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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中国宪政发展的历史简述 (民国初年中国外交呈现的特点)

钢铁企业 2024-07-08 13:10:07 8
民国初年中国外交呈现的特点 民国初年中国宪政发展的历史简述

1928年,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了中国,南京国民政府也获得了国际承认,成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国民党政府宣布,根据孙中山革命理论的三步骤——军政、训政、宪政——中国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并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转到经济建设为主。

1927年-1936年,中国的工业增长率达8%以上。这十年,被国民党政府成为黄金十年。对这十年有极端不同的看法:

正面的看法

  1. 经济环境改善:国民政府在国家预算中每年要负担的前清遗留国债占32%,军费支出占40%,建国经费只有20%。同时中国在1928年度量衡划一制度公布实施之前,我国标准之乱为全世界所仅见,以度而言吉林1尺仅为河北的2寸长,那么衡呢,杭州的秤跟临省江苏的秤就差了7倍之多。
  2. 经济增长:在恶劣的环境下,当局在农田水利、电力、矿业资源开发、化学工业、重工业的振兴等等,几乎每项对国家进步有关的事都在马不停蹄地齐头并进中。仅仅在1931-1936年间中国工业成长率平均高达9.3%,创下民国以来第一次经济奇迹。
  3. 交通事业发展:除了电讯、邮政快速成长外,铁路修建达2万余公里,公路增开了8万多公里,民航空运在这十年间开辟了12条航线,长1万5千多公里。
  4. 教育发展:从扫除文盲的识字运动做起,到1928年中央研究院成立,教育体制终于搭成了一个完整的建构。为了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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