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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通报部分地方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问题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8-26 01:03:38 127

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总检查统一部署,国务院14个检查组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现场检查。从监管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企业税费减免、降租降息等帮助企业的政策,为维护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基本面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检查组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在保障市场主体政策实施上存在打折适应、推动虚假、虚假落实等问题,影响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根据 2020 年 11 月 1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现就有关典型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国有住房减租或者减租政策落实不彻底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缓解住房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租赁国有住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对国有企业、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和困难的房屋,上半年免除3个月的房租。但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实施减免租政策过程中打折、改动、降标准。北京、湖南等地尚未全面落实国家减免或减免三个月租金的政策。2月、4月,北京市发文明确,对出租北京市及本区国有企业房地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征三个月租金;对于租用办公场所的人,租金将减免 50%,为期 3 个月。但在实践中,主要按照房屋租赁协议规定的住房(业、写字楼)用途实施,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教育培训、住宿等服务业中租赁国有商厦并实际用于经营,不能充分享受3个月免租的纾困政策红利,因为“写字楼” 目的在原始租赁协议中注明。湖南省国资委监管的31家省属国有企业出租楼盘给商户3647家,一般减租一个半月至两个月,租金共计3885万元;包括广铁集团子公司长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 5 家国有企业向 974 家商户出租房屋,一般没有严格执行三个月的免租规定,应免租共计 597 万元。河北省国有房屋个体租户的“二房东”扣留减免租务的红利。河北省城乡建设学校已免除沿街商铺承包坪山县玉锦土方工程施工队3个月的租金,但施工队作为“第二房东”将扣留这笔政策红利,并任意规定下半年只提前交租的商户,可免除半个月至一个月的租金, 其他商家不能减租或减租。河南省部分国有企业采取了延长租期的方式,以实施国家减免政策。河南日报社旗下国有企业瑞奇地产仅向符合条件的租户口头表示,可以延长租期两个月,但实际上并未执行三个月的租金减免政策。广东、青海等地一些国有企业“找借口”不落实或贴现减免租政策的实施。疫情期间,广东省珠海永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退租”“锁门”等方式索租,推卸提出减租要求的小微企业,甚至以口头威胁的方式阻碍租客共同维权;广州市政府办公楼要求其下属单位辖区的物业按照免一个月减租半个月的方式减免租金。青海省要求对中小企业免除半年租金,但青海省物资分销有限公司以企业陷入困境、“无上方通知”为由拒绝减免租金。

二、电力供应转移环节拦截降价政策红利

2018年至2020年,国家先后实施了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进一步降低10%、工商业电价降低5%的政策。然而,检查组发现,在多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写字楼等供电环节并未将降价政策的红利充分传导给终端用户。在北京、河北、青海等地,一些输电单位收取的电价明显高于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价格。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一分公司未落实国家电价降价政策,一直按1.35元/度的标准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较向电网企业购买的平均电价0.8元/度高出68.8%。河北省石家庄市亿普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坪山县玉津土石方施工队、邢台市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向电力用户收取1.3元/kWh、1.13元/kWh、0.86元/kWh的电费,明显高于电网企业0.5444元/kWh的平均购置价格。青海省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地向电网企业购电均价为0.48元/度,其转让电价为1.2元/度;西宁市建宁钢材市场的物业向商家收取 2 元/度电费,远高于向电网公司购电的平均价格。黑龙江、湖南、广东等地部分主要输电收费远超当地目录电价。自2018年起,齐齐哈尔家居市场有限公司一直按照0.75元/度的标准向商家收取电费,既不降价也不退费;齐齐哈尔新商城购物广场按0.7165元/度的标准向商户收费,同时还按0.7835元/度的标准向商户收取“设备管理费”,实际向商户收取的电费高达1.5元/度;自2019年3月以来,哈尔滨智中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虹分公司以1.2元/kWh的价格向135家商户收取费用。

上述企业输电收费远超黑龙江省目录电价。湖南省明确,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输电单位向一般工商终端用户实施的电价不得超过最高电价限额,即0.8503元/度,2020年2月至12月,输电单位应及时、足额向终端用户传导工商电价降低5%的优惠政策。但红星冷链(湖南)有限公司仍按1元/度电费向商户收取电费,并非法提高2020年1月至9月电费65.16万元,且中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在电网企业自2020年2月起收取95%电费后,并未下调电价, 并且仍然按原价收取最终用户的电费。广东省珠海港龙纺织有限公司分别向其终端用户珠海神火能源有限公司和珠海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按1.4元/kWh和1.25元/kWh的标准收费,均高于珠海市0.675元/kWh的目录电价标准。近三年来,上海、江苏、河南等地部分输电单位普遍没有落实降价政策。上海电信电机房供电站占比31.1%,涉及2655家换电单位,其中91%近三年未落实降价政策红利;上海铁塔公司旗下电力基地输电供电站点占比52%,涉及8107家输电单位,其中83%近三年未实施降价政策。2018年、2019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桥灯城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其电力用户下调电价,截至2020年10月20日,未退还多收的电费;自 2018 年以来,徐州泰隆商业街物业公司一直在将供电价格提高 30%-50%。

自2018年以来,河南郑州市白沙一白佳超市一直以0.85元/度的价格向租户收取电费,且从未下调过电价。浙江、新疆等地部分输电主体在涨价的基础上,额外收取损耗费和服务费。杭州市余杭区众创空间今年2月电价为0.93元/度,涨幅达41%,电价已包含分摊能耗、变压器及线损相关成本,能耗费按每月0.78元/平方米标准收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甘河子镇碧林城综合体售给终端商户的电价为0.48元/度,但同时也需支付0.48元/度的亏损和服务费。陕西省部分地区电价经过多次调拨后大幅上调。今年1-9月,国家电网公司对习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供电均价为0.6395元/kWh,经过两次转让,曲江创客街终端用户支付电价1.6元/kWh,涨价幅度超过150%;国家电网公司向习安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0.6246元/kWh的直接供电价格,经过两次转让,习安白马世纪广场的终端用户支付了1.5元/kWh的价格,涨幅超过140%。

三是清欠工作进展缓慢,隐瞒虚假报告,边清边缴欠款

按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清欠工资工作要求,无分歧的欠款要在2020年底前结清,分歧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渠道解决,不得再有欠款。但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还存在拖延还款时间、虚报还款金额、隐瞒漏报欠款、同时清欠等问题。湖南省一些部门、单位已将无差额欠款改为有差额欠款,部分医院占用了药品流通企业大量资金,缴款期限过长。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报,截至今年9月底,省已提前完成年内无差别“结清”欠款目标,但检查发现,湖南省部分部门和单位以“概算以上未调整、 财务困难,并被审计“以避免还款责任。截至2020年10月,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应付账款余额为3.47亿元,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应付账款余额为6.5亿元,两者均占药品流通企业资金的较大数额。陕西省部分单位隐瞒、漏报对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欠款,违规增发新欠款,虚报还款金额。习安市统一建设管理处隐瞒漏漏36家民营企业欠款1.97亿元,陕西警察职业学院隐瞒漏21家民营企业欠款3046.4万元,原韩城市城管局(现城住建局)、商罗市悬洲区分别隐漏漏漏1亿元、48.3684元拖欠浙江人文园林公司 100 万元。

陕西省财政厅违规拖欠用友软件等3家民营企业账户122.64万元,习安丰惠区管理中心非法欠陕西金桥建设有限公司207.44万元,上述账户均未计入欠款账户。截至去年底,延安市盐川县相关部门已通报已完成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所欠12.03亿元的清缴,但实际上仅清款6.95亿元,还款金额被虚报为5.08亿元;陕西煤炭工化集团旗下的陕西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曾虚报金额131.1万元。青海省部分单位将无差额欠款改为有差额欠款,虚报还款额,违规加签,部分医疗机构长期欠药流通企业账款。青海省国资委将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所欠的“非协议账”调整为“协议账户”,导致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清偿拖欠的款项2.231297亿元。西宁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工业园分别虚报还款金额3211.52万元、1.706282万元、966.74万元。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今年已新增欠 77 家民营企业 3858 万元。2019年,青海省药品流通企业的平均付款期限为239天,有的甚至超过5年;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欠37家民营企业1523.74万元,其他公立医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欠款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相关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目,乌鲁木齐市政府拖欠煤矿企业关闭赔偿金。自2019年1月23日受理江苏星月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伊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以来,伊宁县农农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超过200元。根据《乌鲁木齐市2017年淘汰和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型煤矿工作方案》和乌鲁木齐县政府与德利邦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矿关闭协议,乌鲁木齐市政府应在2019年底前向乌鲁木齐县政府拨付2700万元赔偿金, 乌鲁木齐县政府将支付给德利邦煤业有限公司,解决员工安置和人员离职问题。但截至今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尚未支付赔偿金。

四是任意处罚和任意收费上升

国家一再命令重申,必须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变相涨价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标准,坚决整顿企业乱收费等现象。但检查发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乱罚乱收费与企业有关的现象仍然存在,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河北、福建、河南等地部分运输管理部门违规组织货车司机培训或指定货运公司到指定机构进行检测,并捆绑收费。河北省唐山市交通运输局规定,“两客一危一货”的当地驾驶员每年完成一次固定时间的应急培训班,并以此作为资格证书诚信考核的必要条件。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共培训 99123 人次,收费 1486.85 万元。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安装由定点公司开发的“安大邦”APP。司机需要通过平台远程接受安全培训,每月支付 30 元,已培训 36000 名企业司机。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强制要求其辖区内的卡车在指定的红宇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宏宇机动车检站利用垄断地位,除查验费外,还捆绑了每辆车60元的维修费和外检费,加重了货运公司和货车司机的负担。浙江、新疆等地部分公安交管部门增加了货车登记审批条件,将二手车登记与安装GPS设备挂钩,违规收费。

浙江省嘉兴市部分公安交管部门将货车准入“车主”等第三方监控平台作为登记的前提,每辆车需要缴纳2800元的设备费,然后每年缴纳700元以上的服务费,部分交管部门要求企业提供24项材料, 远超《机动车登记条例》要求的材料数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闽县车辆管理处将安装GPS设备与二手车登记挂钩,强制新购置二手车车主在两个指定代工点安装GPS设备,每违规单位收费281元。江苏省连云港市甘榆区民营个体经济协会“搭便车”发展会员,而且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规定:“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的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检查发现,连云港市甘榆区民营个体经济协会未与市场监管局脱钩,协会会长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任。协会利用租赁市场监管局办公场所的便利,开展办理营业执照等中介业务,并借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2018年至2019年,协会共收取会费952万元,其中仅2.2%用于会员活动,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房租,支付给市场监管局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水平, 而且存在变相的利益转移。浙江省杭州市部分区县违规委托工程车协会审批,相关协会借机强行吸纳会员,变相收取会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规定,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前提,应当实施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市场主体加入并收取会费。检查发现,杭州市萧山区、杭州高新区(滨江)交通管理部门以工程车辆协会的车辆检验规程作为审批工程车辆通行证的前提条件,但未在服务指南中公示;萧山区工程运输车辆协会、高新区(滨江)工程车辆自律协会在办理车辆检验手续时,被迫变相加入工会,并收取会费。一些金融机构利用机会提供融资,违规向企业收费。2012年,《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不规范行为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的机会,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业务或者其他金融服务并收取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利效分离原则、 严区分收息业务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收费,严禁变相加息”。2019年1月,北京银行长沙分行通过渤海信托向岳阳市某公司提供10亿元融资,并与该金融家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约定收取1230万元财务顾问费;通过银行与渤海信托、渤海信托与融资方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在三年内向融资方收取共计3300万元的贷款利息(即额外托管费)。

五是一些地方中央直接资金支出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

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专项抗疫国债1万亿元直接打入市县基层,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检查发现,湖南省涟原市和陕西省西咸新区部分中央直接资金支出缓慢。湖南省涟源市向该市人民医院新医院等项目拨付了 7000 万元抗疫专项国债资金,但该项目尚未启动,在财务部门等单位一直闲置。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居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总体进度已完成90%的投资,按合同支付8947.39万元,秦汉新城已收到相关抗疫专项国债资金4031.4万元, 但截至今年 10 月 14 日,尚未划拨到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海市青浦区和青海省西宁市,一些直接来自中央的资金没有以规范的方式使用。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设立专户,对拨付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 并动用原计划用于上海私立兰生复旦学校青浦分校和库克医疗定制建筑项目的抗疫专项国债资金,增加建设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涉及金额7.5亿元。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违反抗疫专项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3.17亿元抗疫专项国债捆绑拨付给西宁市皇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 Ltd.,西宁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知中列举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和纠正。有关地方和单位要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为清单,限期整改,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办公厅监察室报告整改情况。国务院监察办公室将持续跟踪监督监督,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不到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揭发追责。企业和个人遇到类似政策不执行的,可以继续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向国家监管办公室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监察室

11月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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