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不明确,导致合同当事人被法院驳回
合同是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标的
问题:合同双方当事人不明确,导致法院驳回其法律保护的请求。
分析:合同当事人须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不得以工商、计划、财务等印章代替公章;账户名称应为全称并与公章名称一致。
价格协议
问题:商品价格约定不明确,在市场价格频繁波动的情况下,容易引发纠纷。
分析:当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时,合同中应约定:“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不得随市场变化而调整。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供货,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购货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价格变动趋势不明显时,合同中可以约定:“供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供应货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经购货方书面确认并同意。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供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购货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货物对应的计量单位应当准确,合同金额应写明是否包含税费及运费等,运费及卸货费用的责任方,运输过程和运输方式的责任方。
质量验收标准
问:质量验收标准一栏填写“按国家标准执行”,其实很多材料的验收标准都是根据使用范围来规定的。
例如无缝钢管的标准有“结构用无缝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中低压锅炉用无缝钢管”、“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四种,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供货方可能按较低的标准供货。
分析: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质量验收标准,由于标准更新较快,合同中还应写明“质量验收不限于上述标准,未尽事宜,按现行适用于该材料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执行”。
货物验收
问题:合同中没有明确货物的材质和生产厂家,供应商可能会以次充好。
分析:货物验收的时间、地点要明确,合同中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材质、生产厂家、单位及总价等要准确、详细。
对于技术性能参数较多、范围较广的货物,应单独签订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避免因型号或材料不明等因素,造成错发、用料错误,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受理方式
问题:忽视了对验收方式的约定。特别是钢材,供应商很容易找到漏洞:如果按理论重量计算,就供应负偏差材料;如果按重量验收,就供应正偏差材料。
分析:验收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进行,双方要到现场清点、计量。如果签订了钢材采购合同,要约定是按重量验收还是按计量验收。

交货日期
问题:“合同生效后一个月交货”为模糊约定,交货期缺乏限定,存在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进度的风险。
分析:对交货日期做出明确约定,如采购方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写明“以采购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如供货方未能按时、按数量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修期及保修押金
分析: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业主一般会向施工方预扣一定数额的进度款作为保证金,为转移和分担风险,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按同等比例预扣保证金。
保修期限应与工程合同一致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押金数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且保修押金支付时应注明“无息支付”。
在签订大型、重要采购合同时(特别是与供应商首次签订的合同),为更有效督促供应商履行履约义务,双方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提交*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履约保函。如未按时提交,买方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或解除合同,而买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后,买方将银行履约保函原封不动地退还供应商”。
结算方式及期限
问题:先付全款后发货。此类条款增加了买方的风险,减少了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等约束,维权难度大。
分析: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一般应控制在30%以内,双方确定预付款、进度款、交货款、验收款、保证金的支付条件和比例后,还应明确支付方式(如转账、承兑汇票、现金、支票等)。
付款时需谨慎:如果账号、账户名等与合同上的信息不符,应要求供应商出示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开具的发票种类(如普通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每期付款前应要求供应商开具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单位财务专用收据,不得以空白纸代替。

违约责任
问:有的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困难;有的合同只规定单方违约责任,存在不公平现象。
分析:供货商的违约责任主要体现在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是否符合约定;买方的违约责任主要体现在付款、交货、验收是否符合约定。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金标准,应该能够有效保护守约方的利益,降低违约概率。例如,某物资供应商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时期签订供货合同,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逾期供货或不供货的违约责任,那么当物资价格上涨时,该供应商可能会停止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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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问题:有些合同仅规定“双方友好协商”以解决纠纷。但当双方真正发生纠纷时,由于对解决方式和地点存在争议,谈判往往变得困难。
分析:
①明确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②提出异议期限:外观验收,可在设备到货后数日内提出异议,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在试运行正常、整体验收合格后数日内提出异议。
③ 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但仲裁和诉讼都是以非仲裁即诉讼的原则,合同中尽量约定纠纷解决地点是我们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方便我们处理法律事务,减少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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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及终止日期
问题:一份合同约定了合同生效或终止的多项条件,导致无法确定合同的实际有效期限。
分析:合同要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种类型的约定:
①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④ 合同有效期:自*/*/****至*/*/****(此期限必须长于工程合同中的保修期)。
以下列出一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
① 货物和货款结清后,合同即失效,但不免除供方在保修期内的责任。
② 如遇特殊情况,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并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失效。
③当一方拒绝履行或者违反合同,且不积极协商解决,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
此时,遵守合同的一方可以不必继续履行合同,也不必在此期间承担任何责任,但违约方却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④合同有效期(自*/*/****至*/*/****)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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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协议
1、质量证明材料约定:货物随货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材质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如供货商不能提供制造厂材质证明书原件,则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商公章。
2、售后服务承诺:应要求供应商在合同中承诺响应速度和处理问题的最长等待时间。如接到客户投诉后两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上门维修,*天内安排人员到客户家中解决问题。
3、合同中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如单位名称、代理人、联系电话、账号、税号、开户银行等。
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简称应规范。例如,供方与需方,卖方与买方,甲方与乙方,在一份合同中只能代表其中一方。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传真件、复印件均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要时,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及其他书面承诺也可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同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技术协议(或补充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合同中应写明“供方保证所供应货物的性能、原材料等在安全、环保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采购方在采购时,应优先选择通过安全、环保资质认证的供应商,提倡健康、环保、安全生产。
8、采购人现场监理或供货商人员到采购人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费用和义务。
十三
其他考虑因素
1、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是否具备供货资质;供货范围是否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代理人是否持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的评估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签订的合同金额是否低于其注册资本等。如采购专用设备等专用材料的,供应商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生产资质许可。
2、采购合同必须会签后才能签订,大宗材料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充分调研市场,选择性价比最好的供应商。
3.物资管理人员应了解物资的性能、规格、质量标准,熟悉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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