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鑫汇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

武汉华信汇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汇通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陂区法院)于2020年9月21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向武汉华信汇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2020)E0116破产申请4号民事裁定;武汉华信汇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律师事务所裁定受理武汉华信汇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E0116破产2号裁定,聘任国浩律师事务所(武汉)为华信汇通公司破产清算律师,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多方协商,为保持华信汇通的运营价值,拟招募潜在投资者进行重组,现公告如下:
1.华信汇通简介
1. 基本信息
华信汇通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芜湖农场沙口分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武汉友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武汉聚利通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武汉华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法定代表人于晓华,实际控制人冯博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内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华信汇通公司开发的“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园区是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的专业钢材交易市场,占地面积1354.83亩,其中已建成约1254亩,未开工约100亩。近年来,“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园区运营日趋活跃,市场整体走势良好。
园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芜湖农场沙口分局,共有7块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2块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地块,7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仓储、仓储(综合物流),使用权为转让,面积:647871.37平方米。2块地块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块地块已具备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面积为118905.7平方米;另一块地块: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确认书》,面积为114364平方米,尚欠国有土地出让金近4000万元。
(2)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等。
根据接管文件及管理人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调查结果显示,华信汇通公司在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内建设有办公及仓储物流大楼、金属加工区等,已竣工或基本竣工、在建工程面积约49.5万平方米,部分已实现交易。
厂房分布图如下:

3. 业务运营
华信汇通公司开发的“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园区是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的专业钢材交易市场,近年来园区运营活跃,市场整体走势良好,园区目前分为五大区域:仓储物流区;零售区作为仓储物流区的补充;加工区目前有十几条开平生产线;商务办公区原计划以科技为先导,打造以大健康为核心的干细胞等生物医药研发基地,为长江金属后期转型做准备,满足长江新城建设发展需要;人才公寓为园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受连带金融债务影响,华信汇通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于2021年5月14日倒闭,法院判决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目前园区运营正常,部分房屋、楼宇闲置,华信汇通公司通过出租并自行运营,每年可实现收入近2000万元。
4.企业优势
(1)行业前景
芜湖区位于武汉市北部郊区,现代城市发展规划一般将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选择在郊区,因此武汉市大型批发市场特别是专业市场群落均选址在汉口北部,区位优势明显。依托钢铁大省湖北的生产加工基地和九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是政府拟打造的专业市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纽带。
(二)交通区位优势
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芜湖农场沙口镇,芜湖农场地处武汉两环路(外环、中环)、两港(阳逻深水港、天河机场)、两桥(阳逻港)交汇处,占地面积71.76平方公里,人口3.4万。芜湖距市中心商务区16公里,距汉口火车站22公里,距天河机场25公里,距长江客运码头21公里,交通极其便利。
芜湖位于武汉市中环与外环之间,汉石公路、禄阳铁路贯穿农场东西,距亚洲最大的铁路编组站仅20公里,武(沪)公路纵贯南北,聚龙大道在五通口镇与汉石公路相接,左有天兴洲长江大桥,右有阳逻长江大桥,公路网络已形成,交通、物流优势明显。
(3)仓储优势
目前武汉地区运营的钢材交易市场普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仓储能力严重不足,无论是室内仓库还是露天堆场都不能满足商家的需求,甚至铁路线附近的卸货点也变成了钢材堆场。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仓库的运输和仓储能力足以满足大规模钢材交易的需求。
(4)市场客户基础优势
中国长江金属交易中心目前已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已入驻江岸区超凡钢材市场等部分市场商户,一批优质、知名、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司(商户)已入驻,同时龙头加工企业和部分板材、型材、卷板等企业也已入驻园区,形成了品种齐全、功能齐全的大型钢材交易市场。
2. 招聘计划
1.重组潜在投资者的基本条件
重组潜在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参与重组投资。重组潜在投资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开展重组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与拟投资公司华信汇通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运营能力(熟悉钢铁市场、行业等);有投资、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人无较大数额逾期债务,无申请人作为执行对象的案件,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潜在重组投资人不具备潜在重组投资人资格)。
(4)两个以上企业/自然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必须作为整体潜在重整投资者参与重整。
2. 与重组潜在投资者的联系
拟参与改组的投资者应提交改组投资登记文件(登记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供核实),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重组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应包括参与华信汇通公司重组的明确意向、参与重组的方式或重组方案等。
(2)改组潜在投资者的资质文件:改组潜在投资者为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改组意向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潜在投资者简介:包括潜在投资者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股东信息、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生产经营情况、总资产规模,或自然人基本信息、资产等情况等)。
(4)潜在投资者的资信状况:投资意向、财务实力、资金来源及其他能够说明财务状况和财务实力的文件;与钢铁市场行业相关程度及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以往参与重组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5)潜在重整投资者为联合体,还应当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联合协议等证明文件。
3. 致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一)本公告内容及数据不代表最终结果,仅供重组潜在投资者参考,不代替重组潜在投资者的尽职调查。除本公告外,请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建议等。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对管理人及重组潜在投资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为参考性文件,招募正式重组投资者的具体程序和方式尚未确定,管理人将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后作出决定并另行公告。
(三)华信汇通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员工情况、未缴纳的税费、主要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详细信息以及潜在投资者与管理人签署的协议;在签订保密协议后,您可以自行决定对华信汇通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协助和配合。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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