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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水泥等质量数据检验应采取的方法 (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一般采用的采购方式)

钢材供求 2024-07-10 10:27:57 4
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一般采用的采购方式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对送检的混凝土结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应遵循以下规则:

水泥

取样规则

  1. 执行标准:GB175-2007、GB-90、GB-2002
  2. 取样工具:手工取样器
  3. 取样单位:
    • 混凝土结构中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 砌筑砂浆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4. 取样部位:
    • 袋装水泥堆场
    • 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5. 取样方法:
    •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6. 取样数量:总量20kg以上,缩分成试验样和封存样二等份。
  7. 包装及送样:
    • 水泥样品要妥为包装,特别注意防潮。
    • 取样后应及时送试验室,并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8. 其它:
    • 水泥进场后应立即取样试验。
    •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 砌筑砂浆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 进场复验检测项目:
      • 混凝土及地面工程:强度检测、水泥安定性检测、凝结时间检测
      • 抹灰工程: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检验
    • 对试验不合格产品应双倍取样检测

钢筋

取样规则

  1. 常用钢筋的种类及其质量标准:
    •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 余热处理钢筋:GB-91
  2. 水泥等质量数据检验应采取的方法
  3. 取样批量: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4. 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的取样:
    • 热轧带肋钢筋:
      •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5d+15cm
      • HRB335:6d+15cm
      • HRB400:8d+15cm
      (d为钢材直径或厚度)
  5. 样品标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钢材的生产厂家、炉(批)号、牌号、直径、合格证编号及批量。
  6. 送样:填写好与样品标志相符的委托单,交试验人员。
  7. 复检:
    • 若试验结果中,拉伸或冷弯试验任一有不合格项,则应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的复验,取样方法同上。
  8. 其它:
    • 进口钢材及遇有机原因需要判定材料性能时,抽样应由有关当事人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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