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钢材资讯>桂东检察院对李某等 16 人及 18 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

桂东检察院对李某等 16 人及 18 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08-23 20:18:23 81

红网桂东8月1日电(通讯员 陈应明)“……首位被告者、案件之中仅有的‘无供状’的李某与公安审讯者相持将近一年,在检察长邹军华同志再度提审时完全坦承了自己的违法行径,自愿上缴了违法所得100万元……”论及此案,主管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陈文芳对检察长亲自承办公诉复杂案件的胆识和本事表示高度赞赏。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等十六名被告人与十八家被告单位所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提起公诉。

经核查,郴州市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是于2014年9月11日,在桂东县工商局完成登记手续的企业,同月,该公司也在桂东县国税局进行了税务注册,其注册地址位于桂东县沤江镇金田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掌控者为李某。该公司在2014年11月到2016年4月这段时间,没有实际货物买卖,而是李某亲自操作或者通过中介人刘某牵线搭桥,按照开票金额收取5.5%到6.6%的开票费用,借此赚取收益。先前在东莞市南城某模具厂、广州市某索具厂等总共十七家企业,伪造了价值九千五百三十万一千五百四十一元八角八分人民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九千五百三十万一千五百四十一元八角八分,这十七家接收发票的公司均已将所购发票分别在当地税务机构成功抵扣,导致国家损失了一千六百二十万一千二百六十二元一角七分人民币税款。

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已追回全部涉案现金共计1436万元,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又追回部分涉案现金共计283万元。

检查机关指出,郴州市那家钢材贸易公司,还有东莞市的那个模具厂,以及广州市的此索具厂等十八家企业,存在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涉及金额相当可观,这些举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李某、刘某、肖某等十六人违背国家税收征管及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报税款数额十分庞大,严重破坏了国家经济税收秩序,给国家税收带来重大损失,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犯罪情节明确,证据确凿,应当以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追究其法律责任。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wgcw.com/gczx/125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