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每米重量 (钢筋每米重量计算公式)
- Φ6:0.222千克
- Φ6.5:0.26千克
- Φ8:0.395千克
- Φ10:0.617千克
- Φ12:0.888千克
- Φ14:1.21千克
- Φ16:1.58千克
- Φ18:2.0千克
- Φ20:2.47千克
- Φ24:3.55千克
钢筋重量计算方法
钢筋重量 = 钢筋直径(毫米)² × 0.617 × 长度(米)
例如,计算一根Φ10、长度为5米的钢筋重量:
钢筋重量 = 10² × 0.617 × 5 = 3.085千克
扩展资料
钢筋理论重量表
| 直径(毫米) | 每米重量(千克) |
|---|---|
| 25 | 3.86 |
| 22 | 3.0 |
| 20 | 2.47 |
| 18 | 2.0 |
| 16 | 1.58 |
| 12 | 0.888 |
| 10 | 0.617 |
| 8 | 0.395 |
钢筋重量与直径的平方成正比,即 G/m = 0.617 × D² / 100
其中:G/m 为每米重量(千克),D 为直径(毫米)
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6~25 毫米。标准推荐的公称直径为 6、8、10、12、16、20、25、32、40、50 毫米。
2. 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以下基本规定:
- 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 45 度。当该夹角不大于 70 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 横肋与间距 l 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 0.7 倍。
-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 45 度。
-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 20%。
-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 12 毫米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55。公称直径为 14 毫米和 16 毫米,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60。公称直径大于 16 毫米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 0.065。
3. 长度及允许偏差
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50 毫米。
4. 弯曲度和端部
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 0.4%。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参考资料:网络百科、钢筋理论重量表、螺纹钢理论重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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