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合伙企业借款案例:一般保证责任的认定与分担
详细看c-time金融考试YI《合同法》15道案例题

【大话题9】(2010)
2008年3月,A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向B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2年。王某、陈某与B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为A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该保证为一般保证。侯家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与陈某约定按3:2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
2009年6月,A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因此,B银行要求王某、陈某承担连带责任。王某认为,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属于一般担保,B银行应首先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陈某称自己没有财产,并认为自己与王某已约定,自己只需承担40%的责任。
经查,陈某向远房亲戚林某尚有10万元到期借款,且从未要求林某归还。
B银行最终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某、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并由林某代陈某向自己偿还10万元贷款。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一】王某是否主张B银行应先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是否站得住脚?简要说明理由。
【答】王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并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不得行使首诉抗辩权。在本问题中,虽然王某、陈某与B银行之间的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一般担保,但A公司的破产申请已被人民法院受理,一般担保人(王某、陈某)不再具有担保资格。辩护权。
【问题二】陈某主张只需承担银行40%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陈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股份连带担保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其份额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连带担保;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份额的,视为连带连带保证。本案中,王某、陈某虽然约定了担保份额,但并非与债权人B银行的约定,应视为连带担保。
【问题三】B银行请求法院裁定林某代陈某偿还10万元贷款能否获得法律依据?简要说明原因。
【答】B银行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根据规定,债务人未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本案中,陈某未对林某行使到期借款请求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可以行使代位权。
【大题10】(2009)
2007年7月1日,钢铁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致函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信中载有各类数量、价目表及价目表。 A 公司生产的钢材。订单上注明每种钢材均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B公司8月15日前按价目表采购,A公司将满足供货并负责运输至B公司所在地。付款将在交货后进行。
7月10日,B公司回复:如果A型钢价格每吨下降200元,我公司愿意采购3000吨A型钢。
如果贵公司同意,必须在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7月25日,A公司决定接受B公司的收购价款。A公司做出决定后,于同一天收到B公司的撤销函,表示不再需要采购A型钢。
7月26日,A公司正式向B公司发出确认函,表示接受B公司的A型钢采购数量和价格,并要求B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 B公司于同日收到A公司的确认函。 B公司认为其已向A公司发出撤销函,故销售合同不成立,双方发生纠纷。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2007年7月1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的信函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A公司向B公司发出的信件是一份要约。根据规定,要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内容必须具备足以成立合同的主要条件,包括标的物、数量等主要条款)。 、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二是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要约人就受该意向书的约束。在该问题中,信函内容具体、明确,A公司明确表示,如果B公司在8月15日之前按照价目表采购货物,A公司将满足供货要求,信函符合B公司的条件。提供。
[问题2]B公司2007年7月10日给A公司的回信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原因。
【答】B公司给A公司的回信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则属于新要约。在该问题中,B公司对价格进行了大幅修改,其回信是新的报价。
[问题三]B公司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原因。
【答】B公司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人一旦确定了承诺期限,要约就不能撤销。在本问题中,B公司已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公司不能撤回要约。 A公司在承诺期内作出承诺,销售合同成立。
【大话题11】(2009)
A公司将自有二层楼宇出租给B公司作商业用途。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 ,每月的前3天缴纳上个月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房屋维修责任、是否可以转租等。
2007年3月,A公司拟出售租赁房屋。由于B公司无意购买,A公司将租赁房屋出售给C公司。C公司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后,声称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该公司表示欲终止租赁合同。 B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 C公司同意了。
2007年8月,出租楼部分门窗自然损坏。 B公司要求C公司修理,C公司不予理睬。 B公司自行请装修公司维修,并支付维修费4000元。 2007年10月,B公司购买了另一栋办公楼。随后,他将自己租用的大楼转租给鼎企。
C公司于2008年1月3日得知转租情况后,以不准转租为由要求B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B公司支付上个月未付的租金6000元。 B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他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一]C公司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后,是否可以以非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原因。
【答】C企业不能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问题中,原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2009年12月31日前)对受让企业C继续有效。
[问题二]C公司能否以不准转租为由主张与B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C公司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此问题上,B公司未经出租人C公司同意转租,C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问题三】B公司能否用修理费抵扣4000元的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答】B公司可抵扣租金4000元维修费用。按照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4000元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C企业承担。另外,根据规定,如果双方对到期债务负有共同责任,且债务标的物属于同一类型且质量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用对方的债务抵销自己的债务,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允许抵销的除外。本题中,C公司应承担的维修费用和B公司所欠的租金均属于货币债务,且均已到期,可以抵销。
【大话题12】(2008)
A公司拟采购一台大型生产设备,并于2007年6月1日与B公司签订了价值80万元的生产设备销售合同。合同规定:
(1)该设备于9月1日由B公司特约生产服务商C机械厂直接交付给A公司;
(2)A公司于6月10日向B公司支付了定金16万元;
(3)A公司自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签订后,C机械厂同意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定金16万元。
9月1日,C机械厂未能向A公司交付设备。A公司催促C机械厂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合同履行情况通知B公司。截至9月20日,C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由于生产任务紧急,A公司于9月30日采购了同等功能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并赔偿其他损失。 B公司以C机械厂未能按时交付设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由C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A公司的请求。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A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一方迟延履行重大义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合同可以终止。在该问题中,经A公司提醒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因此,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二]B公司主张C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原因。
【答】B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机械厂C并非合同当事人。 C机械厂未履行对A公司的债务,债务人(B公司)应当向债权人(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3]A公司与B公司约定的存款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原因。
【答】存款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的20%。本题主合同标的金额为80万元,约定保证金为16万元,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
【大题13】
2013年7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7月22日前将设备交付至B公司位于A市的生产基地。
7月20日,A公司委托C航空公司运输上述合同项下的40件设备,并办理了航空托运手续。设备总价值12万元。双方的各项托运程序以及托运货物的包装均符合航空货物运输规定的要求。当日,A公司向D保险公司购买了该批设备的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 A公司缴纳保险费后,D保险公司为其签发了保险单。
7月21日,由于C航空公司的飞机出现故障,着陆时机身剧烈振动,导致A公司托运的40件设备全部损坏。
7月22日,C航空公司将有关情况电报A公司。 A公司立即通知D保险公司,并于7月25日向D保险公司提出索赔。D保险公司仔细审核了A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向A公司支付了12万元。赔偿后,D保险公司向C航空公司索赔,但C航空公司以D保险公司不是设备所有人为由拒绝赔偿。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一】B公司能否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答】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与B公司的销售合同约定,A公司按期送货上门。虽然A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货物,是C航空公司的责任,但这一原因并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A公司仍应向B公司报告并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二】D保险公司向A公司赔偿12万元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保险公司D向A公司赔偿12万元,符合规定。按照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人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本题中,A公司设备总价值为12万元(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金额),属于超额保险。 D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价值进行赔偿,但应退还超出部分(8万元)的相应保费。
[问题三]C航空公司拒绝D保险公司索赔的理由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原因。
【答】C 航空公司拒绝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 D 人民法院不能支持。根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赔偿金额的范围。 。
【大题14】
3月1日,北京A公司向上海B公司订购蜂蜜2吨。双方约定合同总价为20万元。 B公司应于当年5月1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A公司将在10天内发货。收购价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同年3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出金额为20万元的汇票,自开票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款给B公司。银行A承兑了该汇票,但付款地点为未记录在账单上;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并转让给C公司。
同年4月,A公司将与B公司签订的蜂蜜销售合同转让给D公司偿还债务,并以快递方式通知B公司。 B公司签收快递后未做任何回复。
同年5月1日,B公司向D公司交付蜂蜜,D公司检查货物时发现20%的蜂蜜已变质,遂要求解除全部合同并退回全部货物; B公司声称D公司未及时检查和保存货物。因措施不当而拒绝退货的。经调查,丁公司及时接收了货物,并采取了适当的保存措施。但纠纷发生后,丁公司对该批蜂蜜置之不理,导致该批蜂蜜全部变质。
同年8月,C公司向A银行要求付款但遭到拒绝,遂向B公司追索,但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A公司发行的汇票上没有记录付款地点。汇票有效吗?并解释理由。
【答】汇票仍然有效。根据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地、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问题2]如果A公司未得到B公司的答复,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蜂蜜销售合同转让给D公司是否有效?并解释理由。
【答】A公司将其与B公司签订的蜂蜜销售合同转让给D公司是有效的。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不会对债务人生效。本题中,A公司已经付款,其转让属于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B公司即可,B公司是否答复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问题三】当丁公司在检验过程中发现20%的蜂蜜变质时,是否有权直接要求解除整个合同并退回全部货物?并解释理由。
【答】D公司无权直接要求解除整个合同并退回全部货物。根据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向对方追偿。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价或减酬等违约责任。本问题中,并非所有蜂蜜都已变质,无法采取补救措施,因此直接要求赔偿是不合适的。取消整个合同并退回所有货物。
【问题四】剩余80%蜂蜜变质损失由谁承担?并解释理由。
【答】剩余80%的蜂蜜损失由鼎公司承担。根据规定,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本问题中,B公司违约后,D公司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蜂蜜变质,而是放任不管。损失应由D公司承担。D公司无权要求B公司承担80%蜂蜜损失的赔偿。
[问题5]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C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解释理由。
【答】B公司有权拒绝向C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汇票持票人逾期付款的,将丧失对前持票人(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和接受者)。在这个问题中,汇票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C公司自到期日起10日内未付款,丧失对B公司的追索权。
【大题15】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预售其新开发的房产。其在售楼广告中表示,该物业是高品质生活社区,绿化面积达70%,有温泉水。由于这两个条件都比较优越,该小区的平均销售价格比同区域的其他小区高出20%。李某对A公司的销售广告内容高度认可,并于2016年8月与A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一年后,李某入住,入住小区后不久,发生了一系列事件:
(1)李女士发现小区绿化面积严重萎缩,家里只供应普通热水,没有温泉水。
(2)A公司出售房屋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直至小区竣工验收后才取得预售许可证。
(3)张某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李某,告知李某该房屋已于2016年7月由A公司出售给张某。张某购买该房屋后出国留学,刚刚回国。张某主张何某是该房屋的权利人,要求李某腾出房屋。
(4)孙阿姨找到李某,告诉她该房子是A公司承诺给她的动迁房,并要求李某腾出房子。
当事人纠缠不清,各自将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一)李某请求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A公司赔偿其损失,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A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2)张某请求与A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A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三)孙阿姨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腾出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自己。
(4)A公司辩称,其与李某、张某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李某、张某请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当,人民法院应予驳回。
要求:根据以上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一]A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A公司商品房销售广告为报价。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描述和承诺具体,对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一个报价。本题中,销售广告的内容对购房者(李某)签订合同产生了重大影响,抬高了销售价格,应认定为要约。
【问题二】A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李先生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有效吗?简要说明理由。
【答】本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该合同无效。但如果在提起诉讼之前取得了预售许可,则合同有效。本问题中,A公司在小区竣工验收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纠纷双方提起诉讼时,A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有效。
[问题三]李某的诉讼合法吗?简要说明理由。
【答】李某的主张合法。根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房屋已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买受人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也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的金额不超过购买房屋的金额。惩罚性赔偿金额加倍。
[问题4]张某的诉讼合法吗?简要说明理由。
【答】张某的主张合法。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两倍的损失。支付的购买价款。惩罚性赔偿。
【问题5】孙阿姨的诉讼合法吗?简要说明理由。
【答】孙阿姨的诉讼是合法的。按照规定,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出售给第三方,被拆迁人要求先取得补偿安置房的,应予支持。
看完以上内容,希望您不会有以下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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