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钢筋”频繁出现民生工程侵害群众生命安全

近期,“瘦身钢筋”流入广东揭阳、山东济宁等地建筑市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细化钢筋”是指将普通钢筋拉伸后用于房屋建筑,目的是降低建筑成本。 有关专家表示,“瘦身钢筋”的屈服强度、结构强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风险。 近年来,“地条钢”、“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侵害群众生命安全。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这背后是一条涉及整个建筑行业的庞大利益链。
“瘦身钢筋”频频出现在民生工程中
记者从多位建筑行业从业者处了解到,不合格钢筋的加工制造是行业的“顽疾”。 一些不法加工厂利用废旧钢筋,通过设备的加热、拉伸、切割等步骤,生产出不符合标准的“瘦身钢筋”。 这些非法工厂每年可“翻新”数万吨旧钢筋,导致大量不合格钢筋流入多个地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
广东省揭阳市有关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瘦身钢筋”问题的通报。 当地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起诉行动。 目前,2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4个涉嫌生产问题钢材的场所已被查封。 查获疑似问题钢材约5600吨。
记者在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多个项目工地看到,此前“瘦身钢筋”曾流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相关项目施工现场大门紧闭,外部施工已停止。 施工现场的钢材加工棚内,各种建筑材料已被清理完毕。 山东省济宁市有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对涉案项目进行联合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从“瘦身钢筋”流入情况来看,多批次问题钢筋被用于学校、政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民生工程。 近十几年来,由于钢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倒塌事故频发。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周光强表示,“瘦身钢筋”是一种偷工减料的方式。 与标准钢筋相比,其厚度较薄,抗震能力不足。 如果应用于房屋建筑和桥梁工程,将会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 此外,工程中使用了包括“瘦身钢筋”在内的有问题的钢筋,会导致房屋承载力下降,不仅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也威胁到公共安全。一直。
尽管检查整改,问题钢筋仍“反复出现”
多年来,“带钢”、“细钢筋”等问题建材,各地多次查处,事发城市也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但此类建材的“死灰复燃”仍难以杜绝。
记者注意到,近十几年来,不少省份都出现了“地条钢”问题。 此类钢材以废钢为原料,通过不合规手段生产。 其延展性、直径、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用于高层建筑施工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各地通过检查先后查处了多起案件,但始终未能根治问题。
2017年,工信部表示,我国已把全面取缔“地条钢”作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重要任务,要求当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但从2017年下半年到2018年上半年,天津、吉林、黑龙江等省份仍然有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受到查处。
直至2018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信息显示,“地条钢”产能已基本清理,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良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钱驱逐好钱”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
与“地条钢”类似,近十几年来,通过媒体曝光或监管部门抽查发现的“瘦身钢”问题多次出现。 记者发现,监管部门也多次发文规范“瘦身钢筋”。 2017年,有关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厉惩治“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国家将严厉处罚“瘦身”钢筋和钢材违法行为。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建材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山东各地区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是钢筋产品中“瘦身钢筋”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但2011年以来,“瘦身钢筋”依然源源不断地流入江苏南京、海南文昌、山东日照等地的建筑工地。
“大部分钢材的质量应该说是安全的,这些年来,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提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表示,问题钢筋现象虽然是少数,但涉及民生的项目才是大事。 我们仍需提高警惕,严厉打击下问题钢筋死灰复燃。
利益高、监管不足,问题钢筋长期难以根除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问题钢筋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无论是不合规钢厂生产的螺纹钢,还是工地施工过程中螺纹钢被减细、拉长,都是因为国家秩序。 它是被禁止。 为什么此类问题屡禁不止? 它们背后的原因很复杂。
首先,“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材背后存在利益驱动。 “‘带钢’、‘瘦身钢筋’不是新名词,也不是新事物,是少数人追求不正当利益的产物。” 山东建大建筑工程鉴定检验中心副主任崔涛表示,“钢筋瘦身”是指钢筋经过拉伸、细化后会变得更轻,但如果仍然按照标准钢筋结算酒吧,将会有更大的非法获利空间。
二是相关监管政策落实存在短板。 专家认为,有章可循,但问题依然存在,说明政策执行存在盲点。 崔涛表示,监管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瘦身钢筋”等问题的反复出现。 此外,由于利益空间较大,利益链上的各个环节都可能被“收买”,包括各级监管部门。 有的人执行政策不积极,极少数人甚至包庇、隐瞒违法行为。
周旭认为,目前监管部门足够多,法律政策也比较完善。 从钢材生产、加工到流通,每个环节都有监管主体。 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存在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 可见,目前政府、协会、企业、社会共同监督、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尚未形成。
三是行业内部监管沦为装修。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收缩问题并不少见。 此类问题材料的尺寸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合格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有问题的建筑材料仍然可以在建设项目中使用,这说明建筑材料供应商、建筑公司、监理公司等都处于同一利益链上。
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够、责任心不强。 他们无法对包括建筑材料到达在内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他们只是简单查看了项目进展情况,并处理了相关检查。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细钢筋”、问题水泥等不合格建筑材料频繁流入工地。
压实监管责任缩小问题钢筋生存空间
专家认为,以“瘦身钢筋”为代表的各类问题钢筋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问题钢筋,可以为正规钢厂和产品腾出市场空间,增加对合规钢材的需求。 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严厉打击问题钢筋应成为常态。
崔涛表示,正常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都有相对规范的质量监管规定和程序。 有关部门要更加严格执行现有制度和程序,特别是现场验收检查,督促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采取实际样品,做好材料复验工作。 针对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不足的问题,监管工作应进一步细化,压实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促进其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同时,继续加大对“瘦身钢筋”加工等问题的建材利益链的打击力度。 多位专家建议,除了严厉打击问题钢筋生产者和销售者外,还应严查非法使用“减肥钢筋”的建筑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有关部门也要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未及时查处问题、例行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加强对标和自查。
市场人士建议建立相应的飞行检查制度。 同时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五项责任方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全生命周期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建筑企业自身,相关行业协会应带头牢固树立“质量”观念,禁止使用有问题的钢筋,加强自我监管。
专家还建议,整个项目过程审核制度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将原有结算、决算阶段的审核工作前移,会同监管单位对“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材进场进行督导,以审核为工作抓手,以人民生活舒适度和建筑安全为审查重点,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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