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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通知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10-29 20:03:50 108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过市人民政府表示同意这种情况,现在要把《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你们要依照这个来执行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8日

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

为完善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依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47号)要求,符合《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要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重要性,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期性,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艰巨性,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统筹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加强监督,采取更严格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协调机制,聚焦监控重点,提升监管能力,强化考核问责,突出防范实效,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

二、重点领域

铸造企业,却是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是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已经取缔了“地条钢”产能;区域,废钢资源丰富、需求旺盛或者钢材加工企业集聚;区域,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地区,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

三、组织领导

为明确市级组织领导体系,特此成立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对此以下简称为市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则包括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相应其组成还有有关部门与各个单位均位列其中进行专项工作,市领导小组肩负众多任务就开展整个流程,针对全市取缔“地条钢”,要做到严防避免态势二次恶化现象。此过程包括对工作全方位的统筹、一系列组织的及时推动、严谨的查核与惩戒以及对工作表现的监督考核,市领导小组另外还设有办公室,并且该办公室设置地点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相关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着重负责,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密切施行积极协同配合。

有关区级组织领导体系,取缔“地条钢”以及严防其再次现身,这是以区为单位来推行党政需具有等量责任之制度相关工作。各个区要把负责的区级领导放在首位让其来领导。并且要有相应相关部门一起将其构成组织方面的领导机制去做。要做好以属地范围为主营点需取缔“地条钢”,还得严防其再度燃烧的工作。要认真着手完成特别“精细化”这一类型的大排查还有大整治,保障各项任务能够毫无差错地落实到位。(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清单管理。

1.建立中(工)频炉使用企业清单需明确,各区、有关集团要于历次排查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参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五家协会之《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结合全市“精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去更新清单台账。然后实施台账外企业“清零行动”(此地应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钢铁工业协会发挥配合作用。)

[释义“(主要是)各区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大型变压器分布情况以及企业主营业务等七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标准并建立重点监控区域、企业清单。”]

3.构建清单动态更新体制 。于每年6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清单信息予以归集 ,并于每年12月 ,实施动态化跟踪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

(二)深化网格管理。

用好信息化平台,各区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各区还要充分利用中(工)频炉企业在线监测应用程序(APP),要注重发挥“人防+技防”模式的优势,要采取有效措施,要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细化到街镇(园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要强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工作培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培训,以此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同时完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交流机制,进而提升对“地条钢”新情况新问题的把握能力、应对能力,加大网格员培训力度,促使提高网格员履职能力,并确保网格员能够及时掌握辖区第一手资料,切实发挥其作为信息员、情报员、监督员的多重职能作用。(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要形成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依据各区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状况,以及市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的督查检查情形,定期针对各区取缔“地条钢”以及严防死灰复燃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予以阶段性评估,评估得出的结果会向市人民政府去作出报告,而后向各区进行通报。(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予以配合)

(三)加强执法监管。

1. 对钢材市场执法力度予以加大,构建不定期且常态化的“地条钢”专项执法工作机制,针对钢材市场以及建筑工地钢材,进一步提升检查的频次与力度这件事(由市市场监管委、市建委、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构建伪劣钢材产品追查工作机制,将源头查清,把流向查清,对企业进行查清,使人员查清,把数量查清,确保全部案件清查至底,要是属于异地管辖的,按照规定程序去进行移交、转办,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由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负责),各区参照构建执法工作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开展联合查核惩戒,针对举报线索,还有排查督查发现的可疑问题,以及其他必要情形,建立联合响应查核机制,该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单位组成,其中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市钢铁工业协会等,而后基于此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倘若经过查核,明确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依据职责的不同分工,分别于项目合规、产能置换、产品质量、用地审批、环境保护、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出口监管、纳税情况、注册登记、银行信贷等诸多方面展开联合执法行动,依照法律法规严明地追究涉事企业以及涉事人员的责任,实施联合惩戒处分(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安全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各区参照建立查核工作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构建用电量异常排查机制,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于增容监管、电量监控等方面的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建立联动排查工作机制,该机制由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电力企业、相关专家予以配合,以此强化监管实效,(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市钢铁工业协会配合)

五、保障措施

首先,压实工作责任,在这方面,各区要就辖区内取缔“地条钢”工作承担总责,要参照本方案来制定区级工作方案,以此压实区有关部门以及街镇也就是园区那里的主体责任,各区需向市领导小组递交承诺书,各街镇园区要向区人民政府递交承诺书,各企业要向街镇园区递交承诺书,目的是确保不存在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集团要直接向市领导小组递交承诺书,下级企业要对上一级企业负责,还要逐级签订承诺书,全市“精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之后,签订新一轮承诺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专业支撑队伍,依托那个市钢铁工业协会,利用全市范围内钢铁企业、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等方面的人才资源,组建成立30人的专家支撑队伍,借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合各区、伴随着各部门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这件事的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市钢铁工业协会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那这是这样,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于取缔“地条钢”工作的支持力度,得安排好举报奖励方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面,网格员日常工作方面,专家咨询服务和培训方面,宣传工作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必要的经费保障,其中市级负担的专家咨询服务和培训宣传经费,要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的部门预算,然后统筹去予以安排,以此为全市取缔“地条钢”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增强监督考核力度,对于各区以及各部门而言,要层层传递工作压力进而落实责任,要是存在长效工作机制以及本方案所明确的区属。一旦发现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实的区,还有工作敷衍、推诿扯皮的市级部门,就要立刻进行通报、约谈,并且限期整改。要是出现瞒而不报、转办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不坚决的情况、经由督查检查查明或者媒体曝光存在“地条钢”情形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针对此倒查责任所在。对于相关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的建议,依照程序严格严肃地进行追责问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强化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规范设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进一步规范设立各区的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提高群众举报的便利度,提高群众举报的时效性,举报奖金额度由1万元统一提高至50万元,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立即由属地区按程序进行兑付,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机制的有效作用。(各区人民政府、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大力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 ,仔细认真地总结查处取缔“地条钢”企业的具体情形 ,尤其是严厉惩处涉事企业以及涉案人员的处置状况 ,动用运用各类各种媒体 ,在全市范围以内开展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编辑印制成取缔“地条钢”的宣传手册 ,在重点区域 、重点企业周边广泛进行发放 ,切实真正地达到引以为戒 、举一反三的功效效果 ,有效地发挥警示 、震慑的作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市钢铁工业协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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