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销售环节涉税风险进行提示!(附案例)
编者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钢铁工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2016年以来,我国对钢铁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 至此,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已提前完成。 但整个行业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出口多为粗钢等低端钢铁产品,进口则以特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为主,钢铁产能置换已成为钢铁行业的主要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就巩固2021年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作出部署。根据安排,将重点研究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统筹考虑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长期目标节点,重点减少环境绩效差、能耗高、工艺装备相对落后的企业粗钢产量。
钢铁行业上下游距离长、产品种类多,钢铁行业内部财务核算相对复杂; 另一方面,钢铁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削弱了钢铁企业内部税收处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涉税风险加大。 。 此外,钢铁行业属于大宗商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发展模式相对粗放。 从业人员涉税知识淡薄,纳税合规意识普遍较低,这也导致钢铁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 华税近日发表文章,探讨钢铁行业采购过程中的涉税风险。 本期将继续探讨钢铁行业销售过程中的涉税风险。
1、财务会计税务风险
钢铁企业生产流程长、工序多,涉及生产、运输、储存等多个阶段。 需要从铁矿石开采、废钢收集收集开始,到大型钢厂、铁厂或轧钢厂制造加工,再通过经销商销售给最终用户。 比如机械制造或者建筑工程公司,所以钢铁企业的财务会计也比较复杂。 财务会计过程中存在以下不同类型的涉税风险。
一是近年来钢铁企业贸易利润较低,经营不佳的企业也出现亏损。 为了生存,一些企业采取了不记录租金利息收入、废品收入等而不纳税的策略,或者采取了不记录销售收入的策略。 不及时入账、延迟纳税以降低资金成本的策略。 然而,此类行为并不符合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账簿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该行为属于逃税行为。 纳税人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纳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他或她未缴纳或少缴的税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其次,不少钢铁企业对产品生产过程的准确记录和生产过程中不合理成本损失的控制重视不够,导致成本核算信息失真。 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认为账目不准确,采取查核征收的方式,企业将面临多缴税款的风险。 或者税务机关可能因此认定偷税漏税,钢铁企业面临补缴税款和罚款的风险。
三是部分钢铁企业利用税率差异混淆不同业务收入,将面临不同项目适用高税率的风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如果销售额不分别计算的,适用较高的税率。” 因此,这样的行为可能反而会导致钢铁企业缴纳更多的税款。
四是部分钢铁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利润。 这是一种风险极高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指控。
因此,钢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是否完整、及时记录,费用管理是否公私分开。 企业不得多报成本、少报收入,不得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高风险行为,以虚增利润。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 不同时期,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和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税收政策,这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 对于钢铁企业来说,由于经济形势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治理、减少碳排放等不同考虑,相应的税收政策也会发生变化。不同时期有一定的变化。 。 中国企业改革以来,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经历了多次调整,从一开始的17%,到16%,再到13%。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为了鼓励资源再生,对废钢回收加工有较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后来,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相应政策发生变更或取消。 目前仅保留废钢加工有条件增值税退税政策。 与此同时,钢材关税政策调整也较为频繁。 碳排放问题近期受到较多关注,钢铁行业是31个制造业大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 这也可能进一步影响钢铁行业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变化,加大了钢铁企业把握税收政策的难度,增加了财务决策的不确定性。 如果企业财税人员不够专业,不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企业就容易出现税务风险。
由于税收政策变化频繁,要求钢铁企业具备税法专业能力,具有政策敏感性,能够预见税收政策变化,并提前安排考虑政策变化,如调整销售合同增值税变动。 另一方面,可以处理政策变化等后的过渡安排,规避涉税风险。
3、纳税申报不准确、不充分的风险
钢铁企业的生产加工环节涉及多种污染物的排放和产生,如VOCs、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粉尘、噪声等。因此,钢铁行业与环保税法的关系非常密切。关闭。
然而,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不少钢铁企业因对政策了解不够而频频遭遇税务风险。 具体来说,企业在申报环境保护税时,可能存在报送信息不准确、未按要求开展监测、申请免税不当或失败的情况。 这些情况往往是由于对政策不熟悉造成的。 例如,有的企业在排污许可证上只申报有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而没有申报其他排放口,或者只申报水、大气排放口。 未报告固体废物和噪声源情况,或仅按季度监测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忽视其他污染物的监测等,这些不规范申报都会带来税务风险。 在税收优惠方面,综合利用粉煤灰、矿渣的钢铁企业,如果未委托评估机构对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平时生产过程不符合规定,则不能申请免税。充分保存评估数据。
钢铁行业作为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应全面了解环保税的法律和政策,特别是在当前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转型的背景下。 企业申请时应认真核对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污口和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监测。 在平时的生产过程中,还应完整收集并保存相关的免税证明和信息,以便获得相应的环境税收优惠。
4、未约定发票开具事项或约定不当的风险
与采购过程类似,钢铁企业也可能在销售过程中未约定增值税发票开具义务或安排不当,引发涉税风险。
例如,在(2016)鄂民中第1596号案中,买卖双方签订了《钢材供货合同》,但合同中并未约定发票事宜。 本案中,卖方提出,约定的钢材价格不含税,开具发票时应单独缴纳税费。 一审法院认为,开具发票属于合同附带义务,卖方应当履行开具发票义务。 但基于买方已支付开票费用6.8万元的事实,二审法院认定双方约定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开票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增值税的原理,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 但实践中,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通常为含税价格,税务机关通过“销量=含税价格÷(1+税率)”的方法计算实际价格。 )”。 卖方应承担开具发票的责任,作为合同的附带义务。
本案中,双方就相应发票的开具及税费承担等问题未达成一致。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价款按照惯例已含税; 而二审法院则考虑到买卖双方的交易习惯,认定双方约定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因此,在没有就相应发票的开具和纳税责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哪一方承担税收费用,根据情况会有不同的结果。 对于钢铁企业来说,在签订相应的购销合同时,仍应明确约定其增值税发票开具义务和纳税责任,以避免产生纠纷。
概括
国内外疫情得到控制后,经济开始复苏,也拉动了钢材需求。 与此同时,钢铁行业圆满完成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去产能目标。近期,我国指出将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重点压减粗钢生产。 在需求增加的同时,钢铁生产却受到政策限制,这意味着钢铁行业的运行效率正在改善。 钢铁行业在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的同时,还必须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涉税风险。 钢铁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提升自身纳税信用等级
企业必须增强纳税意识。 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在纳税信用评价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被评为A级纳税人意味着您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您企业的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在金税第三期和“数字税控”推出的背景下,企业的税务风险更容易筛查,企业不能心存侥幸。
2、提升涉税合规水平,合理税务筹划
对于可以进行税务筹划的经济事项,必须从税务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论证,确保形式和实质合理合法。 钢铁企业可以找税务律师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三、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税务风险预警
税务风险防范不仅仅是财务部门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到不同部门。 因此,钢铁企业各部门应树立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识别资金筹集、钢材加工、钢材销售、金融工具运用、费用支出、股利分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税务风险点,针对这些风险进行针对性的防范。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针对重大业务事项的税务风险,建立专门的防范体系,确保税务风险时刻处于管控之中。
综上所述,钢铁企业必须增强税务风险意识,通过自身建设或外部专业支持,提升涉税合规和风险应对水平,这样才能充分保护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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