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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发布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大围合区域市场外迁工作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8-09 20:05:04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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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3月11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型封闭式市场搬迁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郑州市80个大型封闭式市场搬迁。

其中,金水区桑园汽车城、柳林水产批发市场、大河文化馆、沙口路建材市场、北环淘宝城等17个市场入选;

经开区九龙市场、金宝地粮油批发市场、华丰建材交易中心等10家市场入选;

选定惠济区聚之宝家居世界、郑州市床上用品批发市场、河南汽车交易中心、郑州市陈寨(双桥)花卉基地等18家市场。

中原区选定华怀市场、郑上路副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原果品物流中心等7个市场;

航空港区金融商城、滨河市场、荣港市场、润鑫时代广场等6个市场入选;

高新区西部建材大世界、幸福之家市场、瓦屋里市场3个市场入选;

二七区玉茶园、郑州市古玩城、郑州市中原第一城、马寨钢材市场、解放路五金市场等8家市场入选;

郑东新区金上源建材、物流大道铝业交易中心、新中源建材物流园等6家市场入选;

选定管城回族区紫金钢铁园区、郑州市德源实业有限公司、不锈钢市场等5家市场。

此外,《意见》还对搬迁时间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启动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下达市场搬迁任务,启动大围挡区域市场搬迁工作,督促承接市场加快建设进度,新开工面积433万平方米,新竣工面积461万平方米,新开业面积497万平方米,新入驻商户1.2万户,新增投资251亿元。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

全面推进市场搬迁,完成任务70%。完成搬迁改造升级54个市场,其中中原区5个、二七区5个、金水区11个、管城回族区4个、惠济区12个、郑州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4个、郑东新区4个、郑州经济开发区7个、郑州高新区2个(各区年度完成数量按总数的70%计算,具体市场名称以区政府、管委会上报年度任务明细为准)。

(三)收尾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

已完成26家市场迁建或改造升级,接应市场全面建成,总建筑面积3500万平方米,总开业面积230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1200亿元,商户数量突破10万户,带动就业人数50万人。

此外,《意见》还提到了大型封闭市场搬迁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为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市场搬迁情况考核、违法市场整治情况考核三部分考核总分之和。其中,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占总分的10%,违法市场考核占总分的20%,市场监管情况考核占总分的20%,市场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总分的50%。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大型封闭区域市场搬迁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市场搬迁成果,整合市场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市场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商业之都”,制定本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买全球、卖全球”的国际商贸城为总体部署,增强郑州辐射带动作用,把郑州建设成为服务全球、辐射全国的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高地。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城乡联动、以区为主、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完成绕城高速、黄河大堤、万三公路等大围护区域商品交易市场搬迁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快市场承接区建设,规范市场业态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大对违法违规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我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市场搬迁改造升级、市场集聚区建设等,进一步整合市场资源,引导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经营布局,推动市场集聚发展,形成更加合理的市场发展格局,建成“买全球、卖全球、联通国内外、辐射东中西”和“国际上有影响力、国内有辐射力、有整合国内外资源能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把我市市场打造成为“辐射周边、激活大局、真正彰显中原重要实力”的重要支点和国际化商贸之都。

工作任务

(一)明确市场搬迁和转型升级范围

1. 外迁市场

(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业态布局规划的商品交易市场;

(二)严重影响区域交通和群众生活,群众投诉强烈的商品交易市场;

(三)设施陈旧、业态落后、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交易市场;

(四)违法、违规设立或者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商品交易市场;

(5)市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但批发、仓储等业态未搬迁到位,对区域交通、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商品交易市场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强烈;

(六)搬迁尚未完成或者商户回归的商品交易市场。

2.转型升级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业态布局规划的商品交易市场;

(二)商品交易市场手续齐全、配套设施完备,有转型升级空间;

(三)经市场搬迁领导小组批准转型的商品交易市场。

(二)工作重点

1.认真调查统计,制定搬迁方案

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市场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市场进行调查统计,详细了解各类市场信息,按照“一市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搬迁推进方案。市市场搬迁办要汇总、整理、核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搬迁方案及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加强协调服务,推动受援地建设

按照全市市场规划布局和业态分布,加快市场接续区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市场交通网络、仓储物流、停车办公、医疗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接续区市场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接续区市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市场建设标准加快市场建设,加大对新建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强对已开业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搭建服务市场和商户的平台

接续市场要做好与迁建市场的衔接协调。市市场迁建办要加强平台建设,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引导迁建商户有序迁入新接续市场。接续市场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与迁建市场强强联合对接,确保迁建市场商户尽快入驻经营。

四、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辖区内市场日常监管,巩固市场搬迁成果,严防商户回流和搬迁潮。为避免无序建设、同质竞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郑政文[2013]249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违法违规市场进行查处取缔。市市场搬迁办将对查处结果进行督导,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搬迁市场实行动态管理,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市场,一律纳入搬迁计划。

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在对大围区市场调查统计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市场搬迁任务,启动大围区市场搬迁工作;完成中心城区搬迁市场收尾和综合验收,制定违法违规市场综合治理方案;督促接续区市场加快建设进度,新开工面积433万平方米,新竣工面积461万平方米,新开业面积497万平方米,新入驻商户1.2万户,新增投资251亿元。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

全面推进市场搬迁工作,完成任务70%,实现大围挡区域市场搬迁落地。完成搬迁改造升级54个市场,其中中原区5个、二七区5个、金水区11个、管城回族区4个、惠济区12个、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4个、郑东新区4个、郑州经济开发区7个、郑州高新区2个(各区年度完成数量按总数的70%计算,具体市场名称以区政府、管委会上报年度任务明细为准)。12个接续点项目初具规模,接续搬迁商户的商业区基本完工,周边道路、交通、水、电、气、热力、污水等配套设施基本到位。

(三)收尾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

围封区域内市场搬迁改造升级工作已完成。已完成搬迁或改造升级26个市场,其中中原区2个、二七区3个、金水区6个、管城回族区1个、惠济区6个、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个、郑东新区2个、郑州经济开发区3个、郑州高新区1个(各区年度完成数量按总数的30%计算,具体市场名称以区政府、管委会上报年度任务明细为准)。围封区域市场已全面建成,总建筑面积3500万平方米,总开业面积230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1200亿元,入驻商户突破10万户,带动就业50万人。

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场搬迁组织工作,加强人员、经费配备。按照“纵横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市场搬迁建设工作;市市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市市场搬迁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部门职责,主动服务、全力支持、积极配合。

2.建立监督实施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市场搬迁、违法市场查处、地方市场建设等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搬迁办主任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传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和事项。

二是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或难点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三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市市场搬迁办、市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市场发展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督导组,定期、不定期督导任务落实情况。要建立周报制度,市市场搬迁办将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整理报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并上报结果。将市场搬迁、违法市场整治、接应地市场建设等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考核范围,按月进行评分排名。

(三)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市场搬迁的实施意见》(郑政[2012]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心城区市场搬迁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12]7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郑政[2013]249号)等规定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 1

大型围封区域市场搬迁汇总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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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大型封闭式市场搬迁评估方法

为确保大渭河市场搬迁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 评估目标

大渭河市场迁建涉及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市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中牟县等13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将根据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市场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开展。

(二)注重实效,推动落实

考核工作要按照工程完成比例进行,如实反映市场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市场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中心城区市场搬迁工作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市场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违法市场整顿情况考核、已搬迁市场监管情况考核四个部分。

(一)日常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市场搬迁方案的制定情况、市场搬迁宣传动员情况、各类材料表格的报送情况、监督检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周报情况、各类文书的处理情况等。

(二)市场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年度搬迁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完成任务的比例计算任务完成分数。

(三)黑市整治情况评估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郑政[2013]249号)有关要求,对违法建设和违法投资市场进行整改的情况。

(四)搬迁市场监管情况评估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对已完成搬迁的市场是否加强监管,是否有商户回归等情况。

四、考核分数比例

考核结果为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市场整治情况考核、违法市场整顿情况考核分数之和,其中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占总分的10%,违法市场考核占总分的20%,市场监管情况考核占总分的20%,市场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总分的50%。

五、评估结果应用

(一)每月排名公布: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市委、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回顾会议上公布。

(二)年度考核表彰。年度考核结果经迁建办审核同意,报市迁建领导小组批准。对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并按照有关标准拨付市场迁建引导资金。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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