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施工工艺适用范围及材料要求详解
钢结构制造与施工技术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钢结构加工制作工序,包括工序选择、排料、材料编号、切割、校正、成型、边缘加工、管球加工、孔位制作、摩擦面加工、端部加工、构件组装、圆管构件加工及钢构件预组装等
1. 材料要求
1.1.1 钢结构所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及紧固件等均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
1.1.2 进厂原材料除具备制造厂出具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外,还应在甲方和监理人的见证下,按合同要求和有关现行标准进行取样、交付、现场检验和验收,并保存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应提供给甲方和监理人。
1.1.3 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有缺陷,必须由检验人员和负责的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并处理。
1.1.4材料代换应事先由制造厂提出申请(技术认可表),并附材料证明书,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代换。
1.1.5 严禁使用药皮剥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烧焦的焊剂、生锈的焊丝。用于螺柱焊的螺柱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裂纹、条纹、凹痕、毛刺等缺陷。
1.1.6 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设立专用仓库,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
1.1.7螺栓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高强度螺栓的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要求进行。严禁使用锈蚀、污损、受潮、擦伤、混批的高强度螺栓。
1.1.8 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结块和失效的涂料。

2.主要机具
1.2.1 主要机具
钢结构生产的长期工具。
3. 工作条件
1.3.1 完成施工细节并获得原设计师签字认可。
1.3.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作业指导书等各项技术准备齐全。
1.3.3 各项工艺评估试验、工艺性能试验及物料采购计划已完成。
1.3.4 主要材料已到厂。
1.3.5各机械设备已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1.3.6所有生产工人均经过施工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操作流程
1.4.1 工艺流程
1.4.2 操作流程
A.放样和材料编号
1)熟悉施工图纸,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相关技术部门联系解决。
2)准备好制作试样和样棒的材料。一般可用薄铁片、小扁钢。
3)放样所需钢尺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校准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编号前必须了解原材料的材质、规格,检查原材料的质量,不同规格、材质的零件应分别编号,并按照先大后小的原则依次编号。
5)样棒上用油漆写明加工号、部件号、规格型号,标明孔径、工作线、弯曲线等各种加工符号。
6)材料布置、编号时,应预留收缩余量(包括现场焊接的收缩余量)及切、铣削所需的加工余量:
铣端余量:一般剪切后加工每边加3-4mm,气割后加工每边加4-5mm。
切割余量:自动气割缝宽3mm,手动气割缝宽4mm。
焊接收缩量根据构件的结构特点由工艺确定。
7)对主要承重构件及需折弯的部件,编号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折弯件外侧不得有样冲点、伤痕缺陷。
8)材料应易于切削加工,保证零件质量。
9)本次配料后的剩余料应标明剩余料号、规格、材质及炉批号等,以方便剩余料的再利用。

B. 切割
钢材标记后,必须将其切割成所需的形状和尺寸。
1)切割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钢板上排列零件较多,且有多条相交的剪切线时,剪切前应事先安排合理的剪切工序。
(2)剪切后材料产生的弯曲变形必须进行矫正;剪切面若粗糙或有毛刺,必须进行打磨,使其光滑。
(3)剪切过程中,切口附近的金属因剪切力的作用而产生挤压和弯曲。重要结构件及焊缝的界面位置,必须用砂轮进行铣削、刨削或磨削。
2)锯切机械在施工时应注意以下施工要点:
(1)型钢锯切前应进行矫直。
(2)对于单件锯切的部件,先划好料线,然后沿料线锯切。对于成批加工的部件,可预先安装定位挡板进行加工。
(3)对于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重要零件,应留出适当的加工余量,以便锯切后端面精加工。
(4)锯切时要注意控制切割断面的垂直度。
3)进行气割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工艺要点:
(1)气割前必须检查确认整个气割系统的所有设备、工具运转正常,确保安全。
(2)气割时应选择正确的工艺参数,切割时应不断调整氧气射流(风线)的形状,以达到并保持轮廓清晰、风线长、喷射力大的目的。
(3)气割前应清除钢材表面的污垢、油污、铁锈等杂物,下面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以利于炉渣的吹出。
(4)气割时,必须防止回火。
(5)气割时为防止变形,操作时应先从短边开始;先切小件,后切大件;先切复杂件,后切简单件。

C. 矫正与塑造
1)纠正
(1)成品冷矫直一般采用翼缘矫直机、矫直机、液压机、压力机等机械力量进行。
(2)火焰校正。加热方式有点加热、线加热、三角加热三种。
①低碳钢、普通低合金钢热校正加热温度一般为600~900℃,800~900℃为热塑变形较理想的温度,但不允许超过900℃。
②中碳钢会因变形而产生裂纹,所以中碳钢一般不需要进行火焰矫正。
③普通低合金钢加热矫正后应缓慢冷却。
④工艺流程
2)成型
(1)热加工:对于低碳钢,温度一般在1000~1100℃之间,热加工结束温度不低于700℃。加热温度在500~550℃之间。钢材会变脆,因此严禁锤击、弯曲,否则易造成钢材断裂。
(2)冷加工:钢材在室温下加工制造,多采用机械设备和专用工具。
D.边缘处理(包括端铣)
1)常见的边缘加工方法有:刮边、刨边、铣边、碳弧气刨、气割和坡口机加工等。
2)对于气割件,当需要消除受影响区域进行边缘加工时,最小加工余量为2.0mm。
3)加工边缘的深度应能保证表面缺陷被清除,但不应小于2.0mm。加工后表面不应有损伤或裂纹。用砂轮加工时,磨削痕迹应顺着边缘。
4)碳素结构钢零件边缘处表面手工切割后应清理干净,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0mm。
5)构件端部支承边要求刨削、紧固,构件端部断面精度要求高。无论采用何种切割方法和何种钢材,其边缘均须刨削或铣削。
6)如施工图有特殊要求或规定需刨平焊接边缘时,一般板材或型钢的剪切边缘可不必刨平。
7)零件边缘经机械自动切割、气弧切割后,切割面平整度不得超过1.0mm。主要承重构件的自由边需经气割后刨削或铣削,每边至少留有2mm的加工余量,且不应有毛刺等缺陷。
8) 柱端铣后,顶部接触面应有75%以上紧贴,用0.3mm塞尺检查,插入面积不应大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5mm。
9)铣刀口和铣削用量的选择,应根据工件材质和加工要求确定。合理选择是加工质量的保证。
10) 校正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的终止加工。
11)应根据构件形式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铣削端面垂直于轴线。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625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