决了进口矿石长距离运输成本高的问题。钢铁产业布局重大调整已基本完成,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课题是如何进一步完善。考虑到当前钢铁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期间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将与化解产能过剩紧密结合,兼顾各地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通过实施减量调整,完善钢铁产业布局。主要课题如下:
一是各地区布局调整思路和方向。考虑到我国一批重大沿海基地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开始实施,同时,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产能较大,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方案》提出,沿海地区不再布局新的沿海基地。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要在现有沿海、沿江布局基础上,着力减轻区域环境压力,明显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对于河北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区,要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对于东南沿海,要建设湛江、防城港等一流的沿海钢铁精品基地,不谋求规模进一步扩大。 针对产能总体过剩的形势,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要打破按行政区划均衡钢铁产能的思路,以本区域能够有效支撑钢铁生产的铁矿资源为基础,实施去产能布局调整。对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要依托本区域相对优势的企业,实施区域整合,压缩企业数量,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二是关于城市钢厂的出路。由于近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一些历史原因,我国存在一批城市钢厂,有的甚至位于城区中心,其面临的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等制约因素越来越突出。考虑到钢企属于重资产企业,搬迁成本较高,搬迁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会明显增加,为这些城市钢厂谋划出路势在必行。因此,对于这类城市钢厂,不能简单地选择搬迁作为“一刀切”的出路,要综合权衡城市总体定位、环境容量、土地资源价值、税收份额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出路。 对于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转型难度大、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借鉴杭钢、广钢模式,实施转型减产,退出钢铁行业。对于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要实施“绿色发展、产城融合”战略。对于确需搬迁的城市钢厂,要统筹实施布局调整、兼并重组等结构调整,同时要强调城市钢厂搬迁项目必须实施减量搬迁。
8、钢铁行业如何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增加有效供给?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提供了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大部分钢铁材料,产品实物质量日趋稳定。但还有一些产品不能自主供给。其中,有的没有开发成功,钢铁企业不能生产;有的品质不够稳定,用户不愿意使用;有的属于新开发的品种,用户不敢尝试使用;有的属于多品种、小批量的要求,钢铁企业为了追求效率,不愿意生产。随着“十三五”期间建设制造强国、创新型国家,经济建设对钢铁品种、品质和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升级。为此,需要把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钢铁行业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
第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长期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创新发展主要以消化吸收、跟进创新为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总体已经达到比较先进水平,未来钢铁工业要实现引领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只有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密依靠创新驱动发展。考虑到当前钢铁行业还存在创新载体分散、各行其是、协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要支持充分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实行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创新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协同科研机构、设计单位、下游用户开展创新,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新局面。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钢铁行业发展智能制造是行业质量效益革命、提高有效供给水平的重要途径。钢铁行业是流程型、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发展智能制造基础好、空间大。“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培育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四种新型智能制造模式试点示范,总结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路径,提升企业高效开发品种、稳定产品质量、灵活组织生产、综合控制成本的能力,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钢铁产品实物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第三个是为了促进以服务为导向的制造业,我国家的大多数钢铁企业仍在根据用户需求销售产品的阶段。在“第十三年计划”期间,钢铁企业应以早期干预用户的高级需求和后期的跟踪和改进来转变,并从简单地提供“产品”的需求,但还可以满足目前的未来,从而实现了最新的需求,又可以满足目前的需求,从而使新的竞争者从制造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并从简单地提供“产品”的需求并满足了当前的未来,因此,新的竞争优势和更好的市场需求。 特别是,应在高科技船只,海洋工程设备,高级铁路运输,电力,航空航天,机械等领域所需的高端钢品种中进行突破。
9.钢铁行业如何与社会和谐相处?
近年来,钢铁行业大大改善了其能源的指标,但由于其整体规模较大,它导致了大量的总能量消耗,并且在某些主要的钢铁生产能力群中,污染排放量尤其超过了整个公司,因此污染的能力既不融合了。在第13个五年计划期间,钢铁行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面临的最紧急和严重的问题,钢铁行业应通过实施绿色升级,指导绿色消费和发展循环经济来促进绿色发展并与社会共同发展。
首先是绿色的升级和转型。环境保护的投资应尽快完成转型。蚂蚁地区应探索和实施物流集中的铁路运输计划,以减少无组织的排放。
第二个关于钢结构的发展。五年计划“钢结构建筑物的促进和应用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作为钢结构建筑物的主要材料的提供商,钢铁企业应积极参与钢结构的建造,开发和生产定制和个性化的钢铁产品,以满足钢结构的需求,并促进钢结构建筑的促进和应用钢结构建筑。 同时,在“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生产比例为400 MPa(III级)高强度的钢筋的重要大型和中型钢铁企业的钢筋已达到99.6%以上,并且在“第十三五年计划”计划期间,有必要专注于促进高标准的500 MPA和上述500 MPA的高级钢制。
第三个是使用短进炉钢制成的,与熔融钢制成的钢铁制造作为原材料的短材料,因为原材料在能源保护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我的零件造成的速度较慢,因此在我的国家中降低了速度。 ED在美国的总数中约有6%,在美国,韩国有30%,目前在日本的钢铁储备中有23%。不是投资大型电炉制造的最佳时间。 从钢制储备的增长趋势来看,预计10 - 15年后,我的国家将开发电炉制造的窗口,但是,应注意,废钢的逐渐增加,中等频率炉的现象,而工业频率熔炉的融化又可以使钢造成较大的质量。不允许生产。
10.钢铁行业如何加深国际合作?
钢铁行业是我国家最有竞争力和有利的行业之一。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双赢的发展。
一方面,我们应该遵循国际工业劳动力的调整趋势,并促进我的国家建立了钢铁企业的主要设备。专注于具有良好资源条件的“腰带”,强大的支持能力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并有序地促进了有利的生产能力,我们将鼓励有利的钢铁企业,以建立钢铁生产基础,并在海外进行处理和分配中心,并在大规模的设备上进行全球范围内的速度和电力公司的运输量。并共同探索和发展第三方市场。 对于钢铁产品的出口,我们将通过在主要满足国内需求的原则下创建和维护公平而有序的钢铁出口命令来参加国际贸易。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家的经济融入世界的趋势,我们将提高向外界的开放程度,这是2005年的“钢铁行业”的要求,表明外国投资者不允许在我国家的钢铁行业中持有控制权,因为我国家的投资范围是我国家的投资范围,而不是国有的钢铁行业。对钢铁行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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