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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期货市场回避现货价格风险的常用手段?

佚名 钢材资讯 2025-10-11 16:05:55 120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期货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规避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最普遍的做法是进行商品的锁定利润交易。

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就是买入或卖出与现货数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目的是在未来某个时刻通过反向操作期货合约,来抵消现货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价格风险,目的是尽可能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这种风险转移方法让期货合同成为管理费用和确保实际收益不可或缺的工具。

经济活动始终伴随着不确定性。比如农业领域,连绵的干旱、泛滥的洪水以及病菌的侵袭,会造成棉花收成下降,损害棉农的经济回报。反过来讲,干旱状况会使棉花购买方和加工厂在采购棉花时支付更高的成本,进而波及市场上棉花及其相关产品的售价。因此,农业、棉花加工以及商业等各个经济领域都无法规避不同层次的价格起伏,也就是价格风险,而恰当运用棉花期货市场的对冲交易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这些由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不良影响。

棉花期货的锁仓操作之所以能够实现风险对冲,是因为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往往受到相同的经济层面因素驱动,两者同步波动,呈现出价格走势的相互关联性,当期货合约接近到期日时,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会趋于一致,两者之间的价差会逐渐缩小直至接近于零。棉花的生产方、加工商、经营商以及购买者,能够借助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走势的相互吻合,借助期货市场执行一个与现货市场方向不同的交易活动,从而实现收益与损失的相互抵消。

套期保值参与者既可是个人,也可是企业,这些人大多手握棉花准备日后卖出,或者打算在某个未来时间点买入棉花。他们所担忧的是,在其未来实际卖出和买入棉花之际,价格是否会比当前情况对他们不利。而棉花期货市场恰好能给予他们这种保障。某个布料公司三个月后需要买入一些棉花,假如到时候棉花价格走高,这家公司就会蒙受损失,不过,倘若这家公司在棉花期货市场开展对冲交易,就能够规避这些损失。

在国际棉花交易领域中,众多生产者开始借助期货市场实施风险控制,只要操作合理,这种对冲交易方式至少具备以下几项显著优势:

套期保值能够有效抵御不利的行情变化,帮助生产者显著降低价格波动对其商业活动的潜在冲击。这种做法通过减轻价格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有利于维护盈利水平,并确保收益的稳定性。

利用期货合约能够使生产者在棉花交易的整体规划中获得更多自主权,包括买卖时机和价格设定。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在市场波动中保持主动,把握有利条件。提前或推后交易环节,相对于对手方而言,往往能带来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产品需要储存时,采用套期保值能防止流动资金被存货占用,这样就能加快资金周转,而购买未来交割的合约只需支付产品价值的一小部分。这能让企业用较少的钱管理相同数量的资源,同时减少固定投入,也能节省利息费用。

储存的货物,运用对冲机制能显著降低仓储成本,这是由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能够体现这些成本。

利用套期保值,厂商能提前锁定市场中的开销与售价,有助于其更好地安排生产活动。

通过实施有效的保值方案,企业能够获得更多收益,进而提升其借贷资格和信用水平。金融机构倾向于向那些能够妥善管理资金并实现显著成效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这些优势表明,运用套期保值策略于棉花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对社会整体及国家经济产生积极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原理

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取得保值效果,是基于两大基本经济原理:

第一种根本经济规律:同类货物的期货标价与即时标价会维持大致相仿的动向,若要上涨就齐涨,若要下跌就同跌。

自从期货交易出现并且期货市场建立起来之后,每一种商品除了现货市场之外,还另有一个期货市场存在。同一种商品在两个市场的售价受相似因素左右,因此,该商品的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会大体上同步变动,套期保值交易就是借助两个市场并存,且市场间价格关联度高,同类商品在两地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这一特性,于两个市场开展对冲操作,具体是相同价位时,这边买入,那边卖出,这样一来,不论价格如何波动,总能在某个市场亏损的同时,确保在另一个市场获利。套期保值操作之所以要遵循商品种类一致的原则和交易方向对立的原则,是因为这个道理,只有选用和现货市场将要交易的商品种类相同的期货合约,才能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形成紧密的关联。只有在两个市场同时或先后进行反向操作,才能实现两个市场的盈亏相互抵消的效果。

时间条件存在限制,同一种商品的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虽然大体上会呈现相似的变动方向,不过,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波动程度未必一致,因此,两者之间的价差变动趋势也会有所差异,进而对风险对冲的成效产生影响。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个市场的收益可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损失,并且还有结余,然而有时也会发生某个市场的盈利不够抵消另一个市场的亏损,导致部分价格风险无法完全规避。

第二种根本经济规律是:期货合同履行之际,现货标价与期货标价之间将显现彼此靠拢的动向,也就是现货标价和期货标价会趋向一致,彼此非常接近。

当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会逐渐靠拢,彼此接近,最终趋于一致,这时套期保值交易才能发挥预期作用,能够以相近的价位来核算两个市场的盈亏情况。到了期货合约的履行时刻,现货市场行情与期货市场行情会慢慢靠拢,这主要是因为期货合约里包含的预期成分,以及期货价格里包含的预期代价,虽然存在,不过等到期货合约的履行时刻临近,期货合约里包含的预期成分会慢慢消退,期货价格里包含的预期代价也会慢慢消退,也就是说现货市场行情与期货市场行情之间的距离会缩小,价差接近于零。时间条件确实存在限制,导致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变动程度不一致,进而影响到两者之间的相互靠拢程度,交割日到来之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依然存在一定距离,然而,得益于几个关键因素,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依然能够维持一定程度的相互吻合,这也相应地提升了风险对冲的成效。

期货合约属于约定未来某个时间点交付特定数量商品的标准化协议,虽然最终以实物形式完成交割的情况并不普遍,但一旦选择实物交割,就必须严格依照既定的、标准化的数量和品质要求进行,期货交易所及其结算机构为所有在交易所达成并经结算机构确认的交易提供资金保障,合约必定能够履行这一特性对期货交易至关重要,它不仅让交易参与者确信自己买卖的协议是一定能够兑现的有效凭证,从而可以自由地买入卖出“虚拟协议”,同时还起到了沟通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正常市场环境里,期货合约里包含未来价格预期,持有期货合约需要承担未来成本,所以,某种商品的期货价格理应比现货价格高一些。不过,当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日时,期货价格里包含的未来成本会慢慢降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的距离会逐步变小,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会慢慢靠拢。能够看出,只要存在实物交易环节,不论最终是否执行,都能起到连接期货与现货价格的作用,促使这两种价格逐渐接近。

当交割期时现货价与期货价相距甚远,二者靠拢程度不高,那么,图利的投机商就会借助这种价差,于两个市场间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并且,期货价与现货价间距离越宽,此类投机性获利交易就越频繁,这反过来又能协调两个市场的价位,减小期货价与现货价之间的距离,促使交割期到来之际,期货价与现货价大致相等,趋于统一价格。

套期保值除了可以要求依据期货合约交割实物外,还可以开展期货换实物的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发生在两个希望通过调整期货头寸来达成现货交易目的的套期保值者之间。按照某些交易所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特殊条款,期货转现货是唯一一种允许在交易所场外进行的期货业务形式。

三、套期保值的类型

期货市场分析价格动向时,往往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会下跌,有人认为会上涨。预期下跌的人选择卖出期货,在市场里持“空头”位置,而预期上涨的人则买入期货,在市场里持“多头”位置。据此,风险对冲者又可分为买入对冲和卖出对冲两类。此外,还产生了整合对冲和基差对冲两种方式。下面将基础操作方式说明如下。

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对冲操作。这种操作方式是,在现实商品领域里出售某种产品,另外在期货领域里购入相同数量的期货合约,目的是为了防止将来出售现货商品时,因为价格变动而造成经济损失。

这里有一个实例,可以说明怎样通过买入对冲交易来降低风险,具体操作如下:

一家棉麻企业与某纺织单位达成了交易协议,约定三个月后运送100吨328棉花,单价为10000元每吨,该价格参照成交时的市场行情来制定,由于三个月后棉花价格是否上涨尚未明确,因此存在价格波动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确保三个月后能按每吨10000元的价格准时供货,有两条途径可以降低风险。第一种途径是立刻去现货市场买入100吨棉花,存放三个月后用于交货。这种方案虽然比较稳妥,却需要承担三个月的仓储开销、保险成本以及贷款的利息,并且会大量占用流动资金。储存三个月棉花所需的花费估算如下

棉花占用资金:100吨×10000元/吨=1000000元

利息以月度百分之一为标准计算,具体为:一百万乘以百分之一,再乘以三个月,合计得出三万元

仓储费按3个月共支付总货款的2‰计为:

100吨×10000元/吨×2‰=2000元

保费每月收取千分之一,总计计算如下,3乘以千分之一,再乘以一百,最后乘以一万,结果是三千元

三项共合计:30000 +2000+3000=35000元

运用期货市场实施卖出对冲也是一种选择,这种情况可能产生若干种状况,表格里的数值只是示范性的设定。

价格和现货价格同时上涨

4月1日,棉花现货价格为10000元/吨

6月1日买进棉花100吨,价格11000元/吨

四月份初购入六月份的期货合同二十份,每份对应五吨货物,价格为每吨10500元。

6月1日卖出6月份合约20张, 价格:11500元/吨

结果:两个市场盈亏相抵

(2)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下降:

4月1日,棉花现货价格为10000元/吨

6月1日买进棉花100吨,价格9000元/吨

4月1日买进6月份期货合约20张(每张5吨),10500元/吨。

6月1日卖出6月份合约20张,价格:9500元/吨

结果:两个市场盈亏相抵

(3)期货价格上涨,现货价格下降:

4月1日,棉花现货价格为10000元/吨

6月1日买进棉花100吨,价格9500元/吨

4月1日买进6月份期货合约20张(每张5吨),10500元/吨。

6月1日卖出6月份合约20张,价格:11500元/吨

结果:盈利 1500×100吨=150,000元

(4)现货价格上涨,期货价格下跌

4月1日,棉花现货价格为10000元/吨

6月1日买进棉花100吨,价格10500元/吨

4月1日买进6月份期货合约20张(每张5吨),10500元/吨。

6月1日卖出6月份合约20张,价格:10000元/吨

结果:亏损 1000×100吨=100,000元

通过对比分析这四种情形可以发现,第一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都比直接购买原材料囤积两个月后再发货更有利于棉麻企业,也更能实现预期目标,只有在第四种情形下,棉麻企业才会承受显著的经济损失。然而在现实操作环节,期货市场中的棉花价格在两个月内通常会有一个逐步下滑的过程,而现货市场的棉花价格往往也是缓慢上涨的。所以,棉麻企业完全有机会在两个月后的最终损失状况明朗之前,着手采取措施,以便压缩实际上的亏损程度。

因此能够清楚地看到,采用买入对冲能够显著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助于控制商品开支。

2、卖出套期保值

在现货领域购入一定数量的某类产品,与此同时,在期货环节售出相等的数量该商品的合约,这就是卖出对冲的交易方式,其核心意图是为了规避将来商品价格降低所带来的经济亏损风险。

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卖出套期保值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一位棉花种植者预计7月份之后,10月份能够收获十万公斤皮棉,由于担心市场价格出现变动,他计划在7月份就为未来收成的棉花设定一个保底的销售价格,即每公斤八元。

那个时间现货市场的棉花售价为每公斤8元。在10月份,棉花期货的价格是每公斤7.5元,因为10月份正值新棉花集中供应的时节。

此例也作两种情况分析:

该类棉花生产者采用卖出期货对冲操作以预防潜在损失;价格波动下或可产生四种情形:

(1) 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同幅度下跌

七月份棉花售价为每公斤八元;到了九月,棉花收获量达十万公斤,销售量也是十万公斤,销售价格每公斤七元半

七月份售出十月份期货合约二十份,每份对应五公吨,销售价格是每公斤七元五角。

9月份买入10月份期货合约20张(平仓) 价格:7元/公斤

9月份中棉专业户每公斤棉花实际收益为:

7.5+0.5=8.0(元),达到预期收益目标。

(2) 期货市场价格下跌大,现货市场价格下跌小

七月份棉花每公斤售价八元;九月份收获了十万公斤棉花,售出同等数量的棉花,价格为每公斤七点八元

7月份卖出10月份期货合约20张(5吨/张),卖出价格7.5元/公斤。

九月间购入十月合约二十份进行了了结交易,单价为每公斤六元八角

9月份中棉专业户每公斤棉花实际收益为:

7.8+0.7=8.5(元),超过预期收益目标。

(3) 期货市场价格下跌小,现货市场价格下跌大

七月份棉花售价为八元每公斤,九月份收获了十万公斤棉花,同时售出同等数量的棉花,销售价格为七元每公斤

7月份卖出10月份期货合约20张(5吨/张),卖出价格7.5元/公斤。

九月间购入十月合约二十份进行对冲,价位为每公斤七元

9月份种棉专业户每公斤棉花实际收益为:

7.0+0.5=7.5(元),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目标。

受气象状况等要素干扰,期货市场价值跟现货市场价值一起攀升,二者均出现上涨。

七月份棉花售价为每公斤八元;九月份棉花收获量达十万公斤,销售量亦为十万公斤,销售价格定为每公斤八点五元

7月份卖出10月份期货合约20张(5吨/张),卖出价格7.5元/公斤。

九月间购入十月合约二十份进行了了结交易,单价为每公斤八元

九月份植棉户每公斤棉花实际获利为:八点五减去零点五等于八元,实现了预期获利指标。

这仅是针对四中典型价格波动情形的探讨,若期货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动幅度与上述范例不一致,那么将会产生多种不同的情形。

第二种情形见于此类棉农未进行卖出对冲交易,当九月份棉花市场呈现四种潜在状态时,其中三种状态下售棉价格会低于八元每公斤的目标值,导致产生经济亏损

若实施卖出对冲操作,当期货与现货价格同向变动时,该棉花种植者能够抓住时机买入期货或提前了结头寸来控制亏损,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期货市场对于这类生产者而言,能够起到分散风险、保障合理利润的作用,这对于稳定农业经营、避免价格剧烈震荡意义重大。

另外,套期保值的类型还有综合套期保值和基差交易保值。

四、套期保值的的使用原则

风险管理是商品制造、流通和加工企业在常规运作中为规避现货交易不确定性而采取的一种操作手段,不论涉及的是农业原料还是工业制品,都需要运用恰当的措施来防范潜在损失,这体现了期货市场的一项重要经济作用。

风险管理操作与投机行为类似,在交易活跃的期货领域,它是一种技巧,需要实践经验的沉淀,以及对关键因素的深刻认知。虽然风险对冲的理念十分基础,但在实际应用中,要有效运用风险对冲手段却面临不小的挑战。因此,风险对冲参与者必须清楚自身商品的属性、价差幅度以及所参与市场的即时状况。套期保值交易的原则有:

收集价格信息或记录每周的基差值,有助于加深对级差的认识,从而能够对特定的期货价格进行本地化分析,明确某一地区交割的现货商品在期货市场的价格构成,这个价格等于期货市场价减去基差。三月时,期货市场挂牌的五月绿豆期货报价为每手28000元,同时若知晓五月当地基差为100元,便可以推算出五月绿豆实物交割的预估价格为每手27900元。基差数据还具备指导交易方向的作用,能提示何时适合买入,何时适合卖出。

在规范的避险业务中,不论对基差掌握程度如何,实施避险操作较之不实施,效果更为显著。基差易受多种条件制约,诸如农产品数量多寡以及可用仓储容量大小。

2、不应进行同方向的套期保值交易

根据解释,套期保值操作是在期货领域和现货领域执行方向对立的买卖动作,不过部分操作者在商品价格上升阶段会掺杂投机心态,即便在实物商品市场已经持有实物,仍旧在期货领域针对同一商品期货执行多头操作,这就是所谓的“德克萨斯套期保值”。这个词汇最初由德克萨斯州的一位牧场经营者所创,在他本人已经饲养了相当数量的牛之后,他预测牛的市价或许会攀升,于是在期货交易场所又购入了一些未出生的牛的合约。若市场行情确实攀升,那无疑是桩有利可图的买卖,然而这根本算不上风险对冲行为,一旦价格动向与你的预料背道而驰,期货与现货两方面的亏损叠加,最终会变成原本损失的两倍。尽管部分成功的企业最初是用这种手段发家,但从事风险对冲的人不该在商品价位上搞投机活动。套期保值者在期货市场中的主要作用,就是把风险交给投机者承担。如果套期保值者除了要面对商品本身的危险外,还主动去承担更多不必要的风险,那无疑是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困扰。

3、 若存在积极的市场 ,可使用长久的套期保值交易

一项持续性的对冲业务需要不断调整,当对冲者犹豫不决缺乏把握时,应当控制某些潜在的市场不利因素,所以无需在一个月内全部抛售现货商品。现阶段适合安排月份调换的操作,务必使用指导者七月份的商品期货合同来替换当前月份的合约,如此便能持续不断地进行调月交易,从而在自主管理之下,开展长期的锁定利润的交易活动。

4、应将所有的交易商品套期保值

如果手头有100吨棉花,不要先试着用50吨做套期保值操作,先留着50吨观察市场走势,之后再想好怎么处理剩下的50吨棉花。套期保值计划要么很稳妥,要么就有亏本的风险,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以这个例子来说,假如棉花价格往下走,那亏损的部分没法靠部分套期保值来弥补。制定套期保值方案时,风险程度由自己决定,根据预设的风险水平,挑选一个合适的市场价位执行保值操作,这是确保公司收益稳定的方法。所以,进行保值操作时,必须对企业的盈利状况保持高度关注,在恰当的时机果断实施保值措施,不可犹豫不决拖延行动,否则最终会损害自身的利益。

五、套期保值的解除时机

解除套期保值操作随时可行,只要执行与初始方向相悖的交易即可实现。具体收益或损失,取决于操作终止的时间点。对于买入套期保值的参与者,只需卖出先前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而对于卖出套期保值的操作者,只需购回之前卖出的商品合约,该项套期保值活动便告结束。若农作物收获之际,售出相关期货合同,可确保农产品不受价格下滑的损失。然而,倘若农产品价格呈上涨态势,这种对冲操作会束缚可能获得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购回先前卖出的农产品期货,即可彻底终止对冲交易,从而实现农产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实际盈利。

另有一种情形能促成解除期货对冲交易,便是突发的价格变动,且该变动方向对自己有利,恰好能借力完成对冲操作。比如,一个进行买入对冲的交易者,倘若基差收窄的时机比他预料的更早到来,这种基差变动反而会带来盈利,此时他希望趁着基差走势不再有利他获利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对冲。存在一种途径可以实现这个目标,那就是终止期货对冲操作,比预定时间提前卖出期货合同,因为在那个时刻终止期货对冲操作时,能够以较好的商品期货价格出售,并且节省一部分存放成本。这个阶段的决定需要依靠敏锐的直觉和深入的市场分析,当基差出现显著变动时,比如期货价格大幅度攀升超过现货价格,或者现货价格下跌幅度超过期货价格下跌幅度,都可以作为终止交易的时刻。这两种状况下,基差的变动为结束套期保值操作、购入实物商品提供了有利时机。由于交易制度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直至交割月份结束。要是打算完成交易,就能够持有仓位,直至商品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

如果基差变动对你不利,套期保值未按原计划进行,那么可以选择将套期保值交易移至下一个交割月份进行操作。对于进行卖期保值的情况,这种调整方式是先买入商品期货合约来抵消原先卖出的期货合约,然后再卖出一份更晚的交割月份的商品期货合约,这种做法被称为“更改合约月份”。进行2月份商品期货合约的多头操作,并且建立4月份商品期货合约的空头仓位,目的是终止先前的风险对冲行为,转而等待下一个月的行情。

操作对冲交易或结束对冲交易时,确定一个合约到期日进行交易,或者持续持有对冲交易直至合约完全结束,这个决策主要取决于现货价与期货价之间的价差是否对自己有利,所以有必要把价差的变动情况作为详细资料记录下来,可以选择每天,也可以每周进行一次记录,计算价差的方法是用现货商品价格减去期货商品价格,用正负号来显示两者之间的差异情况。商品期货的月份一般集中在近期合约,若临近交割期,则需切换至后续月份,将其作为新的商品期货月份。

很多对冲交易参与者会借助图像来记录价差波动的状况,这种图像能够同时展现实物商品与期货商品之间的联系,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价差,通过图像的方式可以直观地呈现实物商品、期货商品以及价差这三者的相互联系。

六、套期保值的效果评价

套期保值的效果取决于现货与期货价格变动时的相互关系和幅度。当现货价格上升或下跌时,多头和空头采取的套期保值措施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完美对冲风险,一处亏损恰被另一处盈利所弥补,期货与现货价格走势相同,变动幅度一致,现货市场遭受的损失

(盈利)与期货市场的盈利(损失)完全相等。

期货交易带来了反向效果,现货市场本应亏损的一方,在套期保值后反而获利,而原本盈利的一方则转为亏损。现货与期货价格走势相同,但期货价格波动幅度更大,现货交易结果不仅和完全套期保值一样,还获得了额外收益。期货价格变动超过现货价格变动的部分,即是净收益或损失。

进行对冲操作时,期货与现货价格走势相同,但期货价格波动幅度不如现货大,因此现货市场中的亏损方或获利方,在完成对冲后依然会是亏损方或获利方,不过亏损会缩小,亏损的多少要看价格波动差异的大小。

对冲交易存在风险,因为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走势通常不一致,导致对冲效果出现反向亏损或盈利。举例来说,进行多头对冲时,如果现货价格上升,期货价格却下跌,那么两个交易环节都会造成亏损。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对冲者没有参与期货交易,原本的状况会比现在更有利。

5、采用中性套期保值策略时,期货市场的价格维持稳定,而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方向将直接影响保值操作的最终成效。在这种情况下,保值交易需要重点权衡的要素仅限于操作费用。

套期保值的效果有明确性。如果现货价格稳定,那么这种保值的收益情况要看期货价格如何变化。比如期货价格降低了,卖空(或买空)的保值者就能获利(或蒙受损失)。

七、套期保值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运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的益处,前文已有说明,不过现实中的市场状况是变幻莫测的,前面提到的案例终究还是过于简化了,它们只能说明进行风险对冲操作的基本技巧、核心概念以及主要效果,所以有时候即便实施了风险对冲措施,也未必能够完全规避由价格变动引发的风险,至少以下这些方面在今后具体运用风险对冲手段时需要留意:

同一种商品的当前价格和未来价格并不相同。通常情况下,当前价格和未来价格的变动方向大体一致。一旦临近到期日,这两种价格会逐渐接近。然而,在合约尚未到期的时候,现货价格的变动速度可能快于或慢于期货价格,导致价差持续变动。这种现象在具有季节性收获的农产品上体现得特别清楚。因此,这种对冲操作只能挡住大部分价格不利的波动风险,但无法完全消除风险。

期货合同里商品的计量单位是固定的,购买方只能整份合同地买入,因此有时难以精确对应现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比如棉花期货每份合同涉及五吨货物,假如棉花商在现货市场购入一百零四吨,他就无法完全匹配买入数量进行对冲,只能购买二十份合同(即一百吨),导致他的对冲操作会少掉四吨。这种情形下期货价格跟现货价格同步增长,基差维持稳定,因而无法完全实现保值目标。

棉花期货合约和其他农产品期货合约类似,都是将特定等级的商品设定为交易的标准规格,这个规格叫做基本品级。例如棉花期货合约就规定328锯齿白细绒棉是基本品级。此外也允许使用交易所规定的替代品进行交割,比如棉花期货,交易所就允许328以上品级的棉花作为替代品进行交割。所以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必须要考虑到这一情况。

实施对冲操作时还须关注:首先,要仔细研读期货合同条款,明确交易规模、合约周期、交易场所、操作流程等细节。其次,需深入了解标的商品的属性、制造工艺及交易机制,把握期货价格构成,分析本地现货市场格局,并核算费用与基差差异。再次,要结合前述分析设定预期收益与目标价位。最后,依据价格短期变化趋势预判,选择恰当的入市与离场时机。不可忽略“平等且对应”的准则,平等是指期货交易标的物,必须和现货市场未来交易标的物,在品类与数量上完全相符,对应则意味着两个市场需执行相悖操作,若在现货端买入,在期货端则要卖出。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紧密相连,必须同步波动,同涨同跌;一个市场出现的亏损,需要由另一个市场产生的盈利来补偿,这需要依赖“相对”关系来实现。“均等”原则和“相对”原则,是所有套期保值操作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证监会发布《国有棉花相关公司期货对冲交易办法的实施指导》

针对国有棉花相关公司开展棉花期货对冲交易活动,为切实规避和减少风险,确保期货市场稳定运行,证监会拟定《国有棉花相关公司期货对冲交易活动管理方法建议》,予以公布,请遵照实施。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国有涉棉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引导和规范那些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棉花生产经营企业,即国有涉棉企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有效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同时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国有企业参与棉花期货,只能进行风险对冲,不能进行其他期货业务。

第三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进行风险对冲活动,必须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指南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机会均等、公正合理和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执行套期保值活动,务必遵循这份指南的要求,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防范,必须恪守所有规章,保证运作合乎规范。

第二章 套期保值业务的条件

第五条 国有涉棉企业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期货交易允许买卖的物品,仅限于相关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生产制造的商品,或者是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各类基础物料。

拥有完善的对冲交易管理规范体系,具备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和全面的内部治理架构;

(三)负责进行套期保值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公司副行政首长级别以上,或者拥有同等职位的资深管理人员,同时需要掌握必要的期货领域学问,并且拥有相关的风险控制实践经验。

(四)团队里至少有一名交易员,这名交易员既有期货从业资格,又没有过不良行为,并且有过期货交易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规定。

第六条 国有与棉花相关的公司进行风险对冲操作,需要向具备资质的机构申请许可,并且要获得许可证明。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进行棉花种植和交易的企业,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必须依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相关政策执行手续。

第七条 企业拿到批准文件,就需去期货经纪公司开设套期保值交易账户,期货经纪公司会审核企业的套期保值申请材料,然后向期货交易所申请不超过企业现货买卖规模的套期保值仓位,期货交易所会依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对套期保值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持有自身会员身份的棉花相关国有公司,能够直接向期货市场机构申请风险对冲的交易额度,用于平衡价格波动影响。

第八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需要把期货市场允许的交易量告诉有管辖权的机构备查。

第三章 内部控制制度

第九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需要设立期货对冲交易的授权体系。在期货中介机构开设对冲交易账户,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开户文件,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出具书面许可的人员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条 期货对冲业务权力涵盖操作权力和资金调配权力。公司须确保负责操作的人员与负责资金调配的人员彼此分离、彼此监督。

第十一条 交易授权书需明确有权执行套期保值操作的人员清单、能够进行套期保值的具体商品种类以及相应的交易额度;资金调拨授权书则要清楚列出有权实施资金划转的人员名单和可调拨的资金额度。

第十二条 期货对冲业务授权凭证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管期货事务的副经理签发;若涉及交易款项划转,该授权须获得主管财务的副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授权书签发后,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必要的期货学问,这是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期货事务的副职人员一旦出现更替,公司须即刻告知所有业务关联方。该负责人或副职人员自变更生效后,即丧失签发授权文件的资格。

第十六条 企业套期保值人员若有变动,企业需即刻告知所有业务关联方。变动生效后,原套期保值人员不再具备先前被赋予的各项权益。

第十七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需要设立套期保值业务汇报机制。相关工作人员要定时向企业的期货业务负责人以及最高行政负责人陈述工作情况。

期货交易员需定时向公司期货事务负责人通报新增仓位情形、当前持仓情形、预定买入及卖出情形,同时也要传递市场资讯等必要信息。

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期货业务负责人汇报当前持仓的风险情况,以及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还要说明累计的结算盈亏数额,并且说明套期保值计划的实施进度。公司期货业务负责人必须审阅这份报告,并且将它退还给风险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资金调拨人员需周期性向财务主管领导通报结算的盈利与亏损情况,汇报持仓所涉风险情形,说明保证金的实际运用情况等,并且还应该将上述信息告知风险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期货业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必须设立档案管理规范。套期保值方案、交易初始记录、清算记录等业务档卷,至少要保管十年。开户凭证、授权凭证等档卷,至少要保管十五年。

第二十二条 公有棉花相关公司须成立守秘机制。期货业务相关职员要遵循该公司的守秘机制,且需与企业签署守秘责任书。

从事期货工作的人员,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不可以透露公司的风险对冲方案、买卖活动、清算信息、财务状况等细节。

第二十三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业务情况,对负责做套期保值工作的电脑系统执行分层级的权限管理措施。电脑系统的管理人员如果工作职位发生变化或者离开原来的岗位,需要立刻修改密码。

第四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国有棉花相关单位开展期货对冲交易活动,须构建严谨可靠的风险管控体系,清晰界定内部风险通报机制、风险处置流程等。通过预先、过程以及事后风险监管手段,加以防范、识别和解除风险。

第二十五条 国有棉花相关单位需要将执行交易、管理风险及处理结算(资金拨付)任务的工作人员和职位明确区分开,以此保障彼此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和制衡。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成立专门负责进行套期保值工作的交易及风险控制机构,而资金转移和财务风险的管理工作则由该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六条 涉棉的国有企业需要设立专门负责风险控制的职位,这个职位必须和交易、结算等业务分开,并且要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这个风险控制职位的主要任务应当包含:

负责拟定本机构对冲交易相关风险管理的规章办法,并且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以此规范业务活动。

(二)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

(三)审查交易员的业务活动是否依照套期保值安排和详细交易策略执行,同时核对实际操作是否与预定方案相符

需要时刻关注期货持仓的潜在风险,并对其展开分析判断,以此确保风险对冲操作的平稳开展。

(五)发现、报告并按照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第二十七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必须严格管控期货仓位累计规模和持仓期限,期货仓位的开设与了结需同所对应的现货在数量和时间上保持一致。

第二十八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面临法律诉讼时,需判断诉讼活动对当前期货业务的影响程度,同时制定必要对策以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负责现货事务、期货事务及财务事务的领导们,需要时常坐下来,探讨套期保值活动在管理风险时遇到的难题。

第三十条 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单位须周期性地核查国有棉花相关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附属情形,并责令这些公司提交必要文件。这些公司所依托的期货中介机构须主动配合审批单位,共同执行风险防控措施。

第五章 套期保值计划和业务流程

第三十一条 套期保值方案需依据公司实际现货交易规模和业务开展时段,由公司现货业务单元和期货业务单元协同拟定。

公司设计的风险对冲计划,在期货业务负责人表态认可之后,需要提交给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最终核准。

第三十二条 套期保值方案要写清楚预备选用的期货中介机构,需要保险的实物商品种类、多少、具体月份以及持有的仓位,并阐明所需要的期货保证金或资金援助等细节。

第三十三条 套期保值计划应贯彻以下原则:

套期保值品种的参照物,需要和公司实际交易的产品或者需要采购的物料完全匹配;

(二)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三)期货持仓应与保值的现货拥有时间基本一致。

第三十四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详细的锁仓计划经流程审核通过后,要同时记入实体商品业务组和衍生品业务组的档案系统。

第三十五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按照风险对冲计划,与期货中介机构缔结协议,建立期货交易法人账户,明确指定具体下单执行人和资金调拨负责人,并将必要的风险准备金转入该交易账户。

第三十六条 国有棉花相关公司须在期货市场设定的时限内,依据期货市场核准的持仓位置和数量进行储备。

完成交易后,工作人员须立刻向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通报情况,通报事项涵盖交易标的物、达成时刻、达成价格、交易份额、持有方向以及持有额度等细节。

第三十八条 结束套期保值计划的方式:

(一)平掉期货头寸;

(二)进行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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