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向智新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况
首钢置信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公司”)是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执信公司拟公开征集投资者融资不超过150万元,用于建设高性能取向电工钢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投资者对致信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执信公司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执信公司高性能取向电工钢项目拟通过“股权融资+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 其中,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公开信息披露方式征集股权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含原金额)。
(二)执信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首钢置信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MA09WM6M8K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西部工业区召安街025号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孙茂林
注册资本:748400.55万元
经营范围:冷轧电工钢板及钢带制造;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电机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物及制品、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
(三)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置信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后,置信公司引进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预计不超过15.52%,公司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最终以实际退市结果为准),但公司对置信公司的控制地位依然存在不变。
(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执信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登记的评估结果为816,586.19万元。 本次股权融资完成后,预计引入投资者对置信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不超过15.52%,公司对置信公司的控制地位保持不变(最终持股比例以实际退市情况为准)结果)。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随着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节能发展相关政策的出台,高端取向电工钢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智信公司作为公司取向和无取向电工钢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平台,为电力、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要领域提供基础软磁功能材料。 为抢占市场机遇,实现差异化竞争,拟引入投资者筹集不超过150万元融资,用于建设高性能取向电工钢项目。
置信公司高性能取向电工钢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高端取向电工钢产能9万吨/年,有效增强置信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5、其他事项
置信公司本次引入投资者增资仍需经过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流程,最终增资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执信公司评估报告;
(三)执信公司审计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关于预计每日关联交易量的公告
1、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系协议》 2020年6月23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的通知》在北京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公司共有董事9名。 其中,关联董事赵明舸、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吴东英、尹田、叶琳、杨贵鹏、刘申、彭峰参加表决。 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取得事先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应回避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2020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数量,结合公司2021年主要产品生产情况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 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交易量和价格变化的影响,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量。 具体情况是:
2021年,预计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825.69亿元,其中关联采购718.27亿元,关联销售107.42亿元; 2020年类似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669.13亿元,其中关联采购总额为588.45亿元,关联销售总额为80.68亿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及金额
(三)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公彦
注册资本:2,875,502,497,830元
居住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经营范围:工业、建筑业、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及综合技术服务、国内商业、公共餐饮、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业、租赁业、农林牧渔业(未经特殊许可的项目除外); 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主持《首钢日报》; 设计、制作电视广告; 利用自营电视台发布广告; 设计和制作印刷广告; 在自己的《首钢日报》上刊登广告; 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 海水淡化; 文学艺术创作与表演; 体育项目管理(高风险体育项目除外); 体育场馆管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并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限制的同类项目经营活动)。
最新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49834676万元,净资产1381796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0223504万元,净利润82034万元。
2.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国
注册资本:99240万元
居住地: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经营范围:焦化、煤气、焦油、粗苯、硫酸铵、硫磺、初级煤化工产品; 余热利用; 五金制品、建筑材料、矿山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脂、生铁、铁合金、铁精粉、铁球团、铁矿石、石灰石、石英石、白云石、炉料、膨润土、焦炭、焦粉、钢坯、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煤炭批发零售; 焦化技术咨询与服务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404.73万元,净资产190.30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56.797万元,净利润22211万元。
3.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艳峰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焦炭、煤焦油、苯、硫酸、硫酸铵、煤气、干熄焦余热发电、蒸汽生产及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430.801万元,净资产217.50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35.069万元,净利润8048万元。
4.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振廷
注册资本:4200万元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唐海路西侧民营经济区
经营范围: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加工、修理; 钢材、建筑材料(木材、石灰除外)、水性涂料、五金制品、电工材料、润滑油(桶)、机械配件、铁精矿、矿产品、橡胶制品、黑色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房屋和场地的租赁; 一般货物运输及仓储; 生产性废金属加工; 清洁服务; 汽车维修和保养; 国内、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废润滑油的回收利用; 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固体废物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12734万元,净资产683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8011万元,净利润893万元。
5、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友
注册资本:2亿元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矿渣微粉及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 一般货物运输、装卸、搬运; 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部门)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36705万元,净资产3339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46476万元,净利润3785万元。
6、唐山中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顺昌
注册资本:3亿元
住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工园
经营范围: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及原材料进口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78645万元,净资产2545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27万元。
7.北京鼎盛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加工(不含表面处理); 公路货物运输; 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家具、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五金制品、橡塑制品、机械配件、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用品、办公用品、不锈钢制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装饰材料、玻璃制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花卉;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委托劳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 电气设备维修; 机械设备维修; 上货和下货; 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 建筑物清洁服务; 会议服务; 委托加工;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仁利路南庄头段3号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3856万元,净资产251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2620万元,净利润200万元。
8、宁波首钢浙金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金产品销售; 货物仓储及装卸; 钢材的剪切和加工; 钢材剪切加工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298号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23580万元,净资产515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61317万元,净利润114万元。
9、广州市静海航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兴红
注册资本:1.3亿元
经营范围:水运业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63号203室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37153万元,净资产15277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7007万元,净利润228万元。
10.首钢(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琪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货物仓储及装卸(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钢材及冶金产品(稀贵金属除外)购销;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 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停车场信息系统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销售:煤炭、焦炭(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经营其他无需行政批准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茅山路884号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163805万元,净资产13222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24672万元,净利润555万元。
11、广东首钢中山金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西田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货物仓储、装卸; 销售:钢铁冶金产品;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和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地址:中山市港康镇沙港路群乐社区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8716万元,净资产854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8672万元,净利润1504万元。
12、鄂尔多斯市包钢守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立毅
注册资本:1.5亿元
经营范围:钢材剪切、加工、销售; 货物储存和装载; 仓库及房屋租赁; 信息咨询; 钢铁冶金产品、高炉矿渣、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焦炭、生铁、废钢购销;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和培训等。
驻地: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20532万元,净资产10003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2258万元,净利润-1075万元。
13、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10777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金属制品、化学品(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的批发、零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 仓储服务(危险品和前体)(毒品除外); 金属材料加工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二路216号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13224万元,净资产6580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9907万元,净利润-2054万元。
14.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光才
注册资本:7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矿产品(国控及煤炭除外)、焦炭(石家庄市辖区内不得储存、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预制件) -许可的行政许可项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批发、零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除外)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街3号
最新财务数据:2020年末总资产46226万元,净资产1786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99769万元,净利润391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4.38%),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9.82%)北京鼎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45%)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故上述3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因公司持有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唐公司”)70.1823%股权,以及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公司、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70.1823%股权。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唐山中宏碳素化工有限公司均为京唐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上述四家公司均属于该公司的关联方。
因公司持有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贸公司”)51%股权,以及宁波首钢浙金钢铁有限公司、广州京海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 、首钢(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广东首钢中山金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包钢首瑞物资有限公司、天津物产首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河北京吉工贸有限公司是钢贸公司的股份制公司,因此上述七家公司均为关联企业。
公司与上述14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首钢集团及关联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持续采购、销售;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持续性综合生产生活服务; 建设期间存在的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 服务; 经济支持; 金融服务; 管理服务等
(二)定价原则
1、一般定价原则:
框架协议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将按照以下原则优先顺序定价:
(1) 国家定价(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定价)(如适用);
(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国家指导价;
(三)没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4)如上述各项不存在、适用或不可行,则协议价格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原则协商确定。 协商价格不得高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替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2、确定每笔交易的以下基本定价原则: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首钢集团签署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于2020年6月23日在北京签署。协议有效期3年,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点,公司与关联方首钢集团经过长期合作,在人员、技术、生产等方面形成了密切、良好的合作关系。 基于这些合作关系,公司与首钢集团建立的长期购销关系、代理关系、综合服务、管理服务等是保障双方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双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避免对关联方的长期依赖,保证公司的独立性,首钢集团于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作出相关承诺。公司2014年度重组事项(详见公司相关承诺公告)。 目前,公司已与首钢集团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公司与京唐公司将共同为首钢集团部分钢铁板块资产和业务提供管理服务。
2020年,为减少关联交易,优化资产配置,增加公司收入,公司与首钢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将钢贸公司51%的股权置入公司。 钢贸公司作为首钢集团的钢材销售平台,为公司提供钢材销售及相关服务。 置换完成后,公司相关销售额已大幅减少。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殷田、叶琳、杨桂鹏、刘申、彭峰提前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对2021年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预计。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的批准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的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签署《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首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协议规定,首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交易限额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与公司年度限额一致。 2021年,公司预计在首钢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 首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总额最高不超过320亿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首钢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64.38%)。 因此,首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相关审查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有限公司和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从事金融业务”和“北京Shougang Co.,Ltd。Co. 。 Jianhui和Qiu Yinfu弃权不投票,其余的具有投票权的董事一致批准了上述动议。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就此相关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的第9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相关交易仍需要得到股东会议的批准,并且公司的控制股东Shougang Group将弃权在股东会议上投票。
(4)这项相关交易并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重组”中规定的主要资产重组,并且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2.相关方的基本信息
Shougang Finance Company实施独立会计,独立运营,并对其自身的利润和损失负责。 这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士身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基本情况
姓名: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
住所:北京Shijingshan区Gucheng Street 36号建筑物1号建筑物(与办公地址相同)
企业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人的独资企业)
法律代表:Zou Libin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法:9111003513170770
建立日期:2015年7月21日
股权结构:Shougang Group投资了80亿元人民币持有80%的股份; 北京沙瓜建筑投资有限公司(Ltd.)投资了20亿元人民币持有20%的股份。
业务范围:向会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认证以及相关咨询和代理服务; 协助会员单位收集和支付交易资金; 为会员单位提供保证; 处理会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处理账单接受和折扣; 处理会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移定居点和设计相应的和解计划; 吸收会员单位存款; 办理会员单位的贷款、融资租赁事宜; 从事银行间拆借业务; 并承销会员单位的公司债券。
(2)历史发展,主要业务和相关财务数据
1.历史进化
2014年12月19日,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批准成立Shougang Finance Company(Yinjianfu [2014]第949号)。 2015年6月29日,北京银行监管局批准了Shougang Finance Company(Jingyinjianfu [2015] 407)的开业; 7月16日,北京银行监管局批准将Shougang Finance Co.,Ltd。重命名为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Jingyin Jianfu [2015] No. 466); 7月16日,沙戈金融公司获得了财务许可; 7月21日,沙戈金融公司完成了工业和商业注册,并获得了业务许可; 9月1日,沙戈金融公司该公司正式开设了其运营帐户。
2.商业
Shougang Finance Company已获得北京银行监管局的批准,目前拥有经营以下国内和外币业务的资格:
(1)向会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验证以及相关咨询和代理服务;
(2)协助会员单位实现交易资金的收款和支付;
(3)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为会员单位提供保证;
(5)处理会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处理账单接受和对会员单位的折扣;
(7)处理会员单位和设计相应和解计划之间的内部转移定居点;
(8)从会员单位吸收存款;
(9)处理会员单位的贷款和财务租赁;
(10)从事银行间贷款;
(11)承销会员单位的公司债券。
3.相关财务数据
由格兰特·桑顿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企业)审核,尚奥融资公司在2020年底的总资产为454.7亿元人民币,负债为343.8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0.96亿元,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10.207亿元,总收入利润为5.56亿元,净利润为4.17亿元。
(3)相关关系的描述
Shougang Finance Company的控股股东是Shougang Group,Shougang Group是该公司的控制股东(持有64.38%的股份)。 因此,Shougang Finance Company是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这笔交易构成了关联方交易。
(4)截至本公告的披露日期,尚可金融公司尚未被列为违反信任的执法的人。
3.相关党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Shougang Finance Company(协议的“ B”)承诺向公司提供优先的贷款利率(协议的“ A党”),该利率不高同一时期的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和B方在同一时期提供了其他当事方提供的同一等级的平均利率。
B方为A方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会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类似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类似的主要国内存款的存款利率同一时期的中国商业银行,不低于Shougang Group的其他成员。 同一时期,企业的存款利率与B方向B。
B党为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规定的该类型服务的费用标准,并且不会高于主要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中国为类似的服务以及B方向相同类型的服务收取的费用。 类似企业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是为党派以外的各方提供服务的平均费用
4.相关方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们公司(“党A”)和Shougang Finance Company(“ Party B”)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1)合作原则
A党与B党之间的合作是非排他性的。 A方有权根据其自身利益来决定是否需要和接受B方提供的服务,并且也有权独立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但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它可以优先考虑当事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A方和B方应根据平等,自愿性,互补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和双赢的结果的原则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交易类型
包括信贷服务,存款服务,和解服务,咨询服务,账单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3)交易限制
在协议的有效期期间,A当事方(包括由A方控制的子公司)每天存入的最高日期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应由双方和一方确认为B方B,应执行法定批准程序每年。 最大的日期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是相同的。 如果A党与B方的押金超过了由于解决方案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最大存款限额,则B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超额款项转移到A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帐户。
在协议的有效期期间,党B方向A方提供的综合信贷余额(包括由几个当事方控制的子公司)与双方和方A方确认的综合信贷余额一致并用于贷款,账单接受和账单。 折扣,担保和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 当方面处理贷款,账单接受,账单折扣,担保和其他形式的融资服务时,A党A应确保当事方A的子公司已由方A授权。
(4)协议期
本协议从本协议的生效日期到三年到期的生效日期为三年。 一词到期后,双方都可以通过谈判续签协议。
5.风险评估
根据格兰特·桑顿会计师事务所(Shornton Accounting Firm)(特别一般合作伙伴关系)发行的“ 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mpany的第二届年度风险评估审查报告”,Shougang Finance Company并未违反中国银行业务监管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管理措施”委员会。 在规定的情况下,Shougang Finance Company的各种监管指标符合该措施第34条的要求。
有关相关内容,请参阅该公司发行的“ 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mpany的第二年年度风险评估审查报告”。
6.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
2021年4月28日,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会议的第七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北京Shougang Co.,Ltd。在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 ”。 公司将根据计划预防和处理相关风险。 工作。
有关相关内容,请参阅“北京Shougang Co.,Ltd。的风险应急响应计划,在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存款和贷款。” 公司发行。
7.相关党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该公司正常运营需要该公司在Shougang Finance Company的金融业务。 该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融资成本。
在协议的有效期期间,公司将估计每年与Shougang Finance Company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交易量,并执行法定批准程序。 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后,相关的业务交易限额将与公司的年度配额一致。
8.累积了相关方发生的各种相关交易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804,240,100元,贷款余额在Shougang Finance Company的8,621,116,800元人民币。
9.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公司的独立董事Yin Tian,Ye Lin,Yang Guipeng,Liu Shen和Peng仔细审查了一系列文件,例如“关于在Beijing Shougang Co.,Ltd。和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之间从事金融业务的建议。 ,有限公司。” 并根据相关法规发出独立意见。 :
(1)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具有相关资格; 该提案中提到的金融业务是一项相关交易,是公司正常运营和生产所必需的。 该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任何情况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回应金融业务事项,Shougang和Shougang Group Financial Co.,Ltd。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发布了“风险评估报告”,并制定了“风险处理计划”以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性和安全。 保护公司和中小型股东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3)同意将动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10.准备文件
(1)第七届会议第七董事会的决议;
(2)独立董事对“北京Shougang Co.,Ltd。和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提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北京Shougang Co.,Ltd。和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 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第二O 2 O 2或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在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处理和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计划”的独立意见。 北京Shougang Co.,Ltd.
(6)“北京Shougang Co.,Ltd。和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金融服务协议;
(7)致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发行的Tongzhi Tongzi(2021)(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21)编号110C008672“ 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
(8)“北京Shougang Co.,Ltd。的风险应急响应计划,用于处理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的存款和贷款业务。”
(9)Sho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 2020审计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959证券缩写:沙瓜公告号:2021-02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宣布会计师事务所的续签
北京沙戈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在2020年被任命为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为“ Tong Tong”),称该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就业期间,根据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实践标准,同一地点得到了仔细实现,表现出良好的专业能力,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北京沙格公司有限公司的协会章程”,加上公司的运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的股东会议继续雇用该公司在2021年审核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更新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姓名:到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共同合作伙伴关系)
建立日期:1981年
登记地址:北京乔亚湾区的江圭街22号斯特拉帕拉萨楼5楼
首席合作伙伴:李·赫奇(Li Huiqi)
执业证书发行单和序列号:北京融资局(编号0014469)
截至2020年底,有5,000多名员工,包括202个合作伙伴,1,267名注册会计师和400多名注册会计师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结果,该研究所的2019年业务收入为19.9亿元人民币,审计业务收入为14.89亿元人民币,证券业务收入为3.11亿元。 2019年,有194家上市公司审核了客户。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运输,仓库和邮政行业,总收费为2.58亿元; 2019年,审计公司的审计费为3,727,400元; 该公司在行业/新的第三董事中列出的公司列出的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对于同一个机构而言,购买职业保险的累计薪酬限额为5.4亿元,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法规。 在2019年底,职业风险基金为649.22万元。
结果,与实践有关的民事责任在过去三年中得出的实践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完整性记录
在过去的三年中,他受到了0次的惩罚,行政处罚,4项行政处罚,4项监督和管理措施,0个自我遗嘱学监督措施和1项纪律处分制裁。 在过去三年中,有13名员工受到了0次惩罚0次,行政处罚,监督和管理措施的5次,0次自治监督措施和纪律制裁。
(2)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Qian Bin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于2000年开始在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并于2000年开始在该办公室练习。2018年,他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 在过去的三年中,他签署了3项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署注册会计师:Li Dan,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0年开始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并于2013年开始在该研究所进行练习。他于2020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审稿人:Jin Xin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于1995年开始在上市公司的审计中工作,并于2001年开始在该研究所进行练习。在过去的三年中,它审查了两项对上市公司的审核报告。
2.完整性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署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审稿人在过去三年中因练习行为而受到刑事惩罚,并且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监督和管理措施以及自律的监督措施证券监管委员会及其派遣机构和行业当局。 自我调节组织(例如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我歧视监督措施和纪律制裁。
3.独立
在没有情况下,同一机构和项目合作伙伴,签署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审稿人可能不会影响独立性。
4.审核费
总计255万元人民币(在审计期内不包括运输和住宿费用),年度财务报表审核费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750,000元。 审计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分销来确定的,并且没有从上一时期的审计费用更改。
2.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绩效
该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举行了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批准了“关于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共同的合作伙伴),在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他们遵循独立,客观和公平的实践标准,履行职责,并完成公司的2020年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在2021年审核,并同意向董事会提交“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股东会议。
(2)独立董事和独立意见的类比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Yin Tian,Ye Lin,Yang Guipeng,Liu Yan和Peng Feng继续与会计师事务所一起雇用这些事项,以认识并表达独立意见,如下所示:
1.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检查并了解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共同合作伙伴关系)的业务水平和过去的业务状况,以便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共同的合作伙伴)具有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独立,客观和公平的实践标准,该研究所完成了该公司的2020年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发布了一个客观,公平且真正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业绩的目标。
2.续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共同合作伙伴关系)是该公司在2021年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它将有助于保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型股东。
3.一致同意将该法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执行股东会议的批准程序。 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规。
(3)董事会董事会
该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持有第七届第七董事会。会议同意9票和0票反对。
(4)生效日期
这项会计师事务所的续约问题需要提交公司的股东会议进行审查,并且从审查和批准公司股东会议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3.报告文件
(1)第七届会议第七董事会的决议;
(2)关于审计委员会绩效的报告;
(3)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续签提案”和“招募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429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