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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方案,对造船业有何影响?专家解答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9-19 16:03:33 107

国家最近公布了《关于船舶产业革新发展的计划》,针对钻井平台、深海捕捞船、动力装置等明确了性能指标,同时宣布不允许扩大生产规模,要撤销效率低下的公司。

今年前六个月,国内船舶建造总量达2060万载重吨,新船订单数量为2290万载重吨。到六月末,尚未交付的船舶订单累计为10898万载重吨。上述三项数据在全球市场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9.1%、44.2%和43.1%。

近些年,国内造船实力显著增强,在全球范围内占据重要地位,不过,行业仍面临创新不足、生产过剩等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发展。国家相关部门近期发布了《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该文件将如何推动国内造船产业进步,又会对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产生哪些作用?专业人士对此进行了说明。

从评估造船行业的三个关键标准分析,我国是造船领域的领先国家。近年来,我国船舶产业的整体水平持续增强,已经能够独立研制散装货船、燃油运输船以及集装箱运输船这三种核心船型,在技术含量高且经济效益显著的船舶制造以及海洋工程项目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大型造船公司的生产节奏和品质控制已达到世界顶尖水准。

当前行业快速进步,但是,自身研发能力有待提升,生产模式不够精细,同类项目屡屡上马,制造能力远超需求,船舶相关设备制造跟不上步伐,海洋领域专用设备研制进展迟缓,这些问题的存在越来越明显。

据消息,全球航运、造船行业不景气,我国造船领域近些年承受了明显压力,新船接受量急剧下滑,公司资金周转陷入困境,完成船舶交付的难度增加,船舶制造业的进步遭遇了重大挑战。

船舶制造业面临的困境,部分源于经济波动的制约,部分来自体制层面的制约,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锦连这样认为。

本计划方案明确列出了七个核心工作方向:首先,要迅速推进科技革新,落实创新引领战略;其次,需提升关键辅助装置及物料的生产技艺;再次,要重新规划船舶行业的生产网点;接着,要调整市场需求构成,促进优质产品快速成长;另外,要确保全球市场的占有比例稳固;同时,要深化军民用产业的结合进程;最后,要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以及行业支持服务功能。

能够看出,该计划既考虑了现阶段情况,也规划了未来方向,不仅对解决当前生产过剩、增加国内外需求等问题提出了措施,还对产业升级换代、促进船舶工业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设定了目标。王锦连表示。

实施方案第三条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生产能力,整合优质生产能力,淘汰低效生产能力。专家认为,从当前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角度来看,一方面要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即便行业处于不景气状态,仍需着重发挥市场机制进行优胜劣汰,对于一些优势核心企业,依然要加大引导力度,让大型企业在结构调整中发挥引领作用。

第四条和第五条主要关注船舶市场的供需平衡,促使公司生产更高级的产品,迅速发展海洋项目和高科技船型,促进产品种类更新换代。同时,支持公司走向海外市场,进行海外整合和全球产业规划。

造船业是支撑水路运输、海洋资源利用及国防事业的重要工业部门。根据相关数据,此行业与国内135个产业中的113个存在关联,能够有效促进钢铁、石化、轻工、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关键产业的进步,并显著推动相关产品的对外销售。

中船重工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张健德强调,船舶制造业充分反映了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所遭遇的难题和考验。经济危机发生以来,我国曾拟定《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计划》,该计划的时间跨度是2009到2011年,对于船舶制造业的进步产生了有益的促进作用。

这项执行计划与以往的安排紧密关联,既表明了当前执政者对造船领域的关注,并持续推动其发展,也暗示了政府对于其他产业体系优化的方向和途径。张健德表示,实施方案把科技创新放在首位,把提升关键设备和材料生产水平放在第二位,这表明当前工业经济中产业升级是首要任务,主要是依靠调整结构、推动改革来促进经济增长。

现阶段,国内船舶制造业仍以生产低附加值的大型船舶为主,而日本、韩国等造船强国在先进技术领域的研发起步更早、推进更快。当前国际社会不断制定新的行业标准与规范,未来造船技术将重点围绕多个方向展开:致力于实现节能减耗和低碳排放的环保型造船技术,以通讯和导航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以及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的船舶设计理念。

液化天然气储存领域的技术探索,旨在实现液化天然气船舶双燃料及纯气体推进技术的重大突破;针对豪华邮轮的整体规划、振动与噪音控制、航行平稳性等课题展开研究;攻克深海浮式构造物水动力特性与疲劳强度评估等核心共性技术难题;增强钻井船、半潜式平台、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运设施、海底作业系统等关键装备的概念构思与基础设计能力;攻克磷虾捕捞加工船、大型拖网加工船等大型远洋渔业船舶的设计与制造技术;提升金枪鱼延绳钓船、金枪鱼围网船、秋刀鱼捕捞船等远洋渔业船舶的设计与建造水平。

行业当前正处于调整的关键时期,船企应当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迅速增强下一代造船技术的研发能力,积极推动企业自身的转型与升级,以期在行业内确立领先地位,担当起引领者的角色,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闻孙所强调的。

行业专家强调,值得重视的是,多年积累下来,国内造船领域已经具备原料供应充足、工人技能优秀、生产体系健全等整体优势,全球造船产业正持续向中国靠拢,国家完全有能力促使船舶制造迈向更高层次。

以下为国务院存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方案文件:

国家行政机构公布关于推动船舶产业优化布局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行动计划(2013至2015年)的通告

国发〔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船舶工业加速调整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执行计划(2013至2015年)》发送给你们,请依据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严肃落实执行。

国务院

2013年7月31日

船舶制造业迅速优化布局推动产业形态转换具体执行计划(2013至2015时期)

造船行业是支撑海上交通、海洋资源利用及国防事业的重要产业,它供应各类技术装备。国际金融风暴带来的长远冲击,导致全球航运市场长期不振,新船订单大幅减少,船舶交易价格持续下滑,生产过剩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造船业发展遭遇了空前的困难。根据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指导方针,为了确保行业能够持续进步,特制定此计划方案。

一、面临形势

新世纪以来,我国船舶工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把握了关键的市场时机,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收获了丰硕的成果。2006年,国务院批准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年)》,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明确了核心任务。该规划的实施促使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三大造船基地的建设全面展开。2009年,国家层面发布了《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文件,其中包含了多项针对国际经济危机的应对策略,旨在促进产业增长、扩大国内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我国船舶行业在极为严峻的市场环境中,依然实现了稳定且快速的发展。生产体量急剧增长,船舶建造完成数、新签合同量以及已接订单量在全球市场中的占比大幅提升,产业组织形态持续优化,主力船种逐渐树立品牌形象,尖端船舶及海洋设施的研发与生产获得突破性成果,船舶装备配套水平稳步提升;区域分布更加合理,城市造船企业迁移工作平稳开展,三大核心造船区域形成集聚效应,整体发展效能显著增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造船大国之一。

当前面临严峻考验和难得契机,国际金融风暴遗留问题持续发酵,全球船市购买力显著萎缩,未完成订单数量不断下滑,行业承受下行风险日益增强;国际航运及造船领域新法规、新协定、新准则接连颁布,船舶产品在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标准持续提高;市场消费格局加速演变,以节能环保船舶、先进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置为代表的高端产品正逐步形成新的市场需求增长方向。全球造船业正经历深度转型阶段,在技术层面、产品层面以及市场层面,竞争态势愈发白热化。国内造船行业研发能力有待提升,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相关支持产业亦显落后,这些结构性短板依然突出。特别是生产要素闲置问题日益严重,“十二五”末期的发展环境异常复杂,推动产业重组和实现发展模式创新已刻不容缓。同样要认识到,国内已经形成了一批先进的造船基础建设,产业链完整,人力资本丰富,本土市场空间广阔,相对优势依然明显。需要把握时机,实施有效行动,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提升效率与效益,为打造造船大国、执行海洋规划奠定基础和提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次大会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既要关注当前状况,也要考虑未来发展,把改变船舶工业发展模式作为核心任务,把提升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紧跟国际船舶技术和产品发展新动向,努力调整需求构成,推行创新驱动,促进技术和产品层次提升;要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关键作用,强化宏观管理和指导,重点推动企业间的合并重组和业务调整,改进行业组织形态和生产能力布局;要主动应对国际船舶市场的新变化,着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行业服务功能,保持并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增强产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为使船舶工业从规模优势转变为实力优势打下牢固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化需求方向,重新规划产品布局。培育附加值高、前景广阔的生态型船只、特定用途的特种船舶、尖端技术船舶,培育海上工程项目装置,增强船舶装置配套水平,激发国内有效需求,促进船舶产品布局优化。

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竞争水平。发展技术革新,完全符合国际新规则、新协定、新规范,提升船舶设计生产水准,加强产品海外竞争力,稳固全球市场占有。进行海外资本运作和行业调整,进行全球产业部署,主动开辟对外发展新途径。

约束新增制造能力,改进能力布局。制止无序扩大制造,借助核心公司既有造船、修船、海洋设备设施条件,推动大企业合并和改造,集中优质制造;变换工作布局,支持小企业更动产品方向,去除陈旧制造。

健全法规框架,革新制度办法。遵循市场运行法则,适应全球造船业深度变革新状况,健全造船业转型升级的法规框架;推动关键部门改革和制度办法革新,强化企业治理,提升行业效能,持续增强造船业自主成长动力。

(三)发展目标。

行业持续稳健发展。进入“十二五”末期,国内市场稳定扩张,海外市场地位稳固,主要企业生产运行平稳,船舶制造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研发实力显著提升。各类新型货轮、油轮及集装箱船均符合全球最新法规、条约及规范,船舶设备配置比例持续优化。尖端船舶及海洋工程设施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已增至四分之一,相关海洋工程产品市场份额超过百分之二十。

产业水准持续进步。产业分布得到改善,形成了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三个世界级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中心。核心企业推行了现代化造船体系,造船效能提升至每修正总吨十五工时,工业增值每单位能耗降低百分之二十,钢材初次利用比率平均超过九十。

海洋利用工具大幅升级。货运船舶组合经过调整,捕捞装置性能显著增强,科研仪器、资源探查等设备配置更加完善,海洋油气开采工具能够满足国内需要,客轮帆船产品配合海洋旅游行业进步。

海上维护权益的效能明显增强。用于执法的船只数量大幅增加,分配和应用的效能显著优化,能够满足在海洋上执行任务的要求;救援和打捞的船只实现了更新换代,航行支持的水平以及海上整体性的紧急应对能力明显加强。

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有了成效。无序增加生产能力的趋势已被控制住,整体产量没有增长;公司间的合并与重组在有序进行中,行业集中度持续上升;许多大型造船设施实现了优化配置,行业分布更为均衡;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完成了业务方向调整或产业升级,那些效率低下的生产能力已经离开了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

实施船舶及海洋工程领域核心技术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引领发展新动能。加强主力船舶类型满足国际新规则、新协定、新准则的节能环保安全技术开发,做好宣导、教育及普及,深度介入国际标准制定,扶持数字化智能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进行液化天然气储存方法研究,攻克液化天然气船舶双燃料、纯燃气推进技术;负责豪华游轮整体规划、震动与噪音控制、航行平稳性研究,以及项目实施与特殊制造工艺探索。突破深海浮体水动力特性、抗疲劳能力等基础共性难题,增强钻井船、半潜平台、液化天然气浮式加工储运设备、海底作业装置等主要装备的初步构思和基础规划能力,熟练大型功能单元的构建工艺。攻克磷虾作业加工船舶、巨型拖网作业船舶等巨型远洋船只的设计制造难题,增强金枪鱼延绳捕捞船舶、金枪鱼环绕捕捞船舶、秋刀鱼作业船舶等远洋船只的设计制造实力。迅速推进新船型研制,构建规范化的船舶类型体系,强化抗撞击能力、航行适应性等技术的综合运用和革新,提升渔业执法船舶及公务船只的设计制造水准。

(二)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

主要依靠国内市场需要,发展核心船舶辅助装置、海洋项目专用系统和器材以及特殊材料的生产,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发展大功率中速发动机、小直径低速发动机、甲板装置等强势产品自主品牌,迅速实现可变螺距舵机、废水净化设备、压载水处理系统、油水分离设备等产品的市场化,提升通讯导航和自动化系统制造技术。迅速推进液化天然气船舶动力驱动装置、冷藏设备、低温货物装卸装置等核心系统的研发工作。着手进行透平机和原油发电装置、单点系泊装置、动力定位装置、电力驱动装置、海上平台起重机、水下井口装置、管道铺设设备等海洋工程专用系统和装置的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渔船探鱼、引鱼、捕鱼、加工、保鲜等专用设备的制造进程。要实现行政执法与公务船舶电子通信导航装置的规模化生产,需要培育相关产业。要生产抗腐蚀、耐超低温、高强度的特种钢板,包括超宽、超长、超薄以及异形船体用材。还要研制适用于海洋工程设施和海洋石油天然气输送的专用钢材品种。

(三)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

严格管控市场进入标准,严控新增造船、修船、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建设,坚决防止无序扩张导致产能过剩问题恶化。要调整产业布局,推动企业合并与重组,集中资源、专注核心业务,整合部分大型造船、修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建设资源,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企业集团。优化小型造船企业的经营范围,增设中间产品加工、船舶维修、船只拆解等业务,开辟船舶以外产品的销售渠道,去除部分低效的生产能力。在维持当前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迅速推进城市内老旧船舶制造企业的迁移。借助环渤海地区、长江河口以及珠江河口这三个主要的造船中心,推动海洋工程项目的发展,着重研发海洋工程专用的系统和装置,构建起船舶制造、海洋工程项目、相关设备同步进步的产业体系。

(四)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

促进旧式船只加速淘汰并更换新型船舶,迅速减少过时远洋及近海运输船只的数量,推动内河船舶向标准化发展,研制符合国际最新规范、条约及标准的节能环保安全船只,调整船队构成,增强水上运输行业的竞争能力。

着力推进海洋装备制造业升级。强化对深海油气资源的调查与开采,研制各类海上作业设施,包括勘探船舶、工程船舶等。支持核心油气产业、船舶建造单位及科研机构等组建专门化公司或协作体,提升海洋装备的设计研发、系统整合及整体承揽水平。

提升海上执法船只的配备力度,扩增海上执法船只的数目,优化配置标准,启动建造多艘海上执法船只,升级装备状况,增强执法队伍,迅速增强海洋权益维护和执法效能。

迅速推进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及应急支援舰船的制造。组建专业化的海上紧急救援组织,着手建造若干艘大型救助、打捞船只,增强海上整体救援水平。积极研发制造一批资源勘探、环境检测、科学考察用船,优化海上科研设施,提升海洋科学考察实力。借助大型海洋公共设施项目,打造一批水上工程船只,建立规模化的海上作业能力。

拓展尖端船舶领域市场,着力增强巨型液化天然气载具的研发制造实力,提升相关产业配套程度。积极培育邮轮产业,逐步攻克中型及大型邮轮的设计与制造难题。健全游艇生产销售体系,鼓励发展高端游艇自主品牌。

推进渔船的升级换代工作,首先,要逐步使陈旧和木质船只退出使用,转而培育选择性强且节能高效的捕捞船只,其次,要迅速更新过时的远洋船只,以此增强远洋渔业设备的整体性能,同时,要利用船舶工业在研发和制造方面的长处,集中科研与生产资源,从而提升渔船在开发设计及制造方面的能力。

(五)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对外发展新空间。

深入研究国际航运市场的动态变化,关注各类船舶产品的未来走向,考察各大造船集团的长期规划,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力求稳固并持续提升全球业务占比。

鼓励吸纳造船及海洋设施制造领域的顶尖专家和优秀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自主建设、企业并购、建立合资公司、开展合作等不同途径,在境外创办科研机构,鼓励实施海外产业整合,获取海洋设施制造、高性能船只、辅助装备等行业的尖端技术。鼓励大型造船及配套公司进行全球产业规划,在海外构建销售体系和服务网点。

(六)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推动军事与民用科研设施、资源及成果的相互利用,鼓励船舶通用设计与制造尖端技术的联合攻关,强化军事与民用基础技术、产品的整体规划与协同进步,促进军用规范与民用规范的相互衔接和通用。引导造船行业运用自身技术实力,主动拓展民用特种及专用船艇领域。以民用造船业为根基,凭借大型民用产品研发计划,攻克核心装备、关键物料、加工制造装置等国防实力提升难点。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

推动船厂企业优化内部机制,提升规则革新,巩固运营根基。严格把控开销与潜在危机,提升适应市场波动和抗衡市场挑战的水平。整体构建先进造船体系,迅速完善数字化设施,促进精细造船,采用节能减材的方法和流程,减少资源能源使用,提升进步品质和成果。优化船员队伍整体水平,确立规范的船员教育、任用、评估、淘汰流程,增强船员综合能力,适应长远发展要求。强化船舶领域监管,健全行业参与门槛,普及国际新规则、新协定、新准则,提升行业组织、专业团体等在自我约束、信息供给、技术支持、质量检测、教育引导等层面的功能。

四、支持政策

(一)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

延长原有措施,让过时的航运船只和单壳油轮能够更早被淘汰并更换,这一政策将持续到2015年12月31日。同时,提倡老旧的远洋及近海船只加速退出使用,并且制造出满足国际最新规范、条约及标准的环保型新船。

(二)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

鼓励用于海上执法的船只以及用于救援打捞、资源勘探、科学研究的公务船只的制造,鼓励航海维护设施和设备的配置,鼓励海洋捕鱼船只的升级和改造,确保满足船只制造和升级改造的资金需要。

(三)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业务。

支持银行机构增加对船舶出口买方信贷的资金投入,针对在境内主要造船企业建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装置的国外船东发放出口买方信贷。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主动开发多样化的融资途径,运用多种方法筹集资金。

(四)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和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推动金融单位依照市场规则,为在国内建造船舶且船用柴油机、曲轴均从国内采购的船东提供融资支持,增加对船舶制造企业整合资源、海外扩张以及中小型造船厂业务升级和产品布局优化的资金援助。探索实施核心造船企业贷款转化为证券的业务。主动引导并扶持主要造船公司发行非金融类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要充分借助出口信贷保险推动船只对外销售。改进针对船舶销售对象的信贷保险措施,开发新的担保办法,减少审批环节。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船舶融资租赁的实验项目。

(五)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推动公司增加科研投入和技术革新,提升先进船舶、海洋装置的创造水平,实施生产环节的优化,强化高端船舶、海洋装置及船舶部件的专门化,同时进行技术引进、学习吸收与再创造,以及填补国内技术缺口的产业拓展。

(六)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

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批准或登记造船、修船以及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建设(包括船台、船坞、舾装码头)的新增项目,国土、交通、环保等机构不得办理土地和海岸线分配、环境影响评价许可等事务,金融单位不能提供任何类型的新增信贷支持。地方各级政府需马上着手,对船舶行业违规中的在建工程开展彻底排查,针对那些未经批准就动工、获批过程中就施工、超越权限核准的违法工程,尚未动工的,一律禁止开工,已经动工的,必须即刻停建;国土、交通、环保及金融机构应依照法规政策展开处置。针对暂停施工的违规建筑,依照责任归属标准,妥善处理债务与员工安置等事宜,依据具体情况,选用恰当手段,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已完工的违规生产能力,参照相关法规及行业准入标准等进行处置。在符合总量控制、空间布局、企业兼并等标准的前提下,促进大型基础设施的整合升级。迅速淘汰陈旧产能,扶持企业进行转型与调整。

五、实施保障

各地区、各单位、各机构需深化对解决生产过剩问题、推进结构优化、推动产业革新、维持船舶制造业稳定增长及快速发展的关键意义和紧迫感的理解,强化领导部署,确保任务执行到位。

国家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联络,紧密协作,迅速拟定并优化各项辅助性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指导与支持任务。各地区需依据本方案明确的目标、具体工作和相关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详细执行计划,保证按时达成各项任务要求。执行阶段如有新状况、新难题,应即时通报给发展计划委员会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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