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成果显著,新方案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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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总数达到了 2491 个。已经建成了 48 个标准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置了 1900 余个邮政快递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的“两网融合”正在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也在加快推广。2021 年时,全市城镇的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了 94%。同时,农村的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了 60%。并且,城乡的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了 60.7%。
杭州市人民政府在近日印发了《杭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
方案提出,杭州会依据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规范布局回收网点。在居民小区以及行政村全面推动标准化回收网点的建设,每一个居民小区(或者大约 1000 户家庭)、行政村(或者大约 2000 户家庭)都要保证设置一个营业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上的回收网点。同时,在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类似的地方推广智能回收箱等相关设施。加强废弃塑料物的规范收集设施建设,加强废旧纺织品的规范收集设施建设,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的投放设施建设,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的回收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增设回收贮存设施。持续开展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建设工作。
杭州还会依据“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构建起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以及运输相互衔接的转运体系。对于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获得政府采购企业的回收三轮车的管理,都将按照相关规定来实施。

通知原文
杭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 号)的要求,同时结合我市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浙江省的省会。它是副省级城市,属于特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其为浙江省的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它也是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我市共辖 10 个区,分别是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还辖有 2 个县,即桐庐、淳安。代管 1 个县级市建德市。总面积为 16850 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是 648.46 平方千米。2021 年的年末之时,全市拥有的常住人口数量为 1220.4 万人。同时,城镇化率达到了 83.6%。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21 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0.3%。
(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基础。
回收网络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2021 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的回收率达 60.7%。
2021 年,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 70 亿元。在这一年,培育出了 27 家再生资源回收骨干龙头企业。桐庐县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成为了全市低品位废有色金属、废家电及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产业主平台。同时,富阳区的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政策监管体系在不断完善。其中,先后出台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以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杭州模式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还常态化地开展了二手商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犯罪的打击行动。并且持续强化了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环节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从而形成了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领导人生态文明方面的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杭州的总体部署,把杭州的创新优势、生态优势以及数字经济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着力构建起“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这样一条全链条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致力于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
(五)工作原则。
政府发挥推动作用,全民积极参与。加强制度建设,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此充分展现政府的引导推动之力。对激励机制进行创新,全力调动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公众的力量,让他们参与到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工作当中,共同携手推进重点城市的建设。
问题导向,致力于体系完善。将处置能力、网点建设、低值品回收等方面的难点痛点问题作为重点,着力推动强链补链工作,对薄弱环节进行补强,从而打造出涵盖全链条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数智进行赋能,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互联网+”这类数智模式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里的应用,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监管模式进行创新。
鼓励基层发挥首创精神,鼓励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模式进行创新。要及时对典型案例和场景进行总结提炼,同时推广试点经验。
(六)主要目标。
“互联网+”模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城乡居民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变得更加多样,形式也更为丰富。同时,二手商品的交易更加规范,也更加便利了。

三、推进高标准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
继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体系。依据便民且高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规范布局回收网点。在居民小区以及行政村全面推动标准化回收网点的建设,要确保每个居民小区(或者大约 1000 户家庭)、每个行政村(或者大约 2000 户家庭)都设置一个营业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上的回收网点。同时,在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加强废弃塑料物的规范收集设施建设,加强废旧纺织品的规范收集设施建设,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的投放设施建设,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的回收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增设回收贮存设施。持续开展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建设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实施分拣中心提升改造计划。以区、县(市)为单位来进行规划。要合理规划分拣中心的占地面积、分拣能力以及服务半径。鼓励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新建分拣中心或者改造提升绿色分拣中心。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在安全监测、分拣、打包以及储存等方面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分类减量综合体设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并且有条件的话将其打造为绿色分拣中心。各区、县(市)应根据再生资源的品类,在合适的地点建设废旧电子产品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废旧纺织品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废弃大件家具专业型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废旧物资转运体系。依据“大分流、小分类”这一基本路径,构建起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以及运输相互衔接的转运体系。对于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以及获得政府采购企业的回收三轮车,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废旧物资的逆向回收体系。橡胶、化纤、啤酒、家居建材等生产企业被鼓励,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者委托回收等方式,对废弃产品和包装进行规范回收。酒店、商场、超市、餐饮、景区等经营主体的管理责任得到强化,定点定时收运制度得以建立,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得以提高。深化快递业绿色包装试点建设工作,并且鼓励快递企业去建立快递包装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同时推广应用能够重复使用的中转箱以及笼车等设备。(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分工负责)
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并发布社区回收的标准以及各类分拣的标准,在合适的时间更新并发布再生资源回收的指导目录,引导回收企业依据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环节的预处理能力。强化回收网点的规范经营管理,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制度。(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二手商品的交易与流通。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朝着品牌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经营,进一步推动跨省、市的便利交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各类零售企业,借助现有的销售网络以及线上交易平台,规范地开展二手商品的交易活动。各区、县(市)可利用现有的旧货市场来建设集中且规范的“跳蚤市场”。同时,可以选择在居民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置寄卖店和寄卖点。各级学校应被鼓励设置旧书分享角和分享日,以推动旧书的交换使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钱江经济开发区和萧山经济开发区等平台作为载体来实施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工程。发展大型成套设备等高端再制造产业。大力推广高效无损拆解技术、绿色清洗技术、纳米复合成型技术以及三维体积损伤零部件成型技术。加快智能再制造的发展步伐。聚焦于设备的早期故障诊断与预警以及故障自愈化方面,以此来提升设备在服役期内的维护水平,全面推动在役再制造产业的发展。对汽车零部件、电器电子产品、文化办公设备等再制造产品目录进行探索并制定,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积极鼓励推广应用再制造产品。到 2025 年,全市的再制造产业规模将会突破 100 亿元。(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培育和壮大再生资源的市场主体。在二手汽车以及二手电子产品等领域,培育出具有权威性的鉴定评估机构,使二手商品鉴定行业的人才规模得以扩大。对一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提升改造,关停那些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企业,到 2025 年,全市所有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都能符合规范标准。通过连锁经营以及授权经营等形式,培育出一批在规模、集约、智能、品牌等方面表现良好,且实现线上与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同时培育一批专注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的企业,进而构建起涵盖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推动对传统废品回收站进行整治与提升工作,对于那些符合相关标准的废品回收站,引导它们成立合资公司,并入驻分拣中心。鼓励并推进对闲散回收人员进行整编。引导这些闲散回收人员入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为他们提供标准化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引领,赋能行业创新发展
推进“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企业被鼓励自主开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对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进行探索。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加强全市数据资源系统的衔接。整体打造从回收网络开始,中间连接仓储物流,最后连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数据链。深化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并建立居民的“绿色账户”以及“碳账户”,同时构建积分兑换奖励机制,以此来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工作和节能减碳的目标。(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促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把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加工企业加快提质改造,使机械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得以全面提升。加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以及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鼓励企业进行联合,同时高校也参与其中,一起搭建起能够覆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整个过程的创新体系。要加大在资源化利用领域以及再制造产业等方面,对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力度。(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全过程监管,促进行业规范运营
完善废旧物资的统计体系。要贯彻并落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统计制度,构建起完善的基础数据统计、核算以及报告制度。同时开展废旧物资产生量的调查工作,以及分类基础信息的普查。并且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去探索并构建废旧物资领域的数据管理系统。(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对行业秩序的监管。要规范市场的秩序,禁止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将回收拆解企业的规范化经营落实到位。依法对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进行打击。严厉惩处再生资源回收和二手商品交易过程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以及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计算机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以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同时加强对通讯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避免用户信息被泄露。并且加强对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止用户信息遭到泄露。(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防范恶意恢复相关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的用户信息。(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服务经营企业以及工业生产企业经营者自产废旧物资回收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当中。依托全市的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市发改委负责相关职能工作,市数据资源局负责相关职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相关职能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职能工作。
七、夯实全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被支持纳入国家、省重大(点)建设项目库,积极去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省相关资金的支持。各区、县(市)被鼓励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的权力授权给专业化企业。制定《杭州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各区、县(市)被鼓励分品类明确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补贴政策。政府加大绿色采购的力度,积极去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对投资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在信用评级方面给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重点支持,在贷款准入上也予以支持,同时在贷款授信以及利率优惠等方面同样要重点支持。要拓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要鼓励其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县(市)需合理规划并建设分拣中心,要把新建分拣中心项目归入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以及相关规划当中。工业企业应被鼓励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来建设分拣中心、分类减量利用综合体以及二手交易市场等项目,重点项目表由市发改委另外制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工作,市城管局负责相关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相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相关工作,各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设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机制,让发改、商务、城管、生态环境、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建立重大工作定期调度制度,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此外,还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发挥市再生物资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地进行引导,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强化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城市的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市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治理固体废弃物协调小组办公室需要定期去督察通报各地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进展以及绩效情况。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情况纳入市“治废”目标体系之中,同时把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归入垃圾分类小区建设的内容里,并且将其作为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条件之一。
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推动社会给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以支持并让社会参与其中。从而形成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开始施行。市发改委负责进行牵头组织实施的工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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