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台行动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退出后十排名

介绍
近日,《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退出十年”行动方案》发布,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m3、PM2.5综合指数控制在5.0左右,确保到2020年,全国所有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均退出倒数10名,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均退出全省倒数20名。
据了解,唐山市将坚持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精准管理、铁腕打击,全力化解过剩产能、整治散煤替代清洁能源、防治机动车(船)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六大攻坚行动,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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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化解过剩产能和城镇搬迁攻坚战
围绕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进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迁出市,深入整治“散、乱、污”企业。
到2018年底,唐山将全部淘汰“僵尸”钢铁企业,压减炼钢产能502.5万吨、炼铁产能281万吨,同步关停配套烧结、炼焦工序;压减过剩焦炭产能185万吨。
到2020年,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全部淘汰,1500立方米以下高炉、150吨以下转炉全部淘汰,钢铁企业由40家整合到30家以内,产能控制在1亿吨左右。
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迁出城市,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县)规划区、生态红线控制区内钢铁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制定并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同时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建设,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打好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攻坚战
加强散煤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散煤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
据了解,截至7月底,全市已建成散煤集中配送点29处,原煤入选率达80%,到年底,全市力争实现散煤质量抽检覆盖率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部达标。
加强燃煤锅炉管理,10月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水炉和大型商用煤炉。
积极推行清洁取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已完成14.7万户散煤替代。
到2019年底,全市散煤用户全部完成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实现无散煤供暖。
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优化公路货运结构,完善与国家和地方铁路干线衔接的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和铁路物流基地,逐步实现大宗钢铁原材料和钢材成品由公路运输为主向铁路、港口联运为主的转变。
2020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基本实现铁矿石、焦炭等产品“公改铁”运输,逐步取消钢材成品等大宗货物道路运输,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在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环卫、邮政、出租车、通勤、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比例达到80%。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机动车监管和尾气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加强船舶、港口和停泊飞机的排放控制。
打赢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非法开采的露天矿山。
到2019年底,所有合法露天矿山污染物排放将全部达标。同时,深化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在施工现场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实施城镇土地硬化和绿化,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建立道路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厉处罚制度,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料场扬尘抑制措施。
此外,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控制农业源氨气排放,开展大规模土地绿化行动,加强降尘考核。
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
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12月底前,22家焦化企业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17年减少30%以上;同时,对燃煤电厂实施深度治理,对燃煤电厂、燃煤机组实施排放绩效管理,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符合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治理,加快淘汰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燃煤干燥炉(窑)。全面构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此外,加强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包括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运以及企业生产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
打赢重污染天气攻坚战
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大气污染检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构建全市区域传输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
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南,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同时,对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对错峰生产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分类、细化到生产线、工序、设备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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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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