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 2017 年钢铁水泥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钢铁、水泥认证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要求,质检总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对钢铁、水泥相关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报称,本次对安徽、浙江、福建等15个省(区)的119家获得认证的热轧钢筋及轴承钢产品企业进行了认证后监督检查,实际抽检了97家企业的12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95家企业的118批次产品,不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热轧钢筋,不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轴承钢产品。产品合格率为98.33%。46家企业因停产等原因未能抽取样品。

4家企业的4批次热轧钢筋初次检验不合格,其中3批次复检合格,1批次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 山西中盛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以直带形式交货的规格为14mm的HRB400E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公司未控制好重量偏差下限,导致超出标准范围,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永丰钢铁有限公司、广东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大安特钢有限公司等生产的以卷状交货的热轧圆钢棒材,初始屈服强度试验不合格,但复验合格。同批次样品性能指标波动较大,平滑性差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内控标准较低,冶炼工艺不稳定,生产工艺有待进一步改进。
某企业1批次轴承钢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冠县晨鸣精密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49.7mmGCr15轴承钢管组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退火工艺存在问题或管坯质量存在问题。

因停产等原因未收到样品的46家企业名单:



注:国家质检总局抽样期为2017年7月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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