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赵民革:恢复高端钢铁产品出口退税,促进钢铁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冶金报 中国钢铁新闻网
两会报道组记者范三才报道
“推动中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除了企业自身的内功外,还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全国人大代表、首钢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赵民革认为。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赵民舸提出了促进钢铁行业健康发展的三点建议。
一是恢复高端钢材出口退税。为保障国内铁素体资源安全,控制粗钢产量合理释放,2021年国家两次取消所有钢材出口退税。在赵民革看来,虽然政策调整推动了钢材出口的阶段性下降,也显着削弱了我国高端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使其在与日本、韩国等主要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据了解,日本、韩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日本钢厂的钢材消费税为10%,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出口钢材时,暂时向税务局缴纳10%的税款。货物出口后,税务局退还10%。日本出口钢材报价时,以不含10%税的“本体价”为海外报价。韩国对销售、进口和提供商品和服务征收进项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率为10%单一税率,价外征收。向境外出口货物、提供劳务,实行零税率。
“建议恢复高端钢材出口退税。”赵明舸表示,这有利于推动行业企业持续与国际高端客户和先进标准对接,推动钢铁行业和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是减轻国内铁矿石税负,提高产业链韧性和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我国铁矿石资源禀赋较差,制造成本高,各种税费高。以首钢矿业公司为例,近三年每吨铁精矿税负(不含增值税)约为23.11%,远高于国外铁矿石企业。例如,澳大利亚卡拉拉矿税负为4.5%,巴西税负为4.5%。铁矿石企业税负基本在10%左右,美国、加拿大部分州铁矿石企业税负为6.5%。
为此,赵民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减轻铁矿石企业税费负担。一是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减轻铁矿石企业增值税负担。例如,根据房地产业增值税政策,铁矿石企业的增值税销售收入可在地价、地方补偿费、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项目中扣除,可在税前扣除。减轻行业税负,增强铁矿石企业竞争力。二是降低矿产品资源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60号决定,铁精粉从价资源税税率由3%调整为4%,税率提高1%。赵民舸建议:“铁矿石选矿产品从价税率应维持原有水平,不宜上调。这不仅符合国家降费减税要求,也有利于提高国内铁矿石竞争力企业”。三是细化资源税征收范围,鼓励铁矿石企业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新资源税法实施后,将对“低品位矿石、废石、尾矿回收的矿产品”和“用尾矿、废石生产的建筑砂、建筑道碴等建材产品”征收资源税。 ”。赵民革建议:“对低品位矿石、废石、尾矿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增加企业资源循环利用动力,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建筑砂、建筑砂以尾矿、废石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免征资源税。”道碴等建材产品免征资源税。这些属于铁矿石废料的范畴。开征资源税不利于鼓励铁矿石企业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 ”
三是优化报废税收政策。据统计,2023年,国内废钢消费量将达到21368万吨。在国内采购中,废品回收流程前端很难拿到发票。而是采用自制凭证、采购发票等方式记账,存在合规问题。同时,一些企业利用“税洼”开具发票,造成发票与货物分离,引发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实践中,废品回收过程中的前端涉税风险往往给最终用户造成巨大损失。
为此,赵民舸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废钢采购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增加废钢回收量1000万吨以上”的目标,并持续协调推动出台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 “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废钢回收、加工和最终用户(主要是钢铁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区别对待,特别是钢铁企业,满足物流、票据流、现金流统一的需要在废钢采购方面。依法纳税时,前端业务涉及的税务问题不会延伸到最终用户纳税人。”赵民革向中国冶金报记者强调。
他表示,一是优化所得税相关政策,将废钢回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0.5%,减轻废钢回收企业税收负担。二是优化增值税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废钢加工企业增值税退税率提高至70%,严厉打击利用“税收洼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三是多措并举扩大再生钢铁原料进口。例如,修订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放宽夹杂物含量等指标;对再生钢铁原料进口增值税予以退或免,降低进口成本。四是将废钢数据统计纳入国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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