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买高卖”赔本买卖获利3000余万被判刑
三湘都市报7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王志芳 实习生刘思瑶 孔晓芳 通讯员高红 张木子)大部分商家都是“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但有些人却反其道而行,高买低卖,明明是亏本的生意,却获利3000多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法院对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余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余某不服法院判决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余某在长沙钢材市场做钢材销售生意多年,积累了不少客户。2020年初,余某因盲目扩张业务,损失惨重。负债累累的他想出了一个“生财之道”:从合作多年的钢厂买进钢材,然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客户预付款,迅速获得资金,短时间内缓解了债务压力。但这种做法很难维持。每次签订合同后,余某都不是用货款去履行合同债务,而是“拆东墙补西墙”,把之前的欠款和亏空都补上。
经过多次“高买低卖”,余某的资金越来越少,不够支付钢材货款,于是他开始赊购钢材,然后向下游收取预付款,把钢材卖出去还债。随着赊购的钢材越来越多,债务越滚越大,交货时间也越来越慢。每当客户来询问交货进度,余某就会以工地没收到款、卖家没发货等借口搪塞,最终导致钢材市场27家用户损失3000余万元。
2020年8月,余某所在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合同无法履行,被骗商户意识到被骗,报案。2021年1月21日,余某在四川成都被警方抓获。2021年9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余某采用‘高买低卖’的手段,一方面编造能够拿到低价钢材等虚假信息,多次伪造与某国企的合作合同,炫耀其业务实力,使对方误认为该合同是有保障的,从而放松警惕;另一方面,隐瞒公司已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事实,使客户严重误判余某的实际履约能力和合同实现的可能性,欣然接受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从而骗取客户预付款,让客户遭受损失,该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主审检察官高洪说。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所采用的“高买低卖”手段,欺骗性非常强,当商品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需谨慎操作,切勿贪图小利,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受骗,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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