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钢材资讯>河北窦妪镇市场监管所调解网购纠纷,助消费者追回 8000 余元损失

河北窦妪镇市场监管所调解网购纠纷,助消费者追回 8000 余元损失

佚名 钢材资讯 2024-08-09 20:08:43 148

河北省石家庄市斗一镇市场监管办公室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网购纠纷,帮助消费者辛先生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

7月29日,斗一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12315平台看到辛先生留言,反映其在石家庄市栾城区一钢材市场采购的钢材重量不准确。

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上了投诉人。经询问得知,投诉人辛先生远在山东临沂,7月初他在抖音平台看视频时,看到一自称钢材销售员的人发布的视频,视频中称其销售的钢材价格好、发货快,品牌型号多。辛先生恰好有采购钢材的需求,便电话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张某,并从张某手中购买了价值11.4万元的各类钢材。7月22日,辛先生收到货,使用过程中发现数量和重量明显不足,便联系了张某。但张某称自己只是中间人,栾城区的钢材销售商计量有问题,便让辛先生联系钢材销售商解决问题。随后,辛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了12315平台。

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发现,投诉人辛先生并没有从张先生所说的钢材市场直接进货,张先生也不是钢材市场的销售人员。另外,投诉人采购的钢材都是成捆销售,按照标签称重,不涉及非法计量。该纠纷实际是专门“跑市场”的张先生与投诉人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投诉人无法提供购货合同,只有与张先生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辛先生的法律意识明显不够强,在网络平台大量购货,没有签订购货合同,也没有保留足够的证据,追偿损失比较被动。

执法人员抱着尽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想法,耐心帮助辛先生完善证据。执法人员将张先生在钢贸公司购买的钢材账单、金额、品牌与辛先生向张先生购买的钢材账单、金额、价格进行对比分析,最终发现张先生寄出的货物有部分型号不对,最终张先生同意退还差价8000余元。

辛先生称,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得知他与张某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并不涉及辖区内的钢材经销商。执法人员本可以终止调解,让他自行起诉张某,但监管处执法人员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耐心帮助,指导他维权挽回损失。因此,辛先生特意定制了一条写有“为民办实事,做群众爱心人”的横幅,以表达对斗一市场监管处执法人员的感谢。

董晖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72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