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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4-11 16:05:31 12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正民爆破公告编号:2021-040

1、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西藏高正民用爆炸物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进行协商2021年,亚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亚化公司”)和西藏中金新联爆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化公司”) “中金信联”)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00万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监事王川聘任雅化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 公司监事巴桑敦珠获委任为中金信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0日。》。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结合2021年初发生的实际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方。交易各方 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中金新联 2021 年交易金额包括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 1200 万元,预计与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 3500 万元中金信联。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去年,类似采购交易实际金额为6347.28万元,类似销售交易实际金额为1234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经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王川聘任雅化总经理公司; 公司监事Basang Dunzup获委任为中金新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每日新增关联交易后,关联交易总额与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回避投票。

(2)预计2021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2,562,520元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民用炸药生产; 销售民用爆炸物; 公路货物运输(包括危险品); 水路危险品运输; 公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爆破作业; 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仓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 纸制品销售; 公司总部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安全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 特种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特殊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电气设备的销售; 一般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有色金属铸造; 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 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雅化公司的控股股东。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项的规定。 本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及往年履约情况,所有交易均可按照交易合同履行。 提供的产品质量好,交货及时,能满足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能力。 表现能力。

经询问,雅化集团并非失信被执行人之一。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居住地: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器材的生产、销售。 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与咨询; 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 钢材及建材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及安装; 自有房屋租赁; 装卸业务; 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王川,雅化公司高管,担任本公司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公司与雅化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及往年履约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 提供的产品质量好,供货及时,能满足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能力。 履行合同的能力。

经查询,雅化公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中金新联爆炸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云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居住地:墨竹工卡县甲玛乡紫子榕村

成立日期:2011年6月7日

中金新联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工程:爆破设计与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价(有效期至:2024年5月18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爆破技术咨询、爆破技术服务; 现场混合多孔装置生产粒状铵燃料油和现场混合乳化炸药;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 矿产资源开采、开采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独立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根据法律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明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监事巴桑敦珠,现任中金信联董事。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公司与中金新联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及往年履约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金新联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主要向亚化集团公司、亚化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炸药、管道、电缆等产品,并向中金新联销售炸药、管道、电缆等产品。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充分比较质量和价格,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同酬、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公平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派对。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内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推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 是合理的、必要的;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及结算方式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交易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对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预计该等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先批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出于市场需求增长和成本控制考虑,向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炸药、管道、绳索等特殊交易,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炸药、管道、绳索等特种交易,这些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值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允。 双方权利、义务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计划。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于2021年新增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额度,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的议案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也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中小股东意愿,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正民用爆炸物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正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批准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别公告

西藏高正民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正民爆破公告编号:2021-041

西藏高正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购买关联方固定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关联交易概述

1、据西藏高正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林芝销售分公司消息,拟购买商品房21套(面积​​林芝市(1533.38平方米),主要用于改善林芝销售分公司的办公室及办公室。 员工住房环境可以更好地服务川藏铁路临昌段项目及周边其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商品房开发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林芝毛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毛纺厂”或“关联方”)西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建设集团”)。 商品房销售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为7671.17元/㎡,预计合同总金额1176.28万元。 由于林芝毛纺厂为公司控股股东太阳公司,且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多吉诺布担任西藏建设集团董事长,白永胜担任西藏建设集团董事、总经理,均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芝毛纺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旺扎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

4、注册资本:2613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219671060X

6、主要股东:西藏天鹿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林芝毛纺厂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天鹿房地产100%股权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7、住所:西藏林芝市八一区八一镇双拥路22号

八、成立日期:1966年9月18日

9、林芝毛纺厂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主营业务:弹力毛、花卷、建筑材料的销售; 当地民族手工氆氇加工; 房屋租赁; 羊毛被生产加工; 藏席生产; 物业管理; 仓储、房地产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11、与公司关联关系:林芝毛纺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臧建集团的孙公司。 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条件。 因此,公司与林芝毛纺厂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林芝毛纺厂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合同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经查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内容:公司向林芝毛纺厂购买商品房(1号楼二层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 2、天路名居、216、217、218、219、220、221)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拟购买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林陆国用(2007)284号

预计成交金额:1176.28万元。

建筑面积:1533.38平方米。

付款方式: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付款。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认购函》主要条款如下:

(一)土地、房产信息

出卖人拟出售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林地国用(2007)284号。

买家认购的商品房:天路2号楼1单元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明居217号、218号、219号、220号、221号建筑面积1533.38平方米,其中建成面积1188.4平方米(上述面积为预售面积,最终面积以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确定)。

(二)认购保证金

1、签订本协议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认购保证金人民币63万元。 已前期缴纳会员费的客户,在签署本认购函后,将会员费折算为认购押金,并将会员费收据兑换为押金收据。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与出卖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 购房人逾期10日未签订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条件签订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将视为买家放弃认购权利,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出售 买受人有权单独出售该商品房,买受人对该商品房不主张任何权利; 若出卖人逾期10日未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基本条件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卖方视为违约,已支付的定金双倍返还给买方。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之日止,出卖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出售给除买受人以外的第三方。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双方卖方出售商品房。 押金将分两次退还。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购房人认购的商品房折扣前单价为7671.17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总价为11,762,815.00元(大写人民币1,176元)一千二千八百一零五元征)。

2、购房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时决定支付部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余款/一次性付款。

3、采取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或贷款客户首付)的客户,应于《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履行付款义务。

4、贷款支付客户承诺已了解贷款办理的相关要求,承诺其情况符合贷款办理的条件,并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7天内主动提交贷款办理所需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费用认购函(详见贷款须知)交给卖家向银行申请贷款。 买方应无条件配合银行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比例及期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如果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家申请的金额不一致,两者之间的差额将由买家承担。 受款人必须在银行批准贷款限额之日起 7 天内以现金支付。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林芝毛纺厂购买固定资产关联交易主要用于改善林芝销售分公司的办公及员工住房环境,以更好地服务川藏铁路临昌段项目及周边其他大型工程。规模基础设施项目。 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定价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与关联公司反复业务协商确定。 充分体现各方商业利益,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

上述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林芝毛纺厂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37.56万元(累计金额含关联交易金额)高证置业和高证投资的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审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林芝毛纺厂购买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主要用于改善林芝销售分公司的办公及员工住房环境,以更好地服务四川省临昌段项目。 ——青藏铁路等周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应当审议以下问题:

(一)该固定资产的明细及价值评估。

(2)上市公司的需求。

(三)购买固定资产是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和唯一选择。

(四)关联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平等互利、公平、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我们同意将《关于购买关联方固定资产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林芝毛纺厂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执行了相关回避制度。 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

10.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批准意见。

特别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正民爆破公告编号:2021-038

西藏高正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西藏高正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7日上午10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2021年10月27日上午3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桑敦珠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经理刘长江先生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 报告的内容确实,准确,准确,完全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包含任何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主要遗漏。

“ 2021第三季度报告”于同一天发表在“中国证券杂志”,“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新闻”,“证券日报”和Juchao Information Network()中。

(2)会议审查并批准了“关于2021年新每日相关交易的估计情况的提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次弃权和2票,避免了2票。

根据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预计2021年将与Sichuan Yahua Industrial Group Co.,Ltd.,Yahua Group Mianyang Industrial Co. 。 该公司的监督委员会研究并投票赞成批准该公司在2021年增加预期每日相关交易的提议。

该公司的主管Wang Chuan被任命为Yahua集团Mianyang Industrial Co.,Ltd。的总经理; 该公司的主管Basang Dunzhu被任命为西藏CICC Xinlian爆炸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并弃权不根据该提案进行投票。

同一天发布了“关于2021年每日相关交易的预测”的“预测”,《中国证券杂志》,“上海证券新闻”,“ Securities Times”,“ Securities Daily”和Juchao Information Network()。

该提案需要在2021年的第三届股东大会上提交。

(3)会议审查并批准了“从相关方购买固定资产的提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次弃权和1票。

为了改善林吉销售部门的办公室和员工住房环境,并更好地服务于四川西藏铁路项目的Linchang部分以及其他周围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该公司计划在林吉市购买21套商业住房,单位价格为7,671.17元/㎡,建筑面积为1,533.38㎡,估计的交易金额为117.66亿元。 由于卖方是Linzhi Woolen Mill Co.,Ltd。相关方将发生。

与该提案有关的主管Wang Yujun是Cangjian集团的首席经济学家和财务经理,并弃权。

“从相关方购买固定资产的公告”于同一天发表在《中国证券杂志》,上海证券新闻,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juchao信息网络()中。

(4)会议审查并批准了“修改监督委员会程序规则的建议”,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

为了进一步标准化公司的“监督委员会程序规则”,并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关于修改监督委员会程序规则的提案”已通过所有投票通过主管委员会主管。

在同一天,可以在Juchao Information Network()上找到修订后的“监督委员会程序规则”的详细信息。

该提案需要在2021年的第三届股东大会上提交。

3.文档供参考

1.解决公司第三次监督委员会的第三次会议的解决方案。

特别公告

西藏高申民用爆炸物有限公司的监事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法规:002827证券缩写:高郑最新爆炸公告:2021-036

西藏高申民用爆炸物有限公司

2021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醒:

1.董事会,主管委员会,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是真实,准确且完整的,并且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的遗漏,并且没有个人遗漏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负责会计工作人员以及会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的负责人宣布,他们保证了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是否已审核第三季度报告

□是√否

1.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非经历的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符合非经历利润和损失定义的其他损益项目的详细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该公司没有其他特定的损益项目情况,可以符合非经常利润和损失的定义。

关于定义“解释性公告第1号公告有关向公众提供证券的公司披露的解释性公告1号列出的损益项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该公司没有在“解释性公告第1号公告中列出的关于向公众提供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第一号说明公告中列出的非经常利润和损失项目”,为反复出现的损益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

√适用□不适用

货币:rmb

2、股东信息

(1)共同股东的总数,已恢复投票权的优先股东人数以及前十名股东的股东身份

单位:股

(2)公司的首选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东的股东身份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4、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写者:西藏高申民用爆炸物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单位:元

法律代表:负责会计工作的Le Yongjian:负责会计部门的Wang Le

2、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如果在此期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则合并方在合并之前实现的净利润为:Yuan,并且上一个时期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Yuan。

3、合并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对财务报表的调整说明

1.新的租赁标准将在2021年首次实施,并将首次调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

√适用□不适用

是否有必要在年初调整资产负债表帐户

√是□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的描述

在2021年,根据新的租赁标准将其调整为租赁负债。

2.在2021年首次实施新的租赁标准时,对上一个阶段的比较数据的回顾性调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审计报告

三季度报告经过审计了吗?

□是√否

该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法规:002827证券缩写:高郑最新爆炸公告编号:2021-042

西藏高申民用爆炸物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标准化运营指南”,“商业企业的会计标准”和其他相关法规,西藏高庄民用爆炸物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 ”)及其子公司对可能的资产损失损失和信贷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具有价值损失的资产制定了损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提供资产障碍规定的原因是基于“商业企业会计标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标准化运营指南”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以便真正并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自2021年9月30日起,根据审慎原则,该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种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损害测试。 经过测试后,计划在2021年9月30日的公司合并陈述范围内累积相关资产的相应损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没有通过提供资产障碍规定来操纵利润和股东权益。

这次资产障碍规定的范围包括其他应收账款,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的总资产损伤规定为839.46千元。 资产障碍规定的详细信息如下:

注意:该表中的某些总数与每个细节的直接总和之间的曼蒂萨(Mantissa)的任何差异都是由于舍入。

此资产损伤规定的报告期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这次对资产损伤规定的具体解释

1.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商业企业会计标准”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了所有合理和基于证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衡量应收款人单独或组合摊销成本。 估计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 预期信贷损失的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次认可以来是否有显着增加。 如果自初次认可以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大大增加,则该公司将以与预期的金融工具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相当的量衡量其损失条款; 如果自初次认可以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尚未显着增加,则公司根据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衡量其损失规定。 由于减值损失或收益,当前损益的损失规定的增加或逆转。 通常,如果金融工具逾期30天以上,则该公司将考虑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大增加认出。 如果财务工具的信用风险在资产负债表日期较低,则该公司认为自初次认可以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尚未显着增加。 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表明某种金融资产遭受了信贷障碍,则该公司将为个人资产提供损害规定。

2.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接受账单)和应收账款,无论它们是否包含大量融资组件​​,公司始终以与整个期限期间预期的信贷损失相当的金额来衡量其亏损规定。 由于减值损失或收益,当前损益的损失规定的增加或逆转。 公司根据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老龄化)和所有合理和基于证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应收票据(商业接受账单),应收账款和不良比例,将应收账款分组合同资产的债务规定估计如下:

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表明,应收票据(商业接受费),应收帐款和合同资产受损,公司将单独计算应收票据(商业接受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提供损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标准化公司的标准化运营指南”,“ 8号商业会计标准 - 资产障碍”等相关法规,对资产损害的规定符合这项规定“公司会计标准”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完全基于,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反映了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并符合会计审慎原则。 这次资产障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这项资产损伤规定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从而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 基于此,该公司在2021年的前三季度中制定了总计83.946亿元人民币的资产障碍条款(信贷损失)。

3.这项资产损伤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这项关于资产障碍的规定符合“商业企业的会计标准”的相关规定,而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遵循审慎和理性的原则,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并且可以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和经营业绩。 这次的资产障碍总规定为83.946亿元。 在扣除公司所得税和少数股东的影响之后,该公司在2021年第三季度可归因于上市公司的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57.493亿元人民币,并且该公司的净利润将降低。因此。 所有者权益。

这次公司的信贷损失损失的应计金额基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具体结果应由会计师的年度审计确认。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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