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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2-15 16:02:19 136

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1%至26.0%。 2011年9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56号公告,决定Carmax GmbH & Co. KG继承Rudolf Kellermann GmbH & Co. KG对碳钢紧固件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税率6.1%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17年9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50号公告,自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内德史罗夫阿尔特纳有限公司、内德史罗夫巴塞罗那有限公司起,反Nedschroef Helmond GmbH、Nedschroef Bettingen GmbH和Nedschroef Froten GmbH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倾销税税率由26.0%调整为5.5%。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公告称,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此前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至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 欧盟在此日期后发起的新贸易救济调查将审查案件,不再将英国视为欧盟成员国。

2021年6月28日,针对我国碳钢紧固件行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14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6月29日起禁止进口原产于欧盟、英国的碳钢紧固件对本案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末复审调查。

商务部调查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倾销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以及对我国碳钢紧固件产业损害继续的可能性或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查并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复核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对华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 自2022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为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0年第40号公告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碳钢紧固件(英文名称: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包括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带或不带螺母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于固定导轨的螺钉)和杆直径不超过 6 毫米的螺钉和螺栓)和垫圈。 被调查产品范围不包括用于民用飞机维护和修理的螺母和紧固件。

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年)》中归入73181200、73181400、73181510、73181590、73182100、73182200、90211000、90212900[1]。

反倾销税税率按照商务部2010年第40号公告、2016年第24号公告、2017年第50号公告和2021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

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欧盟公司:

1.Kammax GmbH & Co. KG 6.1%

(KAMAX 有限公司&Co.KG)

2.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 5.5%

(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

3.内德史罗夫阿尔特纳有限公司 5.5%

(内德史罗夫阿尔特纳有限公司)

4.内德史罗夫弗罗滕有限公司 5.5%

(内德史罗夫弗劳劳滕有限公司)

5.内德史罗夫赫尔蒙德有限公司 5.5%

(内德史罗夫赫尔蒙德有限公司)

6.内德史罗夫巴塞罗那有限公司 5.5%

(内德史罗夫巴塞罗那 SAU)

7. 内德史罗夫贝廷根有限公司 5.5%

(内德史罗夫贝金根有限公司)

8. 其他欧盟企业 26.0%

英国公司:

所有英国公司 26.0%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办法

自2022年6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碳钢紧固件时,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按照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征收。 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的基础上从价征收。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五、本公告自2022年6月29日起施行

附件: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终审裁定.pdf

[1]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与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40号的产品范围一致。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9号《2022年反倾销税——《倾销、反补贴货物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调整表》,海关商品编号(2021)73181400、73181510、73181590、73182200对应的货物对应海关商品编号(2022)73181400、73181510、73181590、73 182200, 90211000 ,90212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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