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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7 日至 18 日建筑财税大会举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税务风险需关注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7-12 07:02:40 88

11月17日至18日,由我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承办的“2018建筑财税大会”于首都北京成功举办。会议期间,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务繁杂等因素,其在境内业务中往往面临三种税务风险:首先是发票管理存在不合规现象;其次是进项税额抵扣操作不规范;最后是预缴税款申报未能按时完成。专家们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这些常见的税务风险,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控_建筑财税大会发票管理不合规_我是卖钢材的可以用水泥抵扣吗

11月17日至18日,超过1100家建筑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税务风险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崔远摄影。

风险点1

发票管理不合规

在具体操作中,发票的管理往往不够规范,这成为了建筑施工企业常遭遇的税务风险之一。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部副部长吴玉坤指出,发票管理是企业税务管理中的核心环节,绝不可掉以轻心。

企业内部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较为繁琐,耗时较长,这成为了建筑施工企业所遇到的一个难题。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的高级经理李海鸥向记者透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7年第11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他们在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发票开具后的360天内完成认证,或者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操作。此外,他们还必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然而,鉴于建筑公司内部设有众多部门,发票的传递与周转过程往往耗时较长,这导致认证抵扣常常不能及时完成,从而增加了企业抵扣进项税的负担,这一问题亟待企业给予关注。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计税方式往往伴随着发票相关的税务风险。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为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服务时,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务处理。通常来说,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各异,这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税前成本和适用的税率,进而对整个建筑项目的成本构成影响。因此,企业通常会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选择了简易计税方式的企业,其进项税额是无法进行抵扣的,通常情况下,持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便足够满足要求。

李海鸥指出,若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却接收客户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举很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方面的风险。财务人员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完成认证抵扣流程,这一步骤往往会导致企业面临进销项数据不一致的困境,进而需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了他们的工作负担;此外,若财务人员因无法抵扣进项税而未进行发票认证抵扣,还可能引发发票积压,进而触发金税三期系统的风险预警提示。

对于这一挑战,部分建筑企业决定研发并运用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工具,以此提升发票处理工作的品质与效能。据调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采用的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能够在集团层面上提升对税务风险的管控水平。该系统内部构建了发票税务风险的识别模型,一旦遇到开票金额超出合同总额、发票出现异常、发票有效期即将届满、已预缴税款却未开具发票、已开具发票却未进行预缴、已收款却未开具发票或发票滞留等情况,系统便会自动识别这些税务风险,并发出预警。

风险点2

进项抵扣不规范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作伙伴涵盖了水泥、钢材、沥青等材料供应商,以及机械租赁、零散物料等小规模纳税人。然而,这些上游供应商在企业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其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及进项税额抵扣流程不够健全,这无疑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潜在的税务风险。

依照相关法规,若供应商因个人因素导致失踪或失去联系,那么企业所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便无法完成认证和抵扣程序。此外,对于已经完成认证并抵扣的相应进项税额,企业还需进行转出处理。不仅如此,这一情况还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环节产生负面影响。

李海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需对供应商实施全面的管理,优先挑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在挑选供应商的过程中,需依据项目特点进行全面的成本评估,以不含税的价格为基准进行对比,同时也要考虑税费的影响。在成本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那些纳税信用等级较高、规模较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

在实际操作中,众多建筑施工单位已经构建起了内部的监管与信息传递体系,致力于提升对供应链两端税务风险的管控能力。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便是此类企业的典型代表之一。

据相关资料显示,他们构建了覆盖全公司的税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此系统促进了公司内部信息的流通与共享,不仅确保了发票信息的即时传输与比对,有效提高了税务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极大地便利了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若供应商存在经营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状况,系统将进行标注;其纳税信用等级若为C级或D级,面临较高的税务风险,将被列入公司内部的黑名单;此外,相关信息将在公司内部进行传递。如此一来,任何子公司或项目部都能借助内部黑名单,将此类供应商从选择名单中剔除,从而有效避免了因供应商逃税等行为引发的税务风险。

李海鸥特别提醒各企业,在签署供应商协议时,务必留意相关税务条款的约定。在签署项目分包及采购等相关合同或协议之际,务必关注增值税相关政策,确保合同中明确划分出价款与税金,以防税率变动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在涉税条款中需详细规定付款流程、时间节点及支付方式,并对开具发票的种类、适用的税目及税率等具体信息予以明确。

在采访过程中,部分建筑企业财税管理人员指出,在获取发票之后,不仅要迅速进行核对和认证,还需在后续管理阶段,从资金流动、运输过程以及货物流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入手,特别关注那些舍近求远、金额过高的发票、发票开具方分散、缺乏进场检验资料或与经营规律不符的票据。同时,要妥善保管物流凭证和资金支付证明等相关材料,以降低因供应商问题引发的税务风险,并防止获取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带来的风险。

风险点3

预缴申报不及时

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跨区域施工,其中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的总经理孙治红指出,跨区域项目必须在当地先行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然而,由于涉及的地域和行政级别跨度较大,实际操作过程较为复杂,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提供建筑服务并取得预收款后,需在收到该预收款的同时,计算扣除已支付的分包款项后的剩余金额,并据此按照既定的预征率进行增值税的预缴。由此可知,任何获得预收款的企业,都应在收到预收款的那一刻,完成增值税的预缴手续。

同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等相应法规,建筑企业的总部需对其跨区域设立的项目部进行直接管理,这些项目部需按项目实际取得的经营收入,每月或每季度缴纳0.2%的企业所得税至项目所在地,且此缴纳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并直接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

记者发现,一些企业在项目整体规划方面存在不足,对相关事宜的处理不够重视,且未依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缴手续。这可能使企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尤其是金税三期系统投入使用之后,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报表申办、延期以及核销等操作,系统内均有详细记录和反映。若每次未按规定及时延期或核销,将被扣除3分,信用评价累计扣分超过10分,企业便无法被评为A级纳税人。有些企业在收到预先收取的款项后,并未向分包商支付款项,亦未获取相应的发票,因此无法依据差额来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金额,只能依据预收款总额进行预缴,这给企业的资金流动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孙治红提出,建筑施工企业需强化税务风险控制观念,并努力在项目实施初期就做好规划。此外,企业应合理规划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进项税的配比,同时,应依据工程进度或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工程款项结算文件、工程监管日志等相关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同时核对施工进度、主营业务收入或成本等账目是否一致,并对工程监管日志等数据进行细致对比,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税务风险。

孙治红提出,建筑施工企业需强化对跨区域税务事务的监管,确保及时处理外出经营许可的延期或注销等事宜,以防违规操作损害企业纳税信誉。此外,企业还需提升对项目税务风险的全流程管控及应对能力。举例而言,需预先设定企业所得税的预缴计算方法,力求在处理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预缴过程中,一并记录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信息。同时,借助信息化系统等工具,编制《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统计表》,以便对集团各区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状况进行全方位、实时的掌控。

众多建筑公司的财务主管指出,建筑类项目所涉及的税费种类繁多,不仅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还包括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因此,企业需迅速评估自身是否承担纳税责任,并确保及时且精确地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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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税务风险,需要“一体化”思路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观察到,众多建筑施工公司正将税务管理同业务实践、财务管理等关键步骤相融合,主动构建起一个“业财税融合”的管理架构。

企业若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业务、财务和税务的紧密协作至关重要。以研发为例,这一过程涉及科技、信息、研发、人事、采购、资产管理和财务等多个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此外,为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必须对从立项、研发模式、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原始单据整理、会计核算、凭证制作到申报和备案等整个流程进行严格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普遍采纳PPP模式。在此模式之下,实施“业财税一体化”的管理体系显得尤为关键。在PPP项目的初期阶段,相关各部门会紧密协作,提供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文件以及实施方案在内的多项资料。这些资料使得财税部门能够精确计算出项目的总体税负、盈利状况、现金流和实际投资回报率,从而为项目的投标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记者调查发现,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以及项目全流程的高效管理,中国中铁在PPP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该企业及其子公司通过控股或参股等方式,共承接了156个PPP项目,总投资额高达5532亿元。

仉喜林,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的运营总监,指出税务风险管控是一项多主体参与、贯穿整个流程和所有税种的复杂活动。在项目合同制定之初,业务部门需对施工的具体细节予以明确,同时,会计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协作也至关重要。我们需关注涉税条款是否遵循了税法规定,是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的纳税负担,以及是否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税务部门的深度参与至关重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子公司,既要考虑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还需兼顾税务相关因素的制约。在评估成本时,需综合考虑税收因素。例如,在决定子公司注册地时,可以选择税收优惠地区,或者选择位于非市区的地点,以便享受较低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率。在核实工程完成情况,确保能够按时在项目实施地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必须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工程监管资料来核对工程成本,同时参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来确定应纳税的基数。

众多施工建筑企业表示,鉴于项目类型多样、管理主体众多,以及项目分布地域广泛、规模庞大、交付时间较长,加之海外项目数量持续增长,企业面临诸多挑战,包括项目部资金集中管理难度较高、成本总体监控管理难度较大、人力资源需求量巨大、业务协同管理效率偏低等问题。

目前,众多建筑公司开始意识到,企业真正应当追求的,并非仅仅税收成本的最小化或是施工收入的最大化,而是通过各部门的协同,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鉴于此,唯有消除业务、财务和税务之间的壁垒,确保信息的实时互通,才能达成经营与税务的融合、会计与税务的融合、总部与分支机构的融合、内部控制与税务管理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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