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7 起违法违规行为,江西伟融置业虚假宣传售楼被罚 2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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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管局
7起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
江西伟荣置业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房产销售 被罚款20万元
江西伟荣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多种营销手段误导购房者。销售人员引导购房者参观样板房,发放相关内容的宣传单和户型图,采用多种营销手段将L1、L2户型宣传为两层,但实际交付时,两套户型都只有一层,还谎报L1、L2户型的户型布局和功能,欺骗、误导购房者。
对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宁波云脑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销售
宁波云脑科技有限公司为增加产品销量,扩大竞争优势,在培训课上虚构讲师简历、使用误导性宣传文字,夸大产品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此,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200万元罚款,罚款金额上缴国库。
南昌县富山友华超市销售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南昌县富山友华超市销售侵犯“南孚”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牌电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违法经营额按800元计算。
对此,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依法处以罚款5.6万元,罚款金额上缴国库。
南昌植食食品有限公司
销售不合格食品
经抽检检测,南昌市志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GB2759-2015《国家食品标准冷冻饮品及配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现场检查,无库存,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发出产品召回通知。由于上述不合格产品已经销售完毕,未进行产品召回。经了解、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3日因“生产‘志’牌’水果冰棍使用食品添加剂超标”,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916.1元;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7.5万元,上述罚没款项共计81916.1元,上缴国库。
江西元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提交虚假信息
江西元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元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交伪造自然人股东陈云芳签名的《江西元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补充条款》及《股东会决议》等虚假材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于2008年、2013年、2014年、2019年、2020年提交伪造自然人股东陈云芳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材料为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变更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对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6万元,上缴国库,撤销公司登记。
江西韦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普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含大堂及公共区域装修及配套的电气、水电施工)后,该合同中的高层走廊隔墙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与江西威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含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镀锌钢材等三种材料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免费安装)。本合同第7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证第5点规定:“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与第三方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如果甲方及客户在使用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时,发生侵犯第三方工业产权的情形,由乙方承担责任。”
江西威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签订材料购货合同后,向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华盛源五金经营部范卫东购入一批“龙牌”轻钢龙骨。商标权人北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书证明上述产品为假冒“龙牌”注册商标的产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构成侵权,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侵权假冒“龙牌”轻钢龙骨2245块;对当事人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罚款,共计93893.19元,罚款金额上缴国库。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小亭小吃店
非法生产、销售食品
经查明事实,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小婷小吃店使用不洁净的漏勺销售无包装食品;因管理不善,临时员工上岗前未取得健康证明;掉在地上的食物未清洗干净直接腌制;员工售卖的卤肉制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等生产卫生问题。
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95.25元,处以罚款5万元,罚没款项合计51895.25元,上缴国库。
来源 |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记者 万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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