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山律师:钢材销售合同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智博之星

李志山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陕西和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智博内容
钢材买卖合同常见法律风险的防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钢材买卖合同,是指将钢材的所有权由钢材经营者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钢材的名称、数量、品质、单价、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品质异议、解决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管辖等。在实际签订钢材买卖合同过程中,一言不合就会引起无穷的纠纷。更糟糕的是,合同中还存在各种陷阱,一旦踩进去,损失将非常惨重。夏向刚律师对长期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归纳了钢材买卖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了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以供参考。
1. 销售钢材未签订书面合同
在商业活动中,由于是老客户或者熟人,买卖双方不签订书面的钢材销售合同,而是口头约定预付款和违约金,还约定不含税,导致最后只收到货款本金,买方还要开具发票,损失惨重。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将交易条款录音或留存在微信、短信中;2、立即签订书面合同或声明;3、在交货单上注明违约金、预付款、纳税义务等。
2、有的劳务公司提供主材,需要采购材料,钢材贸易商与其签订钢材销售合同。
对于钢贸商来说,承包方的付款能力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以减少合同实际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劳务公司一般为轻资产公司,付款能力相对较弱,履约能力较低,追讨货款的风险过大。
为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建议:1、考虑支付能力选择签约方,一般顺序为:(1)施工公司-(2)项目部-(3)开发公司-(4)个人-(5)劳务公司2、要求开发公司和实际承包方提供担保
3.收货人及发货方式不明确
收货人和交货方式不明确,会让人怀疑钢材是否真正交货,增加了卖方收回货款的风险。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货地点;2、合同中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收货人,指定收货人验收后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4. 约定不确定的付款期限
付款条件不明确往往导致卖方无法及时收回货款,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不要将付款期限与工地竣工挂钩;2、约定明确的付款期限,如:(1)买方收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2)双方对账后七个工作日内等。
5.钢材买卖合同约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质保期
在钢材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的保修期过长,且保修期满时需支付余款的5%-10%,则卖方将长期收不到尾款。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在交货单栏中约定外观质量异议期,超过异议期即视为质量合格;2、通过诉讼保全卖方财产。
6.违约条款中预付款和违约金的约定
如果违约条款中同时约定了预付款和违约金,那么卖方最终只能在预付款和违约金之间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索赔。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在付款条款中约定预付款费用,并注明预付款费用包含在货物单价中;2、在违约条款中约定违约金。
7、买方如未能按时付款,须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违约责任过低,导致买方逾期付款成本过低,从而导致付款延迟。
为防范以上法律风险,建议:1、要求买方承担违约损失;2、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3、向买方发律师函催收债款,并告知其因违约损失过大将为买方提供融资。
8.有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保证责任,在诉讼中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只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为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建议明确规定“保证人对货款本金、垫付费用、违约金、运输及起重费用以及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九、钢材买卖合同管辖条款约定买方所在地
规定合同管辖条款位于买方居住地,不仅面临地方保护主义的风险,而且会增加诉讼成本。
为防范上述法律风险,建议在合同管辖权的约定上
1.合同签订地点;
2、乙方住所;
3.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管辖。
商场如战场,一纸文书可以让人致富,也可以让人倾家荡产,钢贸案件更是千金难求,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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