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征管】再生钢铁原料规范申报要素指南
编者注: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78号)已实施一年。 符合《再生钢铁原材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回收钢铁原材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 那么2022年标准声明要素应该如何填写呢?
01
产品描述
再生钢铁原料是指经过分类加工、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要求、可直接入炉作为黑色金属资源的再生材料。 其中,“再生料”是指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虽未失去使用价值但已被废弃、废弃的钢材或废钢。
涉及产品税码和税率(详见下表)
2022年再生钢铁原材料商品编码及关税税率

02
产品声明要素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标准申报目录及解释(2022年)》内容及新增申报要素要求,企业在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申报时应填写以下要素:

2022年再生钢申报要素表

与2021年相比,2022年再生钢铁原料申报要素有较多变化,例如:
“材质”元素明确定义为“铸铁”、“不锈钢”、“硅电钢、高速钢等,如果是取向硅电钢请注明”和“非合金”钢材”按税目申报范围;
删除原要素“是否为汽车冲压件、废旧五金电器”;
新增元素“等级”、“规格(长度、宽度、厚度或堆积密度等)”和“价格计算日期”。
申报时应仔细阅读要素内容,避免报错或遗漏要素。
03
产品申报要素分析
1.使用
指产品的应用对象或应用领域。 可填充用于重熔钢材等;
2.形状
指物体的外观或形式。 可将边角料填充、切割、压缩成包或板、条等;
3.材质
指制造产品的特定材料。 铸铁、不锈钢、硅电钢、高速钢、非合金钢等均可填充;
注:2022年再生钢铁原料涉及的5个小标题对材料有明确的定义。 您可以参考《进出口关税商品及项目注释》第七十二章注一、小标题注一的相关内容填写报告。 同时要注意以下几项:类的正确性。
4. 来源
指产品的出处。 可以填写机械加工生产的信息、破碎得到什么样的钢材等信息;
5、成分含量
产品中所含金属总量及各种金属名称及含量的重量百分比。
注:该元素需填写金属元素的总含量,以及各种金属元素的名称和重量百分比。
6.钢号
该要素是第七十二章中钢材的价格要素,是代表钢材性能和用途的代码。 请参考相关钢材国家标准完成报告。 例如子目7204.21下钢号“304”系列不锈钢废钢及废钢:中国钢号为06Cr19Ni10,日本钢号为SUS304,美国钢号为304,英国钢号为304s15,德国钢号为X2CrNi89,法国钢号Z6CN18.09等
7. 商标
根据GBT39733-2020标准4.1,再生钢铁原料通过不同的加工方法,根据外观和化学成分分为7类。 等级为英文缩写+类别代号。
八、规格
指再生钢铁原料外观的物理尺寸,包括长度、宽度、厚度或堆积密度等。如果产品外观有“凹凸不平”,则填写“长度、宽度、厚度”。 若有其他外观,则填写“堆积密度”。 根据GB/T39733-2020标准3.6规定,堆积密度是每立方米再生钢铁原料的质量。
9、评估日
指商品价格适用的指数或市场趋势的时间,可以是某个时间点,也可以是某个时间段。
10、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以[A]表示
相关产品需要报告产品中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报告时用“[A]”表示。 A代表所含稀土元素。 如果含有多种稀土元素,应报告各种稀土元素的重量百分比之和。 例如含有稀土元素铽7%、镝3%,则可填写“[铽、镝]:10%”。
04
表格填写示例
产品代码
72042100.10
产品名称
不锈钢再生钢原材料
填写产品声明要素
用于重熔钢 | 人工氧气切割,成包| 不锈钢| 采用机械加工生产,不锈钢板在轧制过程中通过切削加工生产| 总金属含量:98.35%,各金属含量:铁72.5%、铬18.2%、镍6.5%、锰1.05%、铜0.1%|SUS304|ARS602|长1500MM、宽1000MM、高1000MM|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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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福州海关、大连海关、广州税务局、厦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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