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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右江鱼梁库区里拉沟30MWp水面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佚名 钢材资讯 2023-10-31 08:01:57 225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西右江鱼梁库区利拉沟水面光伏项目,由广西西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与田东县人民政府平台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建设于广西百色市右拉沟区、小罗区、右江鱼梁库区的光伏扶贫项目于2017年8月23日获得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7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2017年《关于集中扶贫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7]1600号)将该项目列入广西集中扶贫光伏电站项目名单2017年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规模30MWp; 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条件已具备,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建设总容量30MWp的水面光伏主体工程。

水面光伏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浮体及支架(含锚固配件)、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及设备基金会等待。 该项目将多个晶硅光伏组件串并联形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在光伏浮体和支架(含锚固配件)上。 光伏组件阵列的直流电接入组串式并网逆变器,逆变为三相交流电。 电压通过美式箱变局部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并入35kV预制舱开关站。

(2)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

包括项目35kV预制舱式开关站、预制舱式运维值班室、对面间隔及35kV输电线路。 35kV输电线路直线距离约1.0km,采用铜芯交联铠装聚乙烯绝缘防水电缆和防水通信光缆(以最终核准为准)。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等系统。

2.2 招标范围

(1)招标人在右江渔梁航运枢纽库区利拉谷提供约650亩面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水面漂浮光伏项目总容量30MWp。

(2)项目各系统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规划,35kV预制舱开关站、35kV输电线路、对侧隔断、预制舱生活舱及配套设施、光伏体侧及开关站勘察(包括地形勘察和勘察)地理调查)。

(3)项目各系统及配套工程设计。 主要包括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水面光伏体设计:光伏组件选型及安装相关设计、光伏浮体及支架(含锚配件)选型及安装相关设计、水下平滑设计、现场电缆设计、逆变系统设计、升压系统设计、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设计、光伏现场通信及监控系统设计、光伏现场火灾报警系统设计、安防视频系统设计、现场防雷接地设计、现场道路及运维通道设计、供应设计排水工程(含构件清洗系统)、场地防护围栏设计、水土保持及绿化设计等。

b. 交付部分设计: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预制舱式)全部一次、二次电气设备设计、35kV交付线路设计、220kV香洲变电站接入间隔及设计、预制舱生活舱及配套设施设计及其他室建筑工程设计(含给排水工程)、防雷接地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光伏发电并网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光伏发电调度自动化系统设计、电网系统通信设计、光伏环境监测系统设计、光功率预测系统设计、计量系统设计、外部备用电源系统设计、自来水源接入系统设计、35kV开关站绿化设计、35kV开关站防洪设计等。

C。 配套设施设计:水葫芦防护设计、防污截流设计、污水通道设计等。

(四)项目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设备监理及运输(从厂家到施工现场),除光伏组件及光伏浮体及支架(含锚固配件)外,包括组件、光伏浮体及支架(含锚固配件) )。 内部所有设备的入库、接卸(含二次发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5)工程范围内水底平整、临时道路拆除、水葫芦清理、电力、通讯线路等各类设施的搬迁,并承担相关费用;

(6)项目范围内水葫芦防护、防污截污网和污水排放渠道建设。

(7)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方案等应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环境实施,并应符合防风、防腐蚀、盐雾等要求。预防(如有必要)等; 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协议必须包括防风、防腐蚀、防盐雾措施。

(八)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含设备保险)、工程施工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劳动保险。

(9)负责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括光伏本体及交付部分)并承担相关费用。 矿山、土地灾害、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评价、森林评价、环评、水利、消防、防雷、质量监督、电网(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审查、并网协议、电网接入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计量技术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准备和批准环境评估、节水和施工期监测所需的所有特别报告; 各类专项报告的编制和验收需经批准。

(10)负责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 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林业评估、环境保护、水利、消防、防雷、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网安全评估、计量系统、当地电力公司验收电力输送、工程文件验收等各种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11)光伏电站至220kV香洲变电站35kV输电线路中占地或租赁(包括永久和临时)、补偿、拆迁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承包商支付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的费用)。

(十二)系统发电效率保证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

(十三)项目全面并网并通过试运行和生产交接验收前,项目运维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按照《运维实施要求》执行在招标文件中。 项目全部试运行和生产验收完成后,运行维护工作将由承包商承担。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除上述范围外,还包括项目所需的所有其他未明确内容(接入系统报告、电能质量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和地形调查均包含在总费用中)。 包含在承包费中)。

2.3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右江鱼梁库区李拉沟区李拉沟(香洲镇新洲村)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 项目工期:

(一)并网建设期在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

(二)全部并网或并网容量建设工期不低于27MWp,且自业主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180个日历日;

(3)竣工验收期限为业主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300个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甲级综合设计资质,可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或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能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施工,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 或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可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从事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 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三)具有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是分包施工的,提供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负责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明(A证)(分包施工的,提供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分包单位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明)安全负责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无效。

3.4 财务要求:

(一)需要提供近三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实收资金:投标人为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投标人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收资金7000万元。 (根据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四)近三年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五)主营业务收入:投标人为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在资质证书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得低于8亿元。 投标人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近三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亿元。

3.5 性能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已完成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p的水面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履约。

3.6 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招标公告期限内;

②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质量、安全等原因受到业主约谈、处罚的;

③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项目实施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④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主动放弃中标行为的。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和拟投资项目经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收据,表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所有未决诉讼的合同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10%。

3.7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自2013年1月1日起承担过至少一个EPC总承包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自2013年1月1日起从事至少一个地面光伏项目的设计。

(三)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1个光伏发电项目现场工程建设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

(4)安全员:具有安全工作经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采用分包施工,分包单位派出的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时,将取消报名,并采取匿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且不予退还。 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需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

4.4 领取文件:现场报名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报名的,申请人须将个人银行转账收据、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收货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将于收到报名费及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寄出。 (到付方式,邮费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陈涛

电话:13131255793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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