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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股东会议详细召开情况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2-28 03:00:59 107

信息披露的内容没有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或“潍柴动力”)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统称“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所的投票时间是 2018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日。上午的投票时间是 9:30 到 11:30,下午的投票时间是 13:00 到 15:00。

互联网投票的采用时间是在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到 2018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这个时间段内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召开,地点为甲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

这两次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张泉先生

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此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50%。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 22 人,这些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22,915.6504 万股,此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784%。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有 21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他们代表着 189,771.2041 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此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96%;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有 1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为 133,144.4463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488%。

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人数为 215 人,这些股东代表着 12,128.8004 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6%。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是 215 人,他们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28.8004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66%。

(二)2018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有 236 人,包括股东及股东代表。他们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计为 201,900.0045 万股,而公司 A 股股份总额为 605,419.8556 万股,这些股份占公司 A 股股份总额的 33.3488%。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 21 人,这些股东的代表也有 21 人。他们代表着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89,771.2041 万股,而公司 A 股股份总额是 605,419.8556 万股,这些代表的股份占公司 A 股股份总额的 31.3454%。

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有 215 人。这些股东代表着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28.8004 万股。该股份占公司 A 股股东股份总数 605,419.8556 万股的 2.0034%。

出席以上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 2018 年进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表决。表决的具体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可详见后面所附的《潍柴动力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4 拟用于回购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6 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审议该议案,批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审议该议案,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液压产品及相关产品并提供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法人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自然人股东张泉以及鲁文武也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该议案,以批准关于修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

审议该议案,以批准关于修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的事宜,同时批准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

审议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予以批准

审议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供应相关事宜的议案,包括供应柴油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同时审议批准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该议案,以批准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该议案,批准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及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事宜。

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博杜安动力国际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予以批准

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KION Group AG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予以批准

该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并予以批准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8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

公司 2018 年进行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此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表决。表决的具体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可详见后附的《潍柴动力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兴高、魏晓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人资格合法有效;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这些规定包括《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

六、备查文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8 年召开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这份意见书是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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