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加热炉脱硫脱硝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招财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热轧厂加热炉脱硫脱硝项目招标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热轧厂加热炉脱硫脱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比例为100%。投标人为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热轧厂现有1#~4#四座加热炉,其中使用三座,保留一座,设计为1#~3#三套加热炉独立运行,但4#炉烟道需改造,在4#炉新增抽风机1台,将4#加热炉烟气由下烟道引出,在抽风管上安装烟气完全切断阀,保证4#加热炉能对应任意一套脱硫脱硝系统,确保烟气排放达标。详见技术附件。2.1.2建设地点:邯钢集团邯郸宝钢有限公司热轧厂内。2.1.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移交总承包,承包商仅指定能源介质接入点位置,承包商负责全部工程内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和一切费用,整个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整治措施费、冬期施工费、联合试运行费、勘察设计及相关费用、设备安装、材料供应、钢结构及各类管道安装、建筑安装工程(含地基处理)、环境保护、消防系统供货及施工、施工区域地面硬化、绿化、设备调试(含系统调试、性能测试、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热负荷试运行、生产保障、投产)、特种设备检查验收、消防审查及检查验收(含相关费用)、指导服务、性能测试、缺陷消除、竣工验收;员工培训、设备操作手册翻译、竣工“三同时”、环评、安评、环保验收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及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 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冶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过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本单位连续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
3.1.4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固定床脱硫工艺业绩和一项SCR脱硝工艺业绩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根据合同约定,两项业绩可以出现在同一个合同中,也可以分别出现)。
3.1.5诚信要求:按照《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失信债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发[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投资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对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负责。联合体方应具备相应的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承担其资质证书范围内的业务,并应签订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规定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各成员对招标人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未以自己名义划分标段的情况下单独投标,也不得以其他联合体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投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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