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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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 鼓励类主要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和产业。 限制类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相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并需要监管改造的产能、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淘汰类别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列为允许类。 允许不对类进行编目。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相比,钢铁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有何修改?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编辑为大家绘制了新旧对比图(下划线部分为删除部分,红色文字为新增部分)。 详情如下所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
鼓励类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及关键勘查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石综合分选利用技术、优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生产技术与装备、黑色金属矿山废石尾矿规模化利用技术
2、煤炭调湿、空分调湿、捣固焦化、型煤焦化、干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煤焦油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针状制造研发及应用焦炭、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超大容积焦炉分段加热、焦炉加热精确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等先进技术、脱硫废液、煤焦油碳基材料资源化利用、废气、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品位煤粉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研发及应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及回用等技术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先进压水堆核电管道、百万千瓦火电锅炉管道、耐腐蚀耐压耐温油井管、耐腐蚀航空管、高耐腐蚀化工管道生产
4、高性能、高质量、升级型钢材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600MPa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用高性能管线钢、钢铁用宽厚板高强度船舶、海洋工程用钢、建筑、桥梁等结构用420兆帕级及以上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蚀耐磨钢、合金资源节约型不锈钢(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特种钢棒材、优质特殊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钢等)等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硅钢片、高-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抗震钢筋、钢板及型材、超高强桥梁拉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腐蚀-耐磨钢、工程机械用高强高韧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石油天然气钻采用优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及其他机械行业用高强度钢、高纯、优质合金粉末、复合钢
5、新一代热机控制加工(TMCP)工艺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方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冷、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加工等技术应用
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度、高纯、高模量)、石墨化阴极、在线石墨化炉窑开发生产、环保均质冷却设备开发及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命、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技术; 低碳、无碳精钢用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及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技术。
8、在线钢材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测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物(危险废物除外)
10、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钢铁行业多功能干法脱除超低排放技术及副产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技术
11、难选贫矿及(全)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11、冶金固体废物(包括钢铁厂产生的冶金矿山废石、尾矿、各种粉尘、泥浆、炉渣、铁皮等)先进技术综合利用
12、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新工艺技术和高效利用红土镍矿精炼镍铁的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技术。
12、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
13、新一代钢铁与相关产业循环流程(在钢铁行业良好内循环的基础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横向、纵向物流、能源流循环流程等)技术技术开发与应用
14、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
14、熔剂球团生产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技术
15、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用超高纯生铁工艺技术及装备
限制类
1.未同时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焦化项目
2、面积180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 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时配备喷煤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耗大于430公斤标准煤/吨、不符合标准的新建炼铁高炉如用水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 不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生铁高炉。
4、名义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炼钢转炉; 名义产能100吨及以上但未配备煤气回收和除尘装置、新水消耗量超过3立方米/吨等不能满足环保、能耗、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合金钢50吨)的电弧炉; 名义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配备烟尘回收装置,能耗大于98公斤标准煤/吨、不符合标准的新建电炉用水量大于3.2立方米/吨。 不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项目(不含特殊钢)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卷板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涂卷板项目
9、含铬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制设备、焙烧设备及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碳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碳块、4万吨/年以下碳电极生产线
13、单机产能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球团竖炉(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
14、顶置焦炉炭化室高余热回收焦炉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年产兰炭总产量60万吨以下项目热再生焦炉捣实煤饼体积小于35立方米,企业产能小于100万吨/年(铸焦小于60万吨/年)焦化项目; 半焦炉单炉产能小于10万吨/年,企业焦化项目产能小于100万吨/年
15、3000kVA及以上不采用热装、热混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含富锰渣的高炉); 300立方米及以上、焦炭比高于1320公斤/吨的锰铁高炉(含富锰渣的高炉); 规模10万吨以下/锰铁高炉(富锰渣高炉)企业
17、12500kVA以下钙硅合金、钙硅钡铝合金矿热电炉; 12500kVA及以上矿热电炉,但钙硅合金电耗高于11000kWh/吨
18、16500kVA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 16500kVA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kWh/吨。
19、2×25000kVA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地区重点贫困地区具有独立经营小水电和矿产资源优势,矿热电炉产能
20、间歇浸出、间歇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 单条电解金属锰生产线(一台变压器)1万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总生产规模3万吨/年以下的企业
21、厂区无配套炼钢工艺的独立热轧生产线。
消除类
1、自制焦化(包括改良焦炉); 单炉产能5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及污水处理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半焦(蓝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长至2011年); 单一焦化生产装置,无化工产品回收
3、土壤烧结矿
4.热烧结
5、用于炼钢的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2013年)和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球团竖炉; 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的颗粒竖炉(其中面积8-10平方米的颗粒竖炉淘汰时间截至2020年); 2432平方米以下的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用于铁合金生产; 24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和6平方米以下的球团矿用于生产铸造用生铁。 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铸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工商局登记证明、三年销售证明及项目核准手续等) 、生产容量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和铸铁管的高炉。 (其中100立方米及以下锰铁高炉)、100立方米及以下富锰渣高炉(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以下(包括配套“短流程”铸件100立方米及以下流程铸造生铁高炉)
7.用于冶炼废钢、普碳钢、不锈钢的工频、中频感应炉(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种合金材料生产除外)
8、30吨及以下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特种优质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种合金材料电弧炉)
10.化学炼铁和炼钢
11、双线材轧机
12、卧式线材轧机
13.卧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包括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
14、重叠薄板轧机
15、普通钢初轧机和中型落料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厚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冶金炉
21、手动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合燃烧的自然通风手动土竖窑、直接使用煤作为燃料且不能满足烟气净化标准的倒焰窑。
22、6300kVA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kVA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类型电炉除外)
23、10000kVA及以下蒸汽加热捏合、下焰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不含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筒拉丝机生产设备
26.预应力钢生产中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精馏苯加工技术及设备)
28、5万吨/年及以下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27. 煅烧石灰窑
28、单炉产量5吨以下的钛铁冶炼炉,利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利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硫酸钠红和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20万吨以下铸铁管项目
30、120平方米及以下环式烧结机、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12月31日)
31、一级固定式气化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2、电解金属锰使用5000kVA及以下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化学组合罐(2011年)、化学罐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生产设备。
33、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以下热回收焦炉; 不同时建设配套的热能回收装置。
37、单炉7.5万吨/年以下兰炭(蓝炭)生产设备(2012年)
38、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kVA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级贫困县,采用自主经营小水电,2014年)
34、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5.电解金属锰的初级过滤,采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式、箱式压滤机
36、容量5000kVA以上6000kVA及以下电解金属锰整流变压器; 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倾倒罐(2014年)
37、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光烧反射窑
38、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立窑
39、未配备干法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0、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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