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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2-17 16:06:00 1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月15日公告,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钢铁(金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钢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钢铁集团加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钢铁(广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75%股权(以下简称“广州加工”)公司不再持有金华加工、广州加工股权。

由于马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华加工、广州加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金华加工、广州加工股权估值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估值基准日为6月30日。金华加工净资产总额2.24亿元,较账面增加7438.97万元净资产1.5亿元,增值率49.64%; 公司持有的75%股权评估值为1.68亿元(以授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 广州加工总净资产3.06亿元,较账面净资产1.73亿元增加1.33亿元,增值率为76.62%。 马钢股份持有的75%股权评估价值为2.3亿元(以授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准)。 本次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同日,公司还公告称,公司、马鞍山钢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钢铁财务公司”)和宝武集团宝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与其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在上海签署宝武财务公司协议吸收合并马鞍山钢铁财务公司,宝武财务公司作为合并后新公司的存续主体。

中国宝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钢铁集团(即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合同其他各方均为中国宝武子公司。 根据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合并以2022年6月30日为审核评估基准日。 经评估,马钢财务公司账面净资产29.35亿元,增值率为19.48%; 宝武财务公司账面净资产60.65亿元,增值率25.23%(其中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价值4.75亿元,增值率25.2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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