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钢材资讯>靖州法院新厂法庭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

靖州法院新厂法庭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12-16 16:07:32 128

近日,荆州法院新昌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销售合同纠纷案,不仅解除了公司的困境,也减轻了公司的诉讼负担。

钢材合同补充协议_钢材合同协议补充怎么写_钢材合同协议补充协议书

原来,被告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因工程需要,向原告钢铁贸易公司采购钢材。双方签订了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了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但被告并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告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主审法官任怀林在受理案件并认真梳理事实后了解到,被告并非故意拖欠货款,而是公司因承包工程过多而暂时出现现金流困难。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法官立即通过电话通知邀请原告和被告到法庭现场调解。

“虽然有困难,但原告是真诚的,信任你的,提前赊给了你钢材,你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货款,实在不妥。而且,原告公司还需要资金周转来维持正常运营,我们也需要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了解原告公司的实际困难。”

“这个项目是一个惠民项目,有利于提高我们县的教学质量,你的孩子也会受益。现在被告还有这个项目的余额,足够还你的债务了。”你可以多给被告一些时间,这样既不会损害你们的合作关系,也能保护你们的债权。”

调解过程中,审判长牢牢抓住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一方面,他向被告解释法律,告知其违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因一付款就会影响企业而贪图小利。信誉。另一方面,我们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耐心说服原告理解被告暂时的困难,并给予被告还款的缓冲期。事情结束后,双方可以继续合作,共谋发展。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沟通和爱心调解下,双方消除了隔阂。原告还同意解除对被告基本账户的冻结,以便被告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双方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欠原告货款及违约金。分期偿还共计30.8万元,先偿还16万元,剩余14.8万元于2024年7月31日前偿还。

下一步,荆州法院将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妥善调解涉企矛盾纠纷,持续探索涉企纠纷“最优解决方案”,积极回应企业合法诉求,有效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110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