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及计税方法

介绍
2. 2023年进项税额抵扣指南
3、2023年最新各行业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建筑业最新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
分包工程费用
分包工程支出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进行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扣除率为3%。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税率将为 1%。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的进项扣除税率为9%。
1.2.2劳务分包(劳务外包除外)的进项扣除税率为9%。
1.2.3 清理承包商
(一)明确承包工程(分包商实行简易计税),进项扣除税率为3%。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税率将为 1%。
(2)清算承包工程(分包商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进项扣除税率为9%。
工程材料
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分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同。 材料及用品一般适用税率为13%,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制品和竹制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和13%。
对于首次农产品的原木、竹材,取得的发票可能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发票左上角有“收购”字样),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适用税率为9%,并根据发票金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详情参见: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 而加工后为半成品或成品的木、竹制品,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为13%。
2.2 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和3%。
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采购税率通常为13%; 但财税[2009]9号规定,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的,可以选择简易税率,税率为3%。 选择简单税制,税率为1%,直至2027年12月31日。
2.3 沙、土、石等地面材料,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和3%。
向商业企业采购的适用税率为13%; 但财税[2009]9号规定:从生产企业采购自产建筑砂、土、石料以及连续生产砖瓦的自产砂、土、石料可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选择简单税制,税率为1%,直至2027年12月31日。
笔记:
这里有一个关于如何理解自产沙、土、石的问题。 详情请参考:
2.4 苗木等绿化材料,投入扣除9%、3%。
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进货、自行开具的农产品进货发票或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按面值*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从流通领域购买的苗木,如果取得专票,只能按面值扣除,可能是9%(一般纳税人)或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1%,直至12月31日) ,2027 年。)。
笔记: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苗木并取得其自行或代开的3%专用发票时,不再按发票面值抵扣税款,可按9%计算抵扣价值。 不要犯这个错误!
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
购买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扣除,但购买二手机器设备(如一般纳税人出售其在计入税款之前已使用并取得的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试点、小规模纳税(个人出售自用固定资产),可获得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3%抵扣。 同时,采购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温馨提示:如果外购机械设备仅用于简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仅限租赁设备),进项扣除税率为13%和3%。
对于租赁设备,适用税率一般为13%; 但出租人以试点前购买或自产的有形动产提供经营租赁服务的,试点期间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率为3%。 选择简单税制,税率为1%,直至2027年12月31日。
3.2.2租赁机械(与经营者租赁)并取得建筑劳务专用发票的,进项扣除税率为9%和3%(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笔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出租建筑设备给他人使用并提供给经营者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请注意,由于此类发票是作为“建筑服务”开具的,因此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县市。 否则,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或税前抵扣凭证。
2、项目名称第一级必须为“建设服务”。 如果申请是针对租赁服务等而发出的,则将被视为申请发出错误,必须退回并重新打开。
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13%。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如外购脚手架、活动板房、围栏等,可一次性扣除。
水费单
水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9%和3%。
您可以向自来水公司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可抵扣3%的进项税(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从其他水厂购水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扣除9%的进项税。
电费单
对于电费,进项扣除税率为13%。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拥有电表的出租房屋、建筑工地业主应向出租人或业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笔记:
如果因与建筑商共用水表、电表而产生水费、电费,不少地方税务机关均已回应。 建筑企业可向建筑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并在税前扣除。 由于不符合拆分订单的使用条件,因此不得以拆分订单的形式进行处理。
勘察和勘探费用
勘察费、勘探费进项税额扣除率为6%。
勘察勘探服务支出可以在进项税额中扣除。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税额扣除率为6%。
设计费支出可以在进项税额中扣除。
检验和测试费用
检验检测费用,进项税额扣除率为6%。
专业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电话费
电话费进项扣除税率为9%和6%。
电信业适用两种税率,基础电信业务适用税率为9%,增值电信业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发票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名义的电话费可凭专用发票抵扣。
邮政快递费
邮资、快递费用的进项扣除税率为6%。
快递费用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 建议采用按月结算方式,更容易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纸和杂志
报纸、杂志的进项税额抵扣率为9%。
图书、报纸、杂志的适用税率可以抵扣,但一定要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汽油和柴油成本
汽油、柴油费用进项扣除税率为13%。
汽车、机械的燃油费用是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本,这些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但司机单独加油时可能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他需要办理统一加油卡。 加油后,可凭卡或加油凭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燃气和供暖费用
对于燃气和取暖费用,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
一般情况下,可以向供热公司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热公司对居民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广告费
广告费进项税额扣除率为6%。
企业支付的广告费、宣传费可以在进项税额中扣除。
中介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扣除税率为6%。
聘请专业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可在投入中扣除。 谨慎选择一般纳税人。
会议费
会议费用的进项扣除税率为6%和3%。
企业召开大型会议时,应开具会议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截至2027年12月31日,税率为1%)。 如果服务分项并单独开具餐费发票,则餐费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培训费
培训费进项扣除税率为6%和3%。
企业的培训支出,须向培训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截至2027年12月31日,税率为1%)。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进项税额抵扣率为13%。
企业办公用品支出也是比较常见的成本支出。 如果您从其他个人处购买,则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您从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购买,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13%。
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定,斥资改善公司生产人员的劳动条件,防止人员伤亡,预防和消除职业病等技术和健康措施,如购买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等。为员工提供的用品。 对于供应品,可以扣除进项税。 但必须与福利费区分开来。 如果是福利费就不能扣除。
笔记:
企业采购并发放给员工的防疫物资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我们也提醒大家,现金购买有风险,需要手续齐全。
审计案例:某建筑公司现金采购。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情报平台发现异常情况,且无相关文件证明真实性。 他们被判逃税罪!
物业费用
物业费进项扣除税率为6%。
物业费可以通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但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
K
绿化费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和9%。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自行购买绿色植物的,适用税率为9%。 取得苗木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票面金额和9%税率计算扣除; 如果租赁绿色植物,适用税率为13%。
房屋建设费
对于房屋和建筑物,进项税额扣除率为9%和5%。
23.1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置的房地产或者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进项税额两年内不再扣除。 两年内未抵扣的应抵扣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纳税期起,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23.2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房地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的进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房地产净值率
房地产净值率=(房地产净值÷房地产原值)×100%
利息支出和贷款费用
对于利息支出,进项扣除税率为6%。
贷款利息费用不得扣除,相关手续费、咨询费、顾问费不得扣除。
银行费用
银行手续费和进项扣除税率均为6%。
办理转账、汇款时产生的手续费可以扣除。 一定要向银行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
26.1。 劳动保险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6%和3%。
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 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予扣除。
26.2. 车辆保险和房产保险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为6%和3%。
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取得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或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1%。
维修费
维修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13%和9%。
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和机械设备修理,为13%; 而房地产维修的税率为9%。
交通服务费
28.1 货运服务费的进项扣除税率为9%和3%。
运输货物取得的运输费用专用发票,按9%的税率扣除; 自行或代他人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按3%的税率扣除(2027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1%)。
28.2 旅客运输服务费进项扣除税率为9%和3%
公司职工因公务发生的国内车、船、空运输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
28.2.1 如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核证和抵扣。
28.2.2 取得标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8.2.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按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28.2.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或者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道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面值÷(1+3%)×3%
笔记:
客票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的机票、火车票等才允许扣除。
2)报销人员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单位接纳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例如,员工出国出差报销的国际机票,不得扣除。
4)用于生产业务需要; 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等不得扣除。
5) 如果您获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为公司。 非公司付款人不得扣除。
注意:
■只能扣除电子普选票,不能扣除纸质普选票;
■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显示“不含税”字样,不得抵扣。
28.3 自有车辆运输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和5%
企业自有运输车辆缴纳的过桥、闸门通行费,按照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通行费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缴纳的汽油、柴油费用,按取得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项抵扣,税率为13%。
2023年进项税额抵扣指南
数字化电力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年8月28日起,全面启动全电子发票受理试点。 截至目前,发票开具已逐渐被数字发票取代,数字发票即将成为主流发票类型!

像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等,在平台上勾选认证框即可抵扣进项税额。



除可抵扣纯电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下常见凭证类型还可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者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者处取得的统一税控机动车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
注意,机动车发票有新变化

自2021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使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传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机动车销售蓝字发票开具后,该车辆的电子车辆信息将自动流动并归属收款人。 因此,卖方不能同时为同一辆车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单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

4.完税凭证代扣代缴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增值税额以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载明。

5. 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类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税务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显示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注:如果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不含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扣除。
(2)桥、门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请扣除?

6、国内旅客运输普通发票
以下四类票据可用于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请扣除?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文件规定,上述账单可以扣除,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销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 非雇员报销不得扣除。
(二)属于国内客运服务,非国际(含港澳台)客运服务;
(三)用于生产经营需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扣除。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户)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时,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 发票左上角将加盖“收购”字样。

如何申请扣除?

(二)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农产品所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纳税人开具开具时,税率应选择“免税”,不得选择“0%”。 免税和零税率虽然不征收增值税,但两者的含义不同,纳税人应注意两者的区别。
2023年最新各行业税率表及增值税税率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 按行业划分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非另有列出的货物)
13%的商品(容易与农产品等9%的商品混淆)
1、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及各种谷物加工熟食,包括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雾玉米皮)、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再生工厂烘烤的再生烟叶。
4、农业生产者采用自产茶绿,经过筛选、风选、分选、破碎、干燥、连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和掺入各种药物的茶。 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果仁、果仁、地面园艺植物(如花椒、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木、笋罐头。
8、各类熟制水产品、水产品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及熟肉制品。
10、各种鸡蛋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和调制奶。
12. 清洗羊毛和天鹅绒。
13、饲料添加剂。
14、人类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类包装的日用卫生药品(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车辆、三轮货车、机动渔船、森林采伐机械、伐木机械、农业机械零部件。
销售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
9%
粮食及其他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品
房地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
运输服务(陆运、水运、空运服务及管道运输服务)
房地产(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销售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维修服务、装修服务及其他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业务(普通邮政业务、特殊邮政业务及其他邮政业务)
基础电信服务
6%
出售无形资产(转让补充农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等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
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司法鉴定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家政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0%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商品、服务以及提供跨境应税活动,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无形资产的,可以免除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适用的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收购农产品原实行10%扣除的,扣除比例调整为9%。
10%
购买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3%税率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劳务、无形资产
1.一般纳税人从事按照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活动,适用5%税率的除外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三、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按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按预缴税率3%预缴增值税的适用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抵押贷款减免 3% 1%
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湖北省以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减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1%; 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3%的预缴税率,预缴增值税可减按1%的税率缴纳。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抵押贷款减免 3% 2%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和符合规定情况的一般纳税人出售其废旧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
纳税人出售旧货(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不包括自用物品)
财税[2009]9号
财税[2014]57号
3% 抵押贷款减少 0.5%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出售其获得的二手车
销量=含税销量/(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5%
出售房地产
财税[2016]36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管的公告)
销售房地产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根据其纳税期限、本公告第五条等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其他个人销售房地产的,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免征增值税。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出租自行开发的老旧房地产项目
财税[2016]368号
财税[2016]68号
符合资格的房地产融资租赁
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
选择实行差别税的劳务派遣和安全防护服务(财税[2016]47号)
抵押贷款减少 5% 1.5%
1.个人租赁住房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出租房屋的个人减按1.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租赁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配,分配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 房屋租赁公司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房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允许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自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从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活动,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款,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合并计价的方法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您可以选择按 5% 的税率征税的应税活动
1. 出售房地产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时,取得的总价款及价外费用,从该房地产原购买价款或取得该房地产时的评估价中扣除。财产。 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出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房地产时,按照取得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售自行开发的旧房地产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一)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固定铲出租。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的,按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自行开发的旧房地产项目。
3、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时,取得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按照销售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 (财税[2016]47号)
4、劳务派遣服务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劳务中介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扣除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征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服务按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纳税人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应当按照“安全保卫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5、房地产融资租赁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财税[2016]47号)
6.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7. 道路通行费
一般纳税人对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闸门征收通行费(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前)(财税[2016]号) .47)
八、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税率为5%。 (国税发[1994]114号)
您可以选择按3%的税率征税的应税活动
1. 道路通行费
(一)公路经营企业一般纳税人对试点前已开工的高速公路征收车辆通行费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征收试点后启动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1%。 公路经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高速公路。
财税[2016]36号附件2
(二)公共交通服务。 包括轮渡、公交、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和班车。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 施工服务
(一)以结算承包商形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其销售额为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为旧建筑工程提供建筑服务的,销售额为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为A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额为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商为房屋建筑的地基、地基、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者部分钢材、混凝土、砌筑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7]58号
3. 物业收取水费
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自来水费为扣除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销售额。 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4. 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6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业税以价代征试点再保险、房地产租赁、非学历教育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附加税。
5. 公共交通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收寄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旅游场所经营索道、班车、电瓶车、游轮等取得的收入) )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以纳入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纳入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之前签订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尚未完成。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八、非企业单位
非企业单位一般纳税人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认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配套服务等服务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9. 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10. 金融服务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号
(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银行业金融机构独资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法人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财税[2016]46号)
11.销售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销售生物制品的医药经营企业,可以选择简易方法按生物制品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征收率按3%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药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2、兽用生物制品销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可以选择简易方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3、光伏发电产品销售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可以按照简易增值税代征增值税计算方法,并同时开具普通发票;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税收。 根据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可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采购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4.寄售商店销售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物品)
一般纳税人在寄售商店销售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物品)的,按照简易办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15.典当业出售典当物品
典当业销售典当物品,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十六、县级及以下小水电机组发电量。 小水电机组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水电机组。
17. 建筑和建筑材料生产中使用的沙、土和石料。
十八、用自采砂、土、石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包括粘土实心砖、瓦)。
十九、以微生物、微生物代谢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为原料制成的生物制品。
20.自来水。
21、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非临床用人体血液的销售
国税函[2009]456号
二十三、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财税[2019]24号)
二十四、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所辖县分行“三农金融司”改革将为农民提供贷款利息收入,乡镇企业和各类农村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缴定额- 增值税,征收率为3%。 (财税[2018]9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分行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财税[2016]39号)
二十五、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47号)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械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当分别计算货物销售和建筑劳务的销售额,适用不同的税率或税率。应分别适用征收率。 (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财税[2016]140号)
28. 再生资源回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应税活动 3% 的税率降低 2%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依照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
1.一般纳税人出售不予抵扣的旧固定资产,且其进项税额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1号文通过)第十条规定抵扣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规定,按照简易办法,减按3%、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置或制造的二手固定资产,按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如果您出售自有的二手固定资产,适用简易法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放弃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按简易法征收3%的税率,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征收增值税:
(一)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置或制造的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前出售自购或自产固定资产的,减按税率为3%。 征收 2% 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出售扩大增值税范围试点前购置或制造的旧固定资产的,增减本地区税收减免3%的增值税,减按2%的税率征收; 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后销售购置或自制的旧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执行。
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六、适用减按3%、简易方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纳税人购置、制造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固定资产,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的,按照规定,销售额不得扣除。 对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纳税人出售二手商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按5%税率计算的应税活动减少1.5%
1.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2.房屋租赁公司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向个人出租房屋。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免征增值税
1.除纳税人受雇为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增值税外,纳税人回收、销售再生资源的业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立即征收并退还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供资源综合利用服务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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